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73部分,永樂架空傳,忙,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第三,在頒佈《遺產繼承法》時,朱棣還同時頒佈了《勸“兄友弟恭”詔令》。所謂的《勸“兄友弟恭”詔令》,就是說分家後,長子繼承了絕大多數財產,次子們相應地會生活困難,這時候長子就應該扶助弟弟們成家立業。如此一來,兄弟之間就並非平等相處的橫向關係,而會變成為了維護家業需要所產生的本家與分家的縱向關係。傳統的勢力總是非常強大的,或許有些兄長在分家之後,會將已經屬於自己的家產重新贈給諸位弟弟——以朱棣對人性的理解,擁有這種大公無私精神的人肯定會有,但絕不會太多。
反過來說,如果兄長不肯將已經屬於自己的家產與弟弟們分享,只是象徵性地給予弟弟少量生產資料甚至乾脆不給,那便不是朱棣的責任了。
按中國人根深蒂固的傳統思想:皇上總是好的,不好的是那些貪官汙吏、地主惡霸。就分配家產來說,皇帝家不也是這樣?太子繼位當皇帝,其餘皇子便只能繼承少量家產當親王。況且,皇帝還頒發了《勸“兄友弟恭”詔令》。長兄若是聽從皇帝的勸說,將已經屬於自己的家產分配給弟弟們不就得了?如果長兄不肯這麼做,那是長兄的不對,關皇帝什麼事啊?
……
朱棣為什麼會認為曾家兄弟不停地糾纏阿牛和《遺產繼承法》有關係呢?明朝不是規定軍戶不得分家嗎?
原來,明初規定軍戶不得分家,這原本是為了保證兵源的一種措施——若軍戶可以分家,則應役的軍士不結婚不生子,或者是應役的軍戶家中只有一兩個男丁,然後因為某種緣故成為了絕戶,就會導致兵源的缺乏。明初時,一家軍戶通常不過三五人,抽其中一人服軍役,其勞役負擔比農戶還要重。然而到了明朝中後期,一些軍戶的家族人口已經多達數十甚至上百,這樣的大家庭卻只需要抽調一人服役,家中其餘男丁全都享受免役待遇,於朝廷而言自然是一種損失。朱棣所實施的役法改革並非攤丁入畝,而是類似於一條鞭法,也就是說民戶仍然保留了部分勞役。所以,若是軍戶不分家,幾代之後國家在賦稅方面就會吃虧。
為此,朱棣對軍戶制度進行改革時特意規定軍戶應與普通民戶一樣分家——這是因為朱棣自信經過改革後,軍戶的吸引力大增,兵源絕不會缺乏。若某個軍戶絕嗣,便可由女婿、養子或者親戚繼承該軍戶資格。
曾家兄弟分家是在《遺產繼承法》生效之前,因此曾家三兄弟每個都分了二十多畝水田和二十多畝旱地,然而那個軍籍資格卻被阿牛牢牢把持著,曾家三兄弟眼睜睜地瞧著,誰也沒辦法。
如果按照以前軍戶不得分家的規定,那麼即便阿牛霸佔著軍籍也不至於沒有緩衝餘地。儘管這樣同樣會令曾家不爽,但也不至於將曾家逼得狗急跳牆。因為,阿牛遲早是要退役的,只要戶主仍然是曾家的人,那時由誰去服軍籍便可由曾家戶主一言而決。
偏偏如今軍戶也可以分家了。目前阿牛尚未獨立門戶,但誰又能保證阿牛將來不會成家立業?雖然曾家兄弟未必聽說過“鳩佔鵲巢”這個成語,但從生活閱歷中他們知道:大戶欺壓小戶、地主欺壓貧民很正常,然而惡僕欺主、久佃成業(注1)的事例也並非罕見。將來阿牛娶妻生子,成家立業,那麼按照《遺產繼承法》,這個軍籍資格將來便會由阿牛的長子繼承,和曾家再也沒有任何關係。
所以說,如果不趕緊趁著阿牛尚未獨立門戶時把軍籍奪回來,將來極有可能會徹底失去軍籍,那時去找誰喊冤?
想明白了其中的奧妙後,朱棣思索片刻,緩緩說道:“阿牛,你還是把軍籍還給曾家吧。”
阿牛面無表情地瞟了朱棣一眼,頭一擰,嗡聲嗡氣地說道:“我看錯了,原來你也不是好人!”
注1:田入佃手,其黠者租負稅,莫可誰何,業經轉移,佃仍虎踞,故有久佃成業主之謠。(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wwwncom,章節更多,支援作者,支援正版閱讀!)
第四章 曾阿牛變成張無忌
大膽!”
“放肆!”
“還不跪下認罪!”
護衛們七嘴八舌地呵斥著阿牛,朱棣卻擺擺手,和顏悅色地對阿牛說道:“阿牛,你聽本官說,本官這樣勸你是有道理的。本官呢……本官是……”
朱棣轉過頭目視楊榮。
見朱棣不說正經事了卻只管盯著著自己,楊榮不由一愣。若是換了別人,多半猜不出朱棣的心思。但楊榮心思靈動,一眨眼的功夫心中便驀然升起一個念頭:該不會是這位爺連自己假扮的身份都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