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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打算如何遂行此政,順利收全郡之兵,而使豪傑順服?”
朱治態度剛烈,說道:“郡府一令之下,威權所迫,何人敢不順服?上交兵刃,乃是其應有之義。可嚴明律法,諸私有禁兵器者,徒一年半。弩一張,加二等。甲一領及弩三張,徒刑五年。甲三領及弩五張,絞!”
這條應該算是諸夏非常有名的律法了,也就是著名的私藏甲冑罪。其中還有一些細化,比如違禁兵器長槊、重戟、傍牌、旗纛之類的,皆禁止私藏。當然刀劍長弓之類的不算在其中。
孫策認真的思考了一下這條律法施行的可行性。歷朝歷代,只要秩序穩定,應該都能收上來這些違禁物品。
但孫策還在思考,朱治卻主動話鋒一轉,說道:“但我以為,此項法令之施行,收吳郡之兵,關鍵不在於收上來多少違禁兵器,而在於便利民生。所以能收上多少兵刃反而不足為道。”
孫策訝異的一挑眉,收吳郡之兵,卻不在意收上來多少兵刃?
“朱公此言何解?”
朱治從容自信的說道:“我聞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僅得其下。郡府下令,要收全郡之兵,豪傑必不捨得輕易上交如此多精金良鐵,此乃人之常情。”
“為尋逃避之法,豪傑必將兵刃熔鑄,製成器械。如此多器械,豈不便利於民生,提高生產?”
“可若官府要求豪強鑄劍為犁,怕是他們必有推阻,隱匿兵刃。”
孫策大笑,好吧,你是懂談判的。
的確,如朱治所言。豪強、大族最是會對抗官府制度。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常態。
可是朱治這一波屬於是我預判了你的預判!
他名義上推行的是“收吳郡之兵”這個政策。
官府政令一旦下達,豪強們自然是要針對這方面的政策進行反抗,扭曲。
可殊不知,他們對抗的手段正是朱治所期待的。他是借收吳郡之兵為名,行改善民生之實。
他不在意豪強們是否把兵刃上交給郡縣,他期待的就是豪強們把這些精金良鐵給主動熔鍊了,鑄成農具。
到時候豪強部曲千人,手中劍戟皆換成了耒耜,甲冑皆鑄成了耕犁,吳郡生產如何能不有所提升?
當然,這條律法也是要嚴格執行的。這能保證吳郡的豪強再也不能武裝大量部曲。使同樣擁有莊園的大漢豪強,逐漸轉變成為大宋的莊園員外們。
孫策隨即回道:“既然朱公已有完善之法,那就按照朱公所言推行,由郡府下令,告諭百姓,收諸違禁兵器。”
朱治立即拱手,說道:“老夫這就派督郵巡視郡縣南北,督察各縣長吏及豪傑收繳諸違禁兵器。”
孫策頗感興趣的問道:“督郵?朱公打算以何人為督郵?”
督郵可是一個權力很重的職位,他位輕權重,掌傳達教令,督察屬吏,案驗刑獄,檢核非法等。
更形象的說,他也是位輕權重,與刺史相似。區別只在於各州刺史由皇帝任命,而督郵則由郡守任命。所以這些府吏也會直接稱呼太守為主君、府君。
不要覺得劉備抽了督郵百餘鞭,就覺得這個職位似乎不足為道。
另一個典故,方才真正的展現了督郵的威權尊貴。
後世都知曉一個不為五斗米折腰的典故。
這個典故的形成正是由於督郵,當時陶淵明擔任彭澤令,郡裡一位督郵來彭澤巡視,官員要他束帶迎接以示敬意。陶淵明氣憤地說:“我不願為五斗米折腰向鄉里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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