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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違背盟約,就會受到神靈的誅罰,覆滅他的軍隊,不能再享有君位,災難一直降臨到他的子孫後代,無論老幼都不能倖免。也就是說約束結盟的各方信守盟約的最初力量是神。
1。中國
“約”在中文裡與“盟”同義,理雅各解釋說:“在所有結盟的場合,有一受害者死亡,在這犧牲品之上,結盟的各方訴求在他們之上的神明,並知道一旦他們違背結盟的條款,他們的命運就會像被殺的動物一樣。中國盟約可定義為帶有誓約的合同。77”如金庸小說中
《左氏春秋》有一段記載說,晉國想與他國重立盟約,在一次商議中,魯國的官員季文子對晉國的範文子說:「德則不競,尋盟何為。 」(譯文:你缺乏美德,和你重盟誓言又有什麼用呢?)範文子回答說道:「……明神以要之,柔服而伐貳,德之次也。」(譯文:對神靈盟誓來約束諸侯,懷柔順服的諸侯,###有二心的諸侯,這是比德行次一等的作法呀!73。)
這例子很清楚地表明,古代中國人相信靈界的神明會鑑察人心,並約束人履行自己所立的誓言和盟約。
另一例如下:楚將北師,子囊曰:“新與晉盟而背之,無乃不可乎?”子反曰:“敵利則進,何盟之有?”申叔時老矣,在申(住在申),聞之,曰:“子反必不免(免禍),信以守禮,禮以庇身,信禮之亡,欲免(免死),得乎(可以嗎)?”74申叔在聞知子反對盟約毫不在乎時痛斥子反,由此可見中國古人明白盟約的神聖,相信違約將有的嚴重下場。
關於盟約的約束力,又可以從齊桓公(統治:紀元前692…661年)不肯違背舊盟約的歷史故事看出。雖然他第一次在齊國訂立的盟約是被迫的,他也不願違背75。齊桓公明白結盟的約束力量,他對在柯所訂盟約的信守,贏得了其他諸侯國的尊重76。
2。在聖經中,違約會有嚴重的後果
舊約例證
聖經分為新舊兩約,~
雖然約書亞和以色列人被基遍人欺騙,和他們立了約,但約書亞和以色列人仍須遵守盟約,不得違背或破壞誓言。約書亞說:「我們已經指著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向他們起誓,現在不能害他們。要如此的待他們,容他們活者,免得有忿怒因我們所起的誓臨到我們身上」(約書亞記9:3…9; 14…20,特別是19,20節)。當掃&;#63759;王違反了與基遍人立的約,並殺了他們,可怕的咒詛就降臨到他的家族(撒母耳記下21:1…7)。
3。在世界各處,我們也看見盟約中神的“見證人”作用。
根據《行經黑暗大陸》記載,有一次史亨利與伊斯(Itsi,也叫那哥耶馬Ngalyema)的關係發生問題,史亨利「建議或許取消他們的兄弟之盟會更好。」「不行、不行、不行,」那哥耶馬急迫地喊道:「我們的兄弟之盟不可以破壞,因我們的血是同一個的。」僅管這時史亨利與那哥耶馬所結的盟,是由史亨利已逝的朋友法蘭克玻考克(Frank Pocock)所代立的,那哥耶馬還是那麼慎重(28)。史亨利說,當他再次用自己的血與那哥耶馬重立血盟時,那哥耶馬的代表「宣告無數的咒詛在我頭上,如果我一旦違約;而我的代表蘇斯(Susi )也不甘落後,請求眾神將我從沒聽過、兇狠的報復降給那哥耶馬,假如他敢稍微違背一點與布拉馬塔瑞(史亨利)所立神聖的、使他們合一,且永遠不可分離的兄弟之盟。」(30…31)
古羅馬歷史家泰西塔斯(Tacitus)描述在亞美尼亞人(Armenians)中某些血盟的例子,他們結盟最後都承認說:「神明是我們的見證人。」他繼續解釋道:「東方君主們的習慣是,一旦他們與別人結盟,他們會將右手握住,把大拇指用繩子纏在一起,並緊緊地打上一個結。然後,當血被擠到指尖時,輕輕一彈將血匯出,輪流吸吮。用雙方的血將生命結合在一起,被他們認為是最神聖的約定。」(59…60)
(二)流血
1。中國
中國自古有歃血為盟習俗,例如在結拜時,結拜各方劃破手指,將血滴入水中,然後飲下。我們可以發現在人與上帝之間立約,似乎總需要流替代犧牲的血;但在人與人之間立約,只需要從當事人,或他們的代表身上拿一些血。這可能因為流人血是由流犧牲之血的演變而來。
祭祀亦可視為與上帝的一種盟約,78《禮記》中還說:“毛、血,告幽全之物也。告幽全之物者,貴純之道也。”(譯文:祭祀時用犧牲的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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