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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哥這個也打聽到了:“大概是十月中旬,會跟蹤拍攝,雪花那邊希望你能即興再創作一首類似《雪山》的音樂作品。”
“想太多了。”錢宸搖頭。
音樂不是那麼好做的,他也不想老是抄這個抄那個。
萬一某一天發掘出土了古代樂譜。
發現上頭居然有錢宸新創作的配樂。
這個要怎麼解釋呢。
是說託夢好呢,還是說夢遊,還是說自己順便去盜了個墓。。
十月的話,那軋不到周星星。
《西遊降魔》八月份就結束了。
就是不知道《邊境風雨》什麼時候拍,說不定就裝上了呢。
“如果你願意參加他們每年的活動,他們願意500萬的價格籤正式的代言合同。”基哥說道。
“那可以啊,參加活動的出場呢?哦對了,還有他們想要出多少錢買斷《雪山》的版權?”
錢宸必須要斤斤計較。
這些可都是錢。
進入三月份之後,多了好幾筆進賬,手裡都快有兩千萬了。
但是這對於一個連落腳之地都沒有的人來說,還是有點不太夠。
如果錢宸沒有落腳地。
到了首都就住酒店不回家,那妥妥的不合適。
翅膀硬了,你就想飛啊。
他媽也得傷心。
但是如果他在首都有房子,那大部分的時間都住自己房子裡,只偶爾回一次家,那就沒什麼問題了。
崽崽長大了。
崽崽給自己買了個窩。
崽崽要有自己的生活。
多合情合理。
那麼問題來了,是要買個小公寓,還是買個大房子。
如果錢宸只是計劃在現代社會多學點知識,等學的差不多了,就回去幹掉皇帝和妃子,建立自己的太監皇朝。
那自然是不需要大房子的。
然而,錢宸才不想回去呢。
好不容易穿越了,想回去的都是傻子。
所以,就得買大房子。
錢宸在考慮四合院和小別墅,那絕對是太監般的享受。
現在肯定不夠。
得多賺點攢起來。
“其實,我問了一些專業人士,他們不建議你賣斷除了著作權之外的所有權力,把冠名權賣給他們就行了。”基哥提出自己的建議。
“啊,這有什麼區別嗎?”錢宸只想多賣一點。
他其實對著作權也不太看重。
虛名而已。
如果給他的錢足夠多,雪花啤酒的老總完全可以說這曲子是他自己創作的。
“他們想要的其實就是冠名權,曲子的名字改成類似《雪山·雪花啤酒專用音樂》之類的東西。”
“挺難聽的。”錢宸吐槽。
本來是巍峨的雪山,瞬間就成了酒杯裡的泡泡。
“而音樂本身的權力,對他們來說其實並沒有價值,像什麼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放映權、資訊網路傳播權、翻譯權等等……”
“表演權他們需要啊,他們說要在年會的時候放。”錢宸指出漏洞。
“那又不是商業用途。”基哥反駁。
“所以,他們就不想買全版權是吧?”錢宸都無語了。
“不,是咱們不想賣全版權,如果賣掉了全版權,那這首音樂的傳播度就要下降無數個檔次,甚至連咱們自己在某些場合使用,都要找他們要授權。”
基哥諮詢了好些個業內的大佬。
按照收集到的資訊來看,只有那些無良公司,才會在網路上廣撒網,看到有不錯的原創就買下全版權。
等以後版權保護越來越完善,就會變得很麻煩。
錢宸想了想也能理解。
“那他們打算出多少錢?”
“兩百萬!”基哥伸出了兩根手指。
“這麼多?”錢宸都驚了。
確實太多了啊。
別人寫一首歌,收五萬塊。
他給電影做配樂,詞曲算起來差不多二十多萬一首。
主要是這些詞曲版權還是歸他。
電影只有電影配樂的使用權,還有宣傳使用權等等。
一首歌單獨買斷的話,感覺一百萬就差不多了。
而現在呢。
人家不買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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