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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血!”方道士循指那麼一看,登時五官移位七竅生煙,簡直嚇得魂兒都沒了:“這,黛兒!你受傷了!流了好多血!傷在哪裡!哪裡哪裡我看看……”
“方殷!你若再敢碰我一下,我就立時死在你的面前!”林仙子,已經給他氣瘋了:“立時自絕心脈,死給你看啊!啊!不要!你個臭嗯~流唔~嗯~~去死~~嗯嗯~~~~”
方道士其人,無恥是無恥,但絕不像某些人一樣,亂找藉口死不認賬。
酒後亂性,假裝失憶,這個可以有,不過都是騙人的。
真正酩酊大醉,醉到不省人事,不省人事還能人事,人事以後人不知事,根本沒有那樣的事。
只有那樣的人,比方道士還要無恥。
所以說方道士根本就沒有喝醉,醉到不省人事,醉裡挑燈看劍,一舉既成事實。
事實就是,林仙子也沒有喝醉,醉到不省人事,所以方道士根本就沒有趁人之危,既成事實的機會——
暗影中,方道士目光閃爍:“黛兒~黛兒~”
只見,林仙子睡姿優美,睫毛顫抖~~
方道士坐:“黛兒,我給你講個笑話,好不好?”
林仙子睡:“……”
方道士躺:“從前有一個人,一個出門在外的書生,騎著一頭小毛驢……”
林仙子躲:“睡覺!”
講的是,雨夜,破廟。孤男寡女,同床而眠,禽獸與禽獸不如的笑話。
林仙子無語。
“恩啊!恩啊!”方道士,就是和別人不一樣。最後說道:“小毛驢哭著叫道,你真是禽獸不如!”
半晌。
林仙子霍然起身,柳眉倒豎,忿而指道:“你出去!”
“不!”
“滾出去!”
“就不!”
“好,你不走,我走!”
“走,你走,走啊走啊,你倒是走啊!”
“放開!放開你的手!”
“啵兒!”
“你……禽獸!”
“你說的,這可你說的!我禽獸。我是禽獸,我就禽獸一個噝——————————————————”
其後淫笑,死皮賴臉,咂舌垂涎,無法形容:“哈!”
小妞兒。你往哪兒走?
大爺今晚,必須得手!
“哎!”林仙子這是喝多了,不喝多了也打不過他,打不過也逃不了,說他不過,又嚇唬不到:“你這人!”
今晚,林黛是落入魔掌。在劫難逃!
林黛知道。
這時候,說任何話,做任何事,都是一種挑逗,而一隻禽獸,本就經不起任何挑逗。
關鍵是。最要命的是,林仙子也要把持不住了!
林黛願意,林黛也願意,兩情相悅即歡好,還有什麼不可以?
未必要等到洞房花燭夜。真個成親那一天,兩個人都不是十分在乎,視於禮教之防,並非洪水猛獸。不說方殷,只說林黛,雖說林黛和他認識的時間不長,相處的時日更是寥寥無幾,但林黛已然認定。小人也好,禽獸也罷,你是非我不娶,我也非你不嫁,認定了,定死了,林黛的心已經交給了他,林黛的人早晚都是他的——
但仍要,把持住。
只因為一句話,或說一個承諾:“方,方郎,黛兒還要聽,聽你講笑話。”
“好啊,我這人,肚裡笑話多著了,號稱笑話簍子。”果然順毛驢,必須捋著來:“從前有一個人,一個女人,姓柳,嫁給了一個男人,叫惠,後來生了一個兒子隨了她媽的姓……”
“柳下惠?後來呢?”
“後來啊,柳下惠出門在外,騎著一頭小毛驢,這天晚上住了店,正要睡覺,砰砰砰,忽聽有人在敲門,門外進來一小妞兒……”
“嗯!我知道,這是坐懷不亂的故事!”
“是啊是啊,柳下惠就說了,你要借宿可以,但最好坐到我的懷裡來!那小妞兒就不明白了,說我為什麼要坐到你的懷裡去呢?人家可是正經女子,不是你想像中的那種人!柳下惠說我勸你最好還是坐到我的懷裡來,要不然過一會兒我就要變成你想像中的那種人了,到時候你後悔都來不及!”
“你,你說歸說,莫要動手動腳,你!你,哎!”
“就摟一接,就抱一抱,保證動手不動腳,講得好就親一下,一下一下就……”
“你再講,講得好,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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