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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孔雀又不是一隻雞,說送了就送了,當初買進來的時候也是花了錢的,在單位上,人家幾毛錢都要跟你扯得清清楚楚的,更何況是一隻孔雀。
“那你回去跟你們經理說說,我能買下這隻孔雀不?價錢什麼的,都是好商量的嘛。”
說實話,這人也不是想著一定要把孔雀帶回去,最主要的問題是責任,孔雀丟了,就是他們的責任,現在找到了,頂多算工作失誤,但是如果因為孔雀的問題導致酒店形象受損,而影響了營業,這責任就大了,這個人覺得自己確實擔不起這份責任,於是就跑回去找經理了,不管經理做了什麼決定,有了什麼後果,他不需要擔責就行。
這次換了是經理來,做經理的果然比下面管事的要有氣派得多,也精明的多,沈洛那一手忽悠的功夫還派不上什麼用場了。
“你們買孔雀,又有什麼目的?”對方一副談生意的姿態。
沈洛說:“能有什麼目的,說救命你可能不信,我說增加醫院人氣你會信麼?”
這經理還頗有些狐疑地看著沈洛,沈洛的醫院以前也只是聽說,根本沒什麼交集,利益上也沒有什麼衝突,所以沈洛這樣的做法,讓經理更加摸不著頭腦<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跟職場上的事情打交道多了,事情突然簡單起來的時候,反而有些不敢相信了。
沈洛說:“我們買走一隻孔雀,對你們酒店來說,根本不算什麼損失是吧?我也沒有聽說你們酒店以孔雀菜為招牌菜,說明孔雀做菜根本不是那麼受歡迎,對於你們來說,反而有些雞肋。賣給我們,就當是賣給客戶了,賬面上平了,說法也好聽,損失更是無從說起。對大家都好,你說是不是?”
經理的眼神更加幽深了,誰說這小老闆不會做生意,這賬一筆一筆算的很清楚嘛。
這事情確實是沒什麼好多談的,沈洛出的價也不低,於是在經理的做主下,孔雀賣給了醫院。
交了錢,寫了收據,沈洛拿著收據,看著孔雀,久久默然無語,他這是在做什麼?給自己找了個爹回來?麻蛋,買回這隻孔雀對自己有什麼好處?又不能送養,以後還得天天養著,吃自己的喝自己的,簡直是沒事找虐麼?
李春喜見沈洛神色複雜的看著孔雀,就犯嘀咕了,這老闆是怎麼回事,剛剛還為孔雀據理力爭,現在看著孔雀又好像要吃掉它一樣,老闆難道是雙重人格?
李春喜還真是跟著鄭嘉美學了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呢。
孔雀倒是好養,野生孔雀會吃山裡的果子之類的,還有一些小蟲子小蛙之類的,養殖的孔雀就以穀物為主食,有時候也吃點水果之類的,肉也能吃,但是吃的不多,沈洛不會給他吃生肉,怕有寄生蟲,孔雀也就顯得有些興趣缺缺了,麵包蟲倒是一個很好的肉食,可是沈洛哪裡捨得花那麼多錢天天給孔雀吃麵包蟲?想得美!於是孔雀大部分時候只能夠吃素了。
所以孔雀的伙食跟鸚鵡們也是差不多的了,倒也沒什麼好抱怨的。
孔雀一般生活在溫暖甚至炎熱的地方,沈洛也覺得奇怪,這孔雀竟然不畏嚴寒跑出來了,現在就天天窩在醫院裡不出門了,醫院裡天天開著空調,室溫還挺高,這傢伙就跟母雞抱窩似得,找了個溫暖的地方窩著了。
鄭嘉美和李春喜一直想看的孔雀開屏一直沒看到,沈洛覺得很好理解,沒有母孔雀,人家開什麼屏啊,又不能跟他生蛋蛋。
對於孔雀,鸚鵡的接受度是最高的,估計是覺得就是一隻長得比較絢麗比較大的鸚鵡把,其他的動物也是花了好一段時間才慢慢接受的,剛開始的時候,孔雀走在醫院裡,其他的動物都自動讓開一條道兒的,孔雀還挺驕傲,覺得自己太漂亮,所以把大家都鎮住了。真是自戀啊,故事中常把孔雀寫成自戀的動物,也不是沒有原因噠。
粉絲們對孔雀的熱情還是很高的,到現在也沒什麼人把孔雀當成寵物養啊,一個是氣候限制,還有一個是因為孔雀不能像鸚鵡八哥之類的,不能說話,也沒什麼養殖的樂趣了,而且養孔雀也需要挺大的地方,最好是帶個庭院的房子,可是在如今房價超高的時代,大家能買得起房子就不錯了,買得起帶庭院的房子,那是土豪,而正好土豪的生活不是一般人能夠了解的。
而沈洛則覺得,應該跟孔雀這東西拉便便的習慣有關,鳥類直腸很短,所以自己控制不住拉便便,沈洛家的鸚鵡大部分時候都是停在鳥籠架上的,到處拉的情況倒是不多,只有孔雀這傢伙,窩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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