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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的人,哪怕是一個大家都知道是壞蛋的人,也都必須要經過審判才能夠處死,不然誰也沒有權利擅自剝奪別人生命<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這個是王大人的司法鐵律。”
這個是王國瑞規定的,任何人都必須要經過審判才能決定他們的命運,因為如果不經過審判也就處死了人,那恐怕會帶來很多不良影響。尤其是那些權利大的,完全會可以趁機利用手裡面的權力來打擊報復,或者還是透過什麼手段進行收拾對手。雖然這些混混很多都必須要槍斃,可是王國瑞也都必須要他們經過審判才能夠處死,畢竟這個審判程式和處置程式也都要合法。
一旦隨便破壞了規則,那接下來一定是越來越多的人破壞規則的。一旦司法規則被破壞,那重建也都是非常困難的。每一個罪犯也都必須要經過審判才能夠處死,這個是鐵律,必須要經過的程式,尤其是程式也都要合法。所以別看這些混混被抓抓捕了那麼多,可是事實上哪怕證據確鑿,哪怕各種方面的證據都齊全了,審判這一是個過程是絕對不能夠避免的。
“被告人張xx,今天你在外面調戲婦女,對三名婦女進行強暴,性質特別惡劣。所以我們軍管會的軍事法院判處你絞刑,立即執行。如果你不服判決,可以在十五日之內遞交上訴書,不然我們將會執行絞刑!”
“我是朝廷命官,你們不能夠殺我!你們不能夠殺我,我是當朝二品總兵!我要狀告你們,我要上訴!”那個張xx喊道。
“好,既然他要上訴,馬上讓他去填寫上訴書!”
因為今天遇到了罪犯太多了,所以那些法院的工作人員也都早就準備好了模板,然後讓他們簽字也都可以算上訴書了。當那個張xx上訴之後,他被帶到了這個附近的另一處法庭,然後這裡也就是二審法庭。因為在五六個小時以來的積累經驗,一審二審,已經成為了一個流水線的模式,大家也都開始從一審到現在的二審,算是完成了一個流水線了。
“被告人張xx,因為犯**婦女罪,依照軍管法,判處絞刑,立即執行!此次裁定為終審裁定,不能上訴!”
“我不服,我是朝廷命官,我是朝廷命官,你們不能殺我!我是朝廷二品總兵,你們臺灣人不能夠殺我!”
那個張xx很快也都被送去了,然後送去那個絞刑架上面去執行絞刑。而這些混混根本不知道臺灣的所謂審判流程,如果是死刑那在二審結束之後會馬上執行,而沒有繼續的了。如果是一些聰明人,他們選擇在上訴日期快要到了的時候才會提起上訴,這樣他們也都可以多活一些日子,多活那麼十幾天。當然,如果二審不過,那還是會死的,可是至少能夠白活十幾天了。
而他們這些傢伙,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他們在被判處死刑之後馬上上訴。如果他們沒有能拿出過硬的證據,那這樣也都必然會維持原判的。甚至,他們根本沒有機會找律師,這個是那些軍事法院的法官有意無意的忽略了。他們根本沒有找律師的習慣,甚至大陸這些所謂的“訟師”,其實很多都不熟悉臺灣的法律。這些大陸的訟師並不是在依靠法律來辯護,很多都是依靠什麼胡攪蠻纏的手段來辯護。
要知道這些訟師,一個個都狡猾無比,可是他們真正說起法律來並沒有多少本事。這個也就是中國的訟師逐步落後於西方律師的原因,因為訟師其實並不是講究法律,而是講究誰能吹能侃能胡攪蠻纏罷了。
而在城東,那裡的鄭志財也都在想:“這次損失算是不小了,手下弟兄已經損失了一百多人,不過只要能殺死王國瑞,那我也就是海澄公了,那個時候我就賺了。別說死一百多人,哪怕就算是吧手下弟兄都死完了,我能坐上海澄公的位置,那也都值得了。到時候,我也就是大清的公爵,不再是一個不入流的小混混。”(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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