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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不行。
身為天子親軍,責任重大,十八般武藝,當樣樣精通。
徒手博虎,赤膊擒狼。
下海抓鱉,鬥鯊如羊。
必要時,坡上斗篷飛天一回,也不是不能挑戰。
堂堂錦衣衛竟然暈船,被人知道,定然會笑破肚皮。
故而,需得勤練!
顧卿側首,看向搭在肩頭的手,一言不發。
近處錦衣衛再次齊刷刷後退,危險警報飆至最高。
王主事笑道:“楊僉憲與顧同知相交莫逆,坦言無諱,下官甚是欣羨。”
聞言,後退中的校尉眼角抽筋,滿臉驚駭。
能同楊僉憲相交之人,果真非同一般。
臨危不懼,尚能出言調侃,此等大無畏的精神,當真值得欽佩!
正德元年,八月癸丑,南直隸各府貼懸賞告示,以白銀三千兩,懸賞沈嶽項上人頭。並言,凡脅從之人,主動投案,舉發匪首,可酌情寬赦。罪輕者,只要登岸,舉發立功,便可既往不咎。
“逆賊沈嶽,顱生反骨,豺狼成性。聚眾千人,獲船百艘,嘯聚海島,為禍兩省。”
“違律令,治兵器,截殺巡軍。肆行劫掠濱海百姓,塗炭一方。”
“弘治十七年,沈賊勾結倭寇,買通姦人,入保城邑,謀劫縣庫。”
“匪首罪魁,禍稔惡積,罪大惡極,不容寬赦。”
“脅從之人,尋機來降,寬宥其情。舉惡發奸,罔治其罪。”
“誅故貰誤,誠省之人,鹹與惟新。”
“獻匪首沈嶽首級者,賞銀三千兩,絹布十匹,寶鈔十萬貫。並銷匪名,入州縣為民。”
懸賞告示貼出,震動南直隸。
抄送的文書迅速傳至各下轄州縣,民間議論紛紛,海盜留在岸上的探子,迅速將訊息傳回島上,等候大當家傳令。
不等沈嶽想出對策,一艘高掛白布的帆船,大模大樣開入象山海域,停靠錢倉所。
船上之人俱做海匪打扮,登岸後即大聲叫嚷:“我等乃是沈嶽手下,得知朝廷發懸賞佈告,脅從之人可既往不咎,故誠意來降,望大人開恩收留!”
“我等本領不高,未得沈嶽首級,綁-縛-二當家施天常等十二人,交給官府,請大人驗明正身!”
熊指揮使抵達之前,二十幾名壯漢分做三批,扯開嗓子,喊到喉嚨冒煙。
海港處很快“熱鬧”起來,裡三層外三層,聚集百餘人。
看到“海匪”隊伍裡的熟面孔,熊指揮使當即生出捂-臉-捶-胸-衝動。
姓肖的也不遠,怎麼偏偏挑上他!
奈何欽差有天子敕諭,不得不從。只能硬著頭皮,陪這些二愣子演戲。
丟人啊!
押在兵船的施二當家,啃著麥餅,喝著涼水,忐忑日後命運,壓根不知,在楊僉憲三人的計劃中,他已成了“海匪”的投名狀,即將被押上法場,咔嚓一回。
送上首級的“海匪”,各得銀五十兩,布帛兩匹,寶鈔萬貫。有衛所文吏及縣衙主簿為證。圍觀百姓亦可作證。
“施天常投案,固有成效,終影響有限。不如借其頭顱一用,於計劃,當可事半功倍。”
“各府州縣衙及衛所的漏網之魚,亦可就此清理。”
此乃王主事之言,楊御史除了點頭,唯有點頭。
正德元年,八月乙卯
岸上的訊息傳回,海島之上,頓時人情恟恟。
沈嶽勾結倭人,早不得人心。手下頭目亦有-私-怨,知曉告示內容,當下起了心思。
縱有人想到官府用間,挑-撥-海匪內隙,也起不到多大作用。
白銀,民籍,既往不咎。
別說真正的脅從之人,便是主動為匪,極受沈嶽器重之人,都開始動心。
人心不穩,僅五日裡,就有三次刺殺。沈嶽的大好人頭,代表著千兩白銀,以及從良之路。
只要能成功……
連遭刺殺,其中還有往日心腹,沈嶽再信不過手下海匪,行走坐臥皆在船上,由倭人保護。
饒是如此,想發橫財的海匪仍是越來越多,其中,包括島上的三當家。領五十餘人,趁夜重進船艙,連殺數名倭人,砍傷沈嶽手臂,僅差一步就能成功。結果卻被後趕來的幾人攔截。
後者未必是真心要救沈嶽,究其根本,被三當家得手,他們拿什麼做投名狀?
三當家被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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