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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星昀。

記得我被送進福利院的時候,我還記得我的名字,我的年紀,我的由來。

可我記得的一切在福利院並不重要,甚至沒有必要去記著。

那是個十分簡陋的福利院,本想著能遮風擋雨就可以了,可它也不能。

吃不飽穿不暖,都是常態。

記得那一夜大雨傾盆,狂風大作,一棵樹被颳倒,壓倒了房子,福利院沒了。

我們在大雨中等了一夜,緊接著被工作人員們轉移進了個新的福利院。

雖依舊吃不飽穿不暖,但好歹這個不用再擔心會塌了。

原來的福利院被一場大雨洗刷的什麼都沒了,新的福利院無奈得再次登記我們的資訊,說是去給我們上戶口。

因為接納的孩子過多,工作人員懶了,除了名字性別,其他都填了個統一的資訊,再直接上的戶口。

當時我看著了那欄資訊,我記著,我真實年紀比填的那個年份,要大上一年。

所以我比喬予那小傻子大上一歲。

而遇見她完全是意外,畢竟我只是下水道的那灘汙泥。

在福利院的時候,我曾一直想‘爬’出來。

第一次接觸音樂,是在我八歲那年,我沿著天橋流浪乞討,聽見了一道很好聽的聲音。

那是個街頭賣藝的老頭,我就坐在他旁邊聽著。

那是我遇見的第一個好人,只是他太老了。

在和他學習的第三年,他花淨錢帶我看了場演唱會,就走了。

他把他所有的遺產留給了我,一把破吉他,還有天橋邊拿蛇皮袋當門的‘家’。

我沒住那個‘家’,只是將他的破吉他收起來,回了福利院。

在我的反抗下,終於讓福利院送我進了那所謂的學校。

在遇見燦華星探的時候,我十六歲,讀完了初中,就被叫停了學習,我只能遊蕩在街邊賣唱,靠自己攢錢學習。

演唱會,大舞臺,在老頭走後,成了我的夢。

當時本以為燦華娛樂是光,是接近夢的階梯,但後面發現不過是更黑的深淵罷了。

四年的時間,我甚至真的懷疑過自己瘋了,為什麼每一次想到的歌想到的曲,全被他們先出了。

還記得我第一次寫歌,當我興致沖沖給他們看,回報我的卻只有冰冷的眼神,和一句他們只要原創。

可我確實是原創啊。

直到後來我才知道,原

來和我同時進燦華的,還有個叫歐洵的人。

我腦海裡的東西,全部已經被他寫出來了。

他一路高歌直至勝利的頂峰。

而我在懷疑中,被踩入泥濘。

我沒有抄歐洵的歌,我不是謊話精。

我也不知道到底怎麼了,可從未有人信過我,問過我。

因為合約的關係,我離不開燦華,我沒有錢去付那違約金,我只能靠乞討他們最爛的通告而活。

但好在,在燦華里,我能接觸到各種裝置。

音樂是我唯一的一點曙光,站於高臺,將它們唱出,可能是我這輩子難以實現的夢。

直到一個私用裝置的罪名打下,錄音棚,練歌房,甚至樂器我都被禁止使用,更別說乞討通告。

他們甚至以我幫他們唱過小樣為恥,燦華將我的一切後路都給阻斷。

我真的無路可走了,我突然想到了天悅娛樂,那個財大氣粗的公司。

我找上天悅娛樂,尋上一個認識的經紀人,我用盡了一切的努力,死纏爛打,卑微到塵埃。

在我再一次祈求的時候,我看到了一堆人,他們簇擁著一個女孩,她像個公主般高貴著。

我想著那或許是天悅娛樂的哪個明星。

可我再也沒這種機會了,也不敢再去想象那舞臺,因為天悅娛樂的經紀人,已經十分明確的拒絕我了。

我其實並不失落,畢竟我什麼也沒有不是,人家憑什麼幫我。

甚至第一次覺得,我的人生就本該如此,或許燦華對我還算善良的,至少之前還留了一口飯給我吃呢。

李斯銳的到來,我是從未想過的。

但從他的話中,我知道了一點,他願意簽下我,或許是剛剛那個被他簇擁著的女孩說了什麼,我不過是個為討她開心的工具罷了。

在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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