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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太有興趣去關注不能讓他感覺“有趣”的人,而這對神聖騎士中的弟弟,留給他的印象是“不太正常。”

但至少,這個小傢伙是很有活力的,能讓格洛麗亞也時常哭笑不得的人畢竟很少。除了“不正常”這點讓安格斯不太感冒之外,這個託萊弟全身散發出的那種年輕人的熱忱,偶爾也會讓安格斯感慨一下淹沒於塵埃中的舊日過往——

人在不知天高地厚的時候,只需一些可笑的理由就會迸發出一往無前的血勇;等到發現天地之廣闊、個人之渺小後,連稍稍前進半步都會躊躇猶豫。

漫長的歲月中,安格斯見過無數年輕人心懷遠大夢想踏上征途,純潔的靈魂、澎湃的勇氣,讓人發自內心地讚歎。

但只需十幾年、幾年、甚至幾個月的時間,這些曾經純淨如琉璃水晶般的美好靈魂就會沾染上無法洗去的汙穢,漸漸沉淪、泯然於眾人。

太多次的期待和欣賞,化為失望後的對自我的嘲弄。

想要改變世界的人,最終被世界所改變。

想要拯救眾生的人,最終連自己都無法拯救。

南·託萊,安格斯能記住他的名字、也對他有個大概的認識。他確實擁有堪稱完美的騎士精神——謙卑、榮譽、犧牲、英勇、憐憫、誠實、公正、靈魂,但也僅僅只是如此了——這種建立在個人身份優越感上的道德與人格精神的體現,在安格斯看來只是出生於體面人家的、沒感受過人間疾苦的少爺仔虛幻如泡沫般的假像;稍一碰觸,就會破碎。

收回視線,漂亮修長的手指輕輕翻過書頁,安格斯漠然的臉孔上沒有任何情緒。

只是一個幼稚的靈魂出現變質的預兆而已,並不算多麼稀罕的事<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知道自己的無力後,充滿熱忱的年輕人會漸漸學會妥協——而只要後退了一步,便跟墜入深淵沒有區別了。

至少以安格斯的經驗看來,逃不了這個套路。值得獎勵的“好孩子”,已經許多年沒有見過了。

“天啊——”

院子裡忽然傳來薩姆爾驚惶的叫聲,南稍稍一動,撐手勉強坐起身;讓他意外的是,安格斯也站了起來。

南捂著肚子慢騰騰地下床時,安格斯身上出現了遮蔽全身的斗篷,以不緊不慢的速度走出房間。

“呃?”南有些莫名,忍著身體的不適跟出去,還沒挪到房門處,安格斯已經走到庭院裡了。

安格斯初時確實沒打算在這兒玩他的“審判遊戲”,但現在他的心情變了,所以,他得弄點兒什麼動作才行——

“啊、尊貴的客人、老爺,請幫幫忙、請幫幫我們!”看到安格斯走出來,薩姆爾驚惶地大叫著,手舞足蹈,“不知道那頭騾子發了什麼瘋——請救救我可憐的兒子,老爺、老爺!”

薩姆爾叫得跟他的長子死了一樣,不過咋一看去,麥克·薩姆爾確實有些糟糕——院門外,薩姆爾家溫順的騾子血紅著眼睛、噴著粗氣、暴躁地在道路上跑來跑去,蹄子濺起黃土、殘雪、踏出混亂的煙塵;騎在騾子上的麥克臉色蒼白、緊緊抱著這畜生的脖子,似乎馬上就會被甩下來、再被這畜生踩踏個幾腳。

薩姆爾也算有些想象力,讓一貫溫順的騾子發瘋得比未受訓的野馬還厲害;安格斯知道騾子背上的那小子即使摔下來也不會損壞皮毛,不過這有什麼關係呢?既然他們要試探他的身份,他也不介意順水推舟一下。

南蹣跚著走出客廳大門時,看到的就是這樣一幅景象:那個平日裡舉止慢吞吞的、能坐著就絕不會站著的、表現得像個垂暮老人的安格斯·末日審判,以接近低階行者的敏捷動作竄出院門、衝到大街上,從斗篷裡“掏”出一把造型古樸的匕首,幾步追上發瘋的騾馬,腳步輕點、“跳”上馬背,利落地將匕首□□騾馬脖頸上的主動脈,手腕一轉,騾馬發出淒涼嘶鳴,四腿一軟、倒到地上。

薩姆爾眼睛都快鼓出來了,急速上衝的怒火差點兒讓他像斥罵自己的老婆孩子那樣破口大罵;但很快理智就讓他控制住了自己的面部肌肉,狂喜蓋過了家中的大型牲畜丟命的惱火和心痛——這傢伙也是行者系!不是施法者!

“感謝天父!感謝神!”這傢伙發自內心地歡呼,雀躍地衝到騾馬屍體邊,扶起長子,並衝安格斯不停鞠躬,“太謝謝你了,老爺,謝謝你救了我的兒子——沒有你出手的話,我這把老骨頭真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安格斯沒理他,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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