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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森已經四十七歲了。
他的性格仍然與年輕時一樣衝動。他如今只是瑪卡城郊外的一個農民,守著幾畝不多的薄田過日子。索克塊莖是田地裡出產最多的農作物。這玩意很容易管養,產量極大,卻賣不上價錢。它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填飽肚子,不再花費更多的錢去購買糧食。總而言之,只要按時播種和收穫,你就不會餓死,卻永遠不可能因此而發財。
平民
賤民
該死的奴隸
每一次程序,班森都要在腦子裡無數次咒罵從面前走過的每一個人。這種謾罵並非毫無理由。這些人在幾十年前都是他媽的奴隸,是被貴族踩在腳下永遠無法翻身的垃圾。如今,他們擁有財產和身份,住著城市裡寬敞豪華的大房子,擁有年輕美貌的女人,能夠吃上鮮美珍貴的食物只要看到這些傢伙,班森總覺得心裡在滴血,在嚎叫。如果不是頭腦裡殘存的理智最終遏制住他,班森恐怕自己會狠狠撲過去,用刀子捅穿這些傢伙的胸口,挖出心臟,殘忍的撕裂,嚼食。
他們搶走了原本屬於我的一切
他們吃的、住的、用的都是我的
我本該是他們的主人,現在卻變成了卑微的,任人呼來喝去的奴僕
你媽的,憑什麼?
我爺爺是貴族,我父親是貴族,老子也應該是貴族
如果不是該死的王國戰爭,如果不是該死的皇帝,老子仍然是世襲的侯爵,擁有無數漂亮女人和大筆金錢。每個人見了老子都要下跪磕頭,老子想殺誰就殺誰,看誰不順眼就砍掉他的腦袋,看中哪個女人就搶回來過夜,只有公爵和國王才是我應該尊敬的物件,也只有那種豪奢糜爛的生活,才是他媽人過的日子。
“別那麼衝動,你應該冷靜下來。坐在這裡大喊大叫沒有任何用處。聲音太大,還會把街上巡邏的警察引過來。如果他們真的對你產生了興趣,說不定還會順藤摸瓜翻找出你真正的身世背景。到了那個時候,就真的一切都完了。
伯奈特與班森是兩個性格迥然相異的對比。前者說話節奏永遠要比後者慢上一拍。他總是顯得不慌不忙,彷彿對一切都顯得漫不經心。但是班森知道,伯奈特對皇帝,對城裡那些人的憎恨絲毫不弱於自己,甚至遠遠超乎想象。自己最多隻是把憤怒與仇恨在無人的時候喊叫出來,伯奈特卻總是陰沉沉的落在實處————就在上個月,班森親眼看到伯奈特綁架了一個城裡富商的妻子。他從未向對方要求過贖金,而是把那個可憐女人帶到叢林深處的沼澤地帶。先是割斷了那女人的腳筋,然後用刀子剜出雙眼,再用斧頭砍斷胳膊,破開腹部,挖出腸子和各種內臟……恐怖血腥的過程持續了近三個小時。伯奈特在急救和醫理方面很有一套,他知道如何給對方帶來最大程度的痛苦,卻不至於很快死去。做這件事情的時候,他身邊總是帶著裝滿繃帶和各種藥品的箱子。伯奈特在沼澤地裡玩得很開心,班森卻在旁邊看得臉色蒼白,連大氣也不敢出。最後,那個七零八碎的女人被扔進沼澤,帶著一連串“撲凸凸”冒出的泡沫緩緩下沉,徹底消失。
沼澤地的範圍太大了,那裡即便是陷進去上千人也不會留下痕跡。伯奈特屬於那種看起來就令人很放心的老實農夫。他面相忠厚,與外人說話的時候總是帶有口吃,在城裡賣糧食的時候經常把賬算錯,引發了很多笑話。很多熟悉這傢伙的人,都管他叫“結巴伯奈特”,或者“傻瓜伯奈特”。
班森是伯奈特最好的朋友,也可能是唯一的朋友。至少,他自己是這樣認為。
只有在班森面前,伯奈特才會表現出令人震撼的冷靜與精明。他臉上再也沒有與其他人交流時候的木訥與笨拙,眼睛裡充滿冰冷殘忍的光,動作敏捷程度連最靈活的猴子也自愧不如。他粗壯的胳膊充滿力量,是擊劍與格鬥方面的高手。為了持續不斷保持戰鬥力,伯奈特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外出搜尋新的獵物。他用各種方法把活人帶回來,用盡方法將他們折磨死。每當伯奈特殺人的時候,班森總是看得膽戰心驚。伯奈特卻告訴他:“在以前的國王統治時期,這不過是貴族們的遊戲罷了。”
伯奈特的爺爺也是貴族。那是撒菲力國王的一名近侍,擁有伯爵頭銜。
據班森所知,像他和伯奈特這樣的破落貴族後代,在拉邦卡世界還有很多。王國戰爭時期,反亂軍頭子,也就是現在的皇帝,幾乎殺光了所有貴族。但這種殺戮沒有延續到第三、第四代人身上。很多當時年幼的貴族後代得以倖存,他們不再擁有財產和封地,卻以口述方式將仇恨延續、流傳下來。這不能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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