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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以老邁之年猶自老當益壯龍精虎猛勝似十八歲的棒小夥兒,何以慕容公子以不倒金槍戰天鬥地不眠不休猶自神采奕奕風度翩翩,這就是理由,就是半生酒。事實如此,不容辯駁,又比如皮白肉嫩志向遠大的三花公公,身輕如燕美貌與智慧並存的叫春媽媽,都是因為喝過這種酒,至於大巫山之尤物就不用說了,青春半生永駐,後半生也永駐。
方道士,這回算是來著了,趕上了寒冬臘月,年關將至,正是飲用半生酒的最好時節。當然今兒個來喝酒的都算是來著了,有一個算一個,包括不是為了喝酒而來的阿憐姑娘,慕容公子說了見者有份兒,也有阿憐一杯酒。十三杯酒,一人一杯,這就是八杯分下去了,還有五杯。當然由誰來喝,還是得由慕容公子安排,不過在喝酒之前還得要做一個小遊戲,就是行酒令,這杯酒卻是著實也不好喝——
詞令,以半起令,須得落於圓滿,更要應情襯景。
一船都是才子啊,不是才子就是才女,還是按照老規矩,慕容公子你先請——
不過,在行令之前,還得先說一下方大土豪。
方大土豪,手裡拿著一疊兒厚厚的金票兒,正自一張一張地數:“一,二,三,四,五——”所有好禮,全部變現,整整一百一十八萬三千六百兩黃金,可是有的一數:“六、七、八、九、十……”這就是數錢的樂趣啊,想必每個人都知道,當然還是要數自個兒的錢:“一百!二百!三百!四百!”這數著數著,就又數出花樣兒來的,這根本就不是一百一十八萬三千六百兩金子,這明明就是七百一十八萬三千六百兩金子:“一而十,十而百,哈哈哈!發財了!”
原因就是,慕容公子說了,一人是一杯,但餘下的五杯全都給方殷,全都給!
這,賣出去,一杯就是一百萬,六杯就是六百萬,可不就是發財了!
也是,百萬來得太過容易,千萬也是不費吹灰之力,方大土豪一時心花怒放,歡喜若狂!
這也是,一個土豪和一個公子真正的區別所在,就是頭腦的靈活程度,思維的侷限性,以及成長環境使然——
窮已入骨,俗不可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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