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合理合法獲取死刑犯器官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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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合理合法獲取死刑犯器官之法!
“沒錯,畢竟死人或許沒有慾望,但活人一定有慾望,或者是所求的東西,如若可以說通那些家屬!也不是不可能獲得遺體器官的使用權。”
“所得死內!這要一來的話,我現在去執行死刑的監獄外面蹲著!可不可能蹲到死刑犯的家屬呢?若是可以的話,我是不是就有救了?誰要和我一起去?我缺一個腎!”
“這樣的話!我報名!我缺心臟!和你並不衝突!與其在醫院等死!我們還不如去碰碰運氣,或許還能有一線生機!”
“………………”
張偉看著直播間內,已經開始組隊的網友,雖然知道他們都是將死的可憐人,但為了讓他們不會牽扯到違法犯罪,他還是出聲提醒道。
“諸位,我所說的都是在合法的情況之下,讓死刑犯的家屬,同意捐獻器官,才可以奏效的。”
“如若使用違法犯罪的手段,那麼不僅僅會無法得到救治,還會讓你們的家人,朋友受到牽連,甚至是讓你們本就不堪的家庭,雪上加霜,背上罵名的同時,背上不小的債務。”
“所以,我雖然不反對伱們去蹲死刑犯的屍體,但希望你們可以理智一些,不要因為對方不答應,而做出令家人,自己,悔恨一生的舉動。”
直播間內的觀眾,聽到張偉的告誡之後,紛紛發彈幕表示明白了。
“張律師你放心吧,我們早已經接受自己的命運,若不是你提出死刑犯還有這個作用的話,我們說不定就放棄希望,找個地方陪陪家人了!就算是不為我們想想,我們也會為家人想想,不會去坐糊塗事的。”
“沒錯,既然我們已經有了活命的希望,那麼我必定會遵紀守法,透過協商獲取我們需要的器官。”
“我們幾家湊一湊,應該可以給出一個讓對方滿意的價格!甚至如若不夠的話,我們貸款,分期也不是不可能!”
“這貌似也是一個辦法,雖然器官有適配性,但全國呢麼多需要器官的病人,總有與之適配的人!”
“不錯,這樣一來不僅可以挽救他人,也可以讓死刑犯為自己的罪孽贖罪!更可以讓死刑犯的家屬獲得一筆可觀的財富,屬實是一舉三得的好事情啊!”
“………………”
自由翱翔看著直播間內,逐漸開啟思路的網友,心中不由升起了一抹擔憂,對著張偉出言詢問道。
“張律師,這種情況,算不算是販賣器官啊?”
“而且,若是有人鋌而走險,為了家人的性命,強行奪取死刑犯的身軀,進行器官移植的話,那算是緊急避險,還是其他什麼罪行啊?”
張偉聽到自由翱翔的問題,微微搖了搖頭後,面帶微笑的出聲對其反問道。
“這位小哥,你既然說法學生,那麼我問你,對於販賣器官的標準是什麼?”
自由翱翔聞言,略微思索片刻後,緩緩將相關法律標準講述了出來。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而,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張偉聽到自由翱翔可以這麼快速的,回想起有關器官販賣的刑法,略微點了點頭表示認可後,便再次開口反問道。
“既然你知道器官販賣的標準,那麼你應該也知曉,死刑犯的器官,由於一些影響問題,也是不可以被隨意取走的吧?”
自由翱翔聞言,微微點了點頭道。
“不錯,這也就是我感到疑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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