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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將們指一指被火把圍攏的索超,諂笑著說:“教頭,我們逮到一條大魚,是三十六匪中的急先鋒索超,可惜這條魚太大,我們的網太小……教頭,這廝過於悍勇了,我們被他打傷了四個,還陣亡兩個兄弟,如今他被我們困在那裡,兄弟們正在等著他流乾了血……教頭,你很急嗎?急得話,那就出手拿下這廝?”
時穿眺望了一下火把中的索超,哼了一聲:“有這麼捕盜的嗎?火把圍得圈子太大,圈子裡頭的人長得什麼樣,咱都看不清楚,去,把圈子縮小一點。”
大將為難回答:“教頭,你不知道,光是為了插火把,我們已經傷了兩個人,這廝動作快如閃電,又力大無窮得很,我等一個措手不及,兩次被他突出圈子,實在拿他沒辦法……嘿嘿,咱就等師傅過來收拾他了——聽說師傅也是有名的力大無窮。”
時穿懶洋洋地抬眼,看了一眼盤腿坐在火把圈中的索超——他硬探的任務已經完成了,梁山好漢已被他逼出藏身地,再立什麼功勞,不過是鮮花著錦,烈火添油。所以他也沒什麼積極性,無聊地問:“這廝捱了幾箭?”
“七箭——這廝手腳快得很,射向他的弓箭大多數被他打落,好不容易才射中他七箭……嗯哪,大約這廝的鎧甲也很堅固,都中了七箭,還活蹦亂跳的,一不留神就跳起來竄出火把圈……後來,大概是因為天色蒼茫,弓箭的準頭更差了,所以兄弟們才想出用火把圍困的方法。”
時穿仔細觀察完索超,笑眯眯的擺了擺手,散漫地提著筆管槍,施施然的走到火把中心,連個旗鼓都不擺一下,直接走到索超名前,伸手一拍對方的肩膀——索超應手而倒!
其實,這時候的索超已經因失血過多而陷入了昏迷,哪怕一個小娃娃過去,也能用手指頭捅倒索超,只是因為這廝之前過於兇悍,一直與大家都不敢靠近而已——不過,事實的真相,時穿何必告訴別人呢?
索超就擒,可見:做人莫裝13,裝13必捱整。
接下來,麻煩又來了。索超這廝太雄壯了,先是沒有合適的擔架捆綁這廝,等臨時製作好的擔架就為,將索超捆在擔架上,然後趁他昏迷剝淨他的衣服,時穿還仁慈地給索超包紮傷口,止住索超的流血,而後……眾大將興高彩烈的抬起索超,抱怨說:“好沉重的身子啊,這廝,似乎比一頭牛還重。”
另一名大將氣喘吁吁的說:“這廝一身賊肉,可比牛肉精貴了——如今一斤牛肉才多少錢,這廝……嘖嘖,這廝的懸賞大約一百貫吧。”
時穿搭腔:“不錯——如今一頭牛約值十五貫左右,這廝的懸賞可以買十頭牛了,所以這廝身上的肉,一斤抵十斤牛肉。”
索超很雄壯,大約八十多公斤的樣子,四位大將抬著擔架走路,走不一會便氣喘吁吁,不得不要求人接替,好在想著兩百貫賞金就要到手,換上去的大將忙著調侃:“這抬的哪裡是人肉啊,分明是黃燦燦的銅錢……師傅,賞錢怎麼分?”
一位悲觀論者插嘴:“想拿上賞金,那先得海州沒有損失,如果海州城陷,咱抬著梁山賊的頭目去領賞,可不是找死嗎?”
第371章 一斤肉能換十斤銅錢
索超的賞格是兩百貫,但一般這樣的巨匪,活捉之後還有另外的花紅可以拿,比如被他殺害的苦主出的賞金、,苦主所在宗族出的慰問金等等……零總總算下來,這廝大約至少值二百五十貫銅錢左右。
一貫銅錢六點五公斤,一百貫已經是六百五十一公斤了,這廝一身賊肉雖然沉重,豈能比得上海捕文書上近兩噸銅錢的重量?
真個是一斤肉價值十斤銅錢啊!
聽了大將們的議論,騎在馬上昏昏欲睡的時穿撇著嘴暢想……哦,如果到了一個土匪當家做主人的時代,類似索超這樣的開國功臣,那是一定要告訴大家說:索超這廝殺了與他起爭執的鄰居,而後潛逃,被奮戰在司法戰線的前公務員宋江窩藏,被當作殺人工具的行為,是代表了……
可惜,大將們身處於宋代,而宋代是個國情一點不特殊,是個經常讓東西方國家跟在後面、生搬硬套“宋人標準(普世法則)”的國度,所以他們沒有時穿的感慨。因為他們沒被洗腦,不覺得索超搶劫、屠殺自家鄰居的行為多麼正義,他們一點也沒有作為“鎮壓(屠殺宰割)農民(的)起義軍”的羞愧感。鉅額的賞金擺在眼前,雖然最後出手的是時穿,但時穿已經表明態度不參與賞金的瓜分,這個,能不讓大將們一路興奮嗎?
這場戰鬥,前前後後大將們陣亡了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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