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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帝都,一個破敗老舊的小酒店。
小店的老闆用一塊白布,將錫質的酒杯擦得吱吱直響,藉著小店中昏暗的火光前前後後仔仔細細看上了好幾遍,在確定已經擦乾淨了之後,才輕輕地將酒杯放下。
也不怪小店老闆如此重視,這樣的錫質酒杯,在他的小店中一共只有十一個,要是弄壞了或者弄丟了,小店老闆能心疼死。
抬眼,小酒店中只剩下三兩個人在喝酒,輕輕嘆了口氣,搖搖頭。
這買賣越來越難幹了!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在路易斯這樣的帝國,奢華這個詞彙早就深深地融入到了每一個路易斯人的骨子裡,來喝酒的人,只要一看見自己小酒館的門臉和內部的裝飾,肯定會走到旁邊那家小酒館之中,即使那家小店的店主能把一杯酒摻水變成三杯酒買,一般的路易斯人也不會回頭看上一眼自己的小酒店。
要不是自己店中的美酒裡面從來不摻水,要不是自己這裡擁有著十一隻只有貴族家庭裡面才能使用的錫質酒杯,要不是路易斯帝都裡面還多多少少有幾個只喝酒不看店的老酒鬼,自己這家小店早就關張大吉了。
“老闆……上酒……”
就在小老闆自怨自艾的時候,坐在最角落裡面的那個瘋子,又招呼他上酒了。
“來嘍……”
小老闆習慣性的答應了一聲,一看又是那個瘋子,忍不住苦了自己的臉。
“嘿,瘋子,今天怎麼這麼消停啊,怎麼不見你說是什麼荊棘花的故事了?”
還沒有等小老闆端酒過去,旁邊的一個酒客就開始打趣那個瘋子。
這是瘋子,是半個月之前出現在這個小酒店的,自從他出現在這裡的第一天,他就在這裡連續喝了十五天的酒,開門準到,關門才走。
按照道理,小酒店的老闆之苦苦支撐自己買賣的時候,應該很喜歡這樣的酒鬼,只要給錢,要多少給多少。
但是,事實是,小老闆感到很是頭疼。
倒不是這個傢伙欠錢不給,而是這個傢伙每到喝多了的時候,就會以大放厥詞的方式撒酒瘋。
什麼“路易斯帝國要亡國了”,什麼“荊棘花已經來了”,什麼“不知道多少人要死在荊棘花騎士團的手上”,諸如此類,名目繁多。
誰都不拿他說的話當回事,這幫酒鬼根本就不知道荊棘花是什麼,怎麼可能聽得懂這個傢伙到底在說什麼。
不過,這並不影響除了小老闆之外的所有酒客開心,畢竟小老闆的酒裡面再不摻水,光喝酒也顯得單調,能夠有這麼一個傢伙胡折騰一會,也是一個樂。
所以,這裡的人,從來沒有問過這個傢伙的名字,這個傢伙自己也沒有說過,大家都叫他瘋子,他也就喝了酒之後繼續發瘋。
小老闆端著酒壺走進瘋子,趕緊捂住鼻子。
這是什麼味啊!?
汗臭,酒臭,衣服的餿味,腳丫子的臭味,混合到一起,那才叫一個提神醒腦,無論誰聞到了,肯定是精神為之一振。
這個傢伙恐怕這半個月的時間裡面,除了喝酒,就沒有幹過別的,更不用說洗澡洗衣服了。
小老闆給瘋子滿滿地倒上一杯酒,看了看他,又是搖了搖頭。
小老闆是一個落魄的貴族,這也是為什麼他的小店裡可以用錫質酒杯招呼客人的根本原因。
自身不善經營,祖上又沒有留下什麼祖產,可以說除了一個最低等的貴族頭銜,小老闆什麼都沒有繼承到,這讓他在路易斯這個笑貧不笑娼的國度中,生活的很是艱難。
但是,這並不影響小老闆獨特的眼光。
這個被叫做瘋子的傢伙,雖然現在狼狽得厲害,但是從他快要看不出顏色的衣著打扮和這套衣服的磨損程度上,可以看出來,這個傢伙以前絕對是一個混得還不錯的貴族,起碼在一個月之前還是這樣。
灰頭土臉,又斷去一臂,整天借酒澆愁,胡言亂語。
小老闆想象不出來,這個瘋子到底經歷了什麼,能夠讓一個月之前還意氣風發的貴族,落魄到現在的這個樣子。
不過同時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相同的經歷和出身,讓小老闆對這個瘋子很是照顧,雖然僅僅是力所能及聊勝於無,但是小老闆做的很是心安理得問心無愧。
看著滿滿的一杯酒,瘋子抬起頭,用他那醉眼乜斜的眼睛,透過前額亂糟糟的頭髮,仔細看了看小老闆,僅僅是一瞬,眼底中的感激,就被麻木和漠然所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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