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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了。]沈佑本就是來了解上架資訊的,此時看到趙霄又發來的訊息,愣了下。
[老師,我能不能冒昧的問下,您打算如何處理《封神》的靈刻版權?]
沈佑覺得有些奇怪,當時籤的合同裡標明瞭靈刻版權歸靈執筆個人所有,是和執筆大賽完全割裂開的。
而且只有簽約的文章,才會涉及到靈刻版權的問題。
換言之,一切和“簽約之後”有關的事宜,沈佑瞭解的都比較貧乏。
趙霄顯然也是知道這點,不過沈佑成績這麼好,完全可以確定會簽約銀河網。
他好歹成見習編輯,能給手下的作者謀取福利了。
在待簽約的時候就能賣靈刻版權,也是銀河網一些好文的潛規則。
沈佑也很懂,這就和有些網文還沒連載完就賣出去ip版權了一樣。
她點開趙霄發來的檔案。
在精神治癒者剛剛出現的時候,被統稱為“默者”。
隨著人們對精神海的研究深入,後來才分裂出了靈執筆和靈刻師兩個職業,也出現了比較明顯的職業劃分。
故事本身就帶有微弱的精神能量,能夠使閱讀者達到精神共鳴、投入、幻想的執筆者,才能稱為“靈執筆”。
而能夠透過精神力將故事內容“幻化”,形成身臨其境的影像,被稱為“靈刻師”。
靈刻能力,被研究發明於精神海中的某種規律,所以也是非常危險的,也並不是所有精神治癒者都能擁有這種能力。
又因為每個人對於文章的理解不同,所以同一篇故事,不同的靈刻師靈刻出來,也有不同的幻化景象。
所以,默卡才分為那麼多等級。
而同一個故事,經過不同靈刻師所靈刻出來,也會有不同的等級,甚至可能會出現無效默卡。
換言之,靈刻版權這種東西得慎重......
沈佑研究了一下趙霄發給自己的檔案,簡單來說靈刻版權分為“四個檔次”。
1.不給予開放任何內容,凡文章相關皆屬執筆者。
2.開放固定章節靈刻版權,或按照劇情百分比靈刻。
3.僅授權靈刻師,或授權企業,文章全部內容版權買斷制歸屬對方。
4.任何人,只要支付星幣就可以購買靈刻版權。
沈佑想了一下。
如果靈刻師和執筆者不在一個“頻道”上,或者靈刻師把文章理解成了另一個意思......
那幻化出和原文完全不同的景象,也是一件對作者和原文粉絲來說,都非常痛苦的事。
不亞於,好好的小甜文被編劇魔改成三觀不正的狗血虐劇。
要麼就不開放靈刻版權,誰也不給。
她不想見到自己辛辛苦苦寫的文,被翻拍成劣質網劇滿天飛!
要麼,就完全放開靈刻版權,誰都能二次創作。
沈佑其實不想開放靈刻版權,她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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