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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私仇,不知這又該當何罪?”
廖仲南怒極而笑,冷森森地說道:“好一副伶牙俐齒!本官是巡察御史,就算量刑不當,在沒有施刑之前改正過來,也不算有錯。你既然承認口出穢言,那就休怪本官按律嚴懲!來啊,重笞五十!”
“廖御史為報私仇,真是連老臉都不要了啊。這樣的巡察御史,真給朝廷長臉啊!不過,你還無權笞我。”
“李昂,今日你便是舌燦蓮花,本官也要按律………”
“按律?”李昂再次打斷他道,“按《唐律疏議》,七十以上,十五以下的,以及殘疾人病人,犯流罪以下可聽贖。我生於開元二十年,今年未滿十五歲,而且有傷病在身,按律流罪以下可聽贖。”
“你沒滿十五?一派胡言!”李昂看上去,怎麼也有十七歲以上了,並且有著這個年齡段難以企及的成熟,竟然說自己未滿十五!這可氣得廖仲南肺都快炸了。
李昂笑道:“我看上去雖然比較成熟,但那是因為從小孤苦那個伶仃,流離那個失所,終日自謀生計所至,但我確實是生於開元二十年。廖御史若是不信。可到犀浦縣查查我的戶籍。”
這一點是得益於華老頭,當初華老頭考慮到他沒田地,而按大唐律年滿四歲以上為小。十一以上為中,二十以上為丁。一旦成了“丁”。就是要服勞役的,所以華老頭儘量把他的年齡報小一點,當地官員得了好處,哪裡在乎你少報幾歲;再者,真要查起來,鬼也不知道李昂今年到底多少歲。
李昂後來抄《唐律疏議》才發現,年齡小除了可是免除勞役外,還可以享受一定的司法特權。
雖然南宮紫煙夜夜高歌難禁。但在法律上,人家李郎君確實還是未成年人。
我是未成年人我怕誰?李郎君抬手掏出一塊碎銀,隨後扔出去,叮!碎銀滾到廖仲南腳下,這就算是交錢贖罪了。
雖然,這怎麼看,都像是在打發要飯的。
公堂之外圍觀的百姓忍不住鬨然大笑,有的甚至笑得癱在地上。
打發完要飯的,李郎君舒服地躺回擔架上,卻偏又做出一副“我是病人。我是未成年的病人,哎喲哎喲”的模樣。
廖仲南那小小的心靈一再遭到打擊,竟再也承受不起。氣得“噗!“的一聲,當堂口噴鮮血,仰天倒下,人事不省。
沒事,剛才請來的郎中還沒走呢,正好派上用場。
對廖仲南這隻秋後的螞蚱,李四維還不愛搭理呢,讓人把廖仲南抬下去後,繼續問案。
接下來。李昂不再開口話,全部交給了李俠子。
李俠子不愧是劍南第一訟師。盧兆義說一句,被他駁一句。駁到最後,盧兆義發現不但指證不了李昂乾的勾當,反而感到李俠子的話處處是陷阱,讓他真是百口莫辯。
邛州方面提供的大量人證物證,還有各類賬冊和信函,足以證明盧兆義和曾應凡暗中勾結,做過不少違法之事。
盧兆義和曾應凡在接下來的兩天堂審中,雖然極力否認,但在諸多證據面前,卻難以自圓其說,被李俠子問得啞口無言。
最終壓倒曾應凡的那根稻草,竟是他兒子曾捷。這位打小養尊處優的小郎君,在堂上挨不到十大板,就什麼招了;
其實包括他那表妹,實際上是從綿州買來的女伎,用這個女伎來冒充他的表妹來勾引公孫靖宇,目的是想把公孫靖暫時牽制住等等。
有了曾捷的供詞,曾應凡和盧兆義再怎麼狡辯也沒有用了。
衙門外幾百儲戶等著兌現呢,李四維也急著結案,以免鬧出更大的亂子。不過李四維也很精,他沒有作最終的判決,而是將所有堂審記錄以及證人證言,都遞交給劍南節度使,讓章仇兼瓊來判決。你一日不判決,某就封著百匯通櫃坊,一日不兌現。
章仇兼瓊有錢存在百匯通,雖然名義上是鮮于向的,但真鬧到朝堂上的話,對他也很不利,於是便來了個快刀斬亂麻,曾應凡和盧兆義皆判死刑,其他如曾捷等從犯,也都一一定罪。受牽連者多達上百人,此可謂是十年來劍南道第一案。
這件轟動一時的大案,被迅速地結案了。
案子判定之後,李四維才開始給百匯通的諸戶兌現。查封的財產共計不過四萬緡,鮮于向一下子兌走了三萬緡,剩下的一萬緡不夠兌現給所有的儲戶,李四維只能選擇性的給一些有背景的人優先兌現。
最後沒錢了,誰不能兌現,那是他倒黴。這些人會怎麼鬧,對李昂來說,已經不是他關心的了。
除去一個心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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