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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吳縣繁華,令孫策終生難忘一幕
吳縣參差十萬人家!
聽聞孫策的豪言壯語,以顧雍之氣量,亦被震撼的無以復加。
一縣十萬戶,這是當下任何公卿將相都從未設想過的宏偉景象。
但同時他也憧憬的心神俱往,若是果真能如此,擁有十萬戶人家,則僅這一縣便足以支撐整個江東的王霸之基業!
這可是接近六十萬人!更經濟繁華,能為募兵制提供大量的財富和兵源。
顧雍立即問道:“將軍打算以何施政之法,建此亙古未有之業?”
孫策臉上的從容自信,更讓顧雍信服。
沒辦法,眼界不同,自然也就氣度不同。
參差十萬戶人家,的確是亙古未有,但後來者那就比比皆是了。
吳縣也就是蘇州,在大宋僅姑蘇城內的人口就有七十二萬之多。
一座城市尚且如此,更何況整個州?
吳縣取名為縣,其實面積比大宋一個州還要大,更是接近後世整個蘇州市的面積。
後世能養八百多萬人,如今沒有化肥,但養八十萬人總不在話下。
畢竟土地就算再怎麼增產,也不至於翻到一畝百石。
所以更關鍵的還是更在於開發!
孫策斬釘截鐵的說道:“以適宜之法允許百姓佔田!凡百姓新開荒田,到田曹登記之後,則田永久歸百姓所有,前三年免納賦稅。”
“而更重要的一點,土地丟荒三年之後,百姓耕種三年,荒地即為百姓所有!”
佔田,雖然跟東晉的佔田法是同一個名字。
但絕對不是東晉的那套佔田制,東晉的那套佔田法,名為佔田,實際上應該叫“限制佔田法”,規定了百姓佔田的上限一百畝。
孫策引用的還是唐、宋、明三朝的制度,即“農夫不明或先亡,年再三,則'農神去土附人'”(如果一個田地被他人佔用並經營了三年以上,那麼佔有者就有權利合法地成為該田地的所有者,而原來的田主則失去了該田地的所有權)
他十分正式的對顧雍說道:“命所在長吏諭民,有能廣植桑棗、墾闢荒田者,止輸舊租;縣令佐能招徠勸課,致戶口增羨、野無曠土者,議賞!”
止輸舊租,也就是暫不徵收賦稅。
而“戶口增羨、野無曠土”,則是孫策豪言壯語的根本保證!
從大宋開始,中原農業發展進入騰飛,人口迅速破億,依靠的正是這條法令。
孫策也不苛求當今計程車大夫,就是大量後世現代人,也是嘴上說著封建小農經濟的侷限性,可心裡想的還是小農平均生產那套。
寧肯所有人限制在十畝地上一樣的窮,也不肯高效發展的富。推崇把治下所有百姓,有一戶算一戶全都鎖在幾十畝的農田上生產,恪守均田之法,一身文青氣息,幻想小農經濟能夠一直穩定。
所以當田地分完了,就一籌莫展了。
所以缺少足夠人口去發展工商,工商業怎麼也發展不起來。
東方的工業遲遲無法壯大,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這種士大夫文青思想的遺毒,推崇天下大同,均田生產,民至死不相往來的小民生活,而他們美其名曰,安居樂業,重農抑商。
這不叫重農,這叫愚昧。真正的重農,是把農田開墾出來,野無曠土;把土地畝產提升上來,解放出大量的人力,發展工業,改善工藝,反過來再推動農業。這才反倒能保證他們幻想的經濟穩定,國家安穩,不至於一場天災就讓大量百姓破產,餓殍遍野。
顧雍只感覺大受觸動,甚至整個價值觀都被改寫。
一個知識越貧乏的人,越是擁有一種莫名奇怪的勇氣和自豪感,因為知識越貧乏,他所相信的東西就越絕對,他根本沒有聽過與此相對立的觀點。
顧雍今日見到了孫郎所提出的一種與漢室以往保守抑制政策截然相反的進取觀念。
他沒有第一時間批判孫郎的標新立異,而是認真的思考了起來。
人間的真理就是,越知識豐富的人越能意識到自己的不足,也越能發現、承認與學習別人的優點。
他對比了一下自己以往的認知,不得不承認,孫郎所言,的確是更恢宏壯闊,銳意進取。
孫策從來沒有小瞧封建士大夫的想法。
他們只是眼界被限制住了,被《論語》、《孟子》這種春秋經典給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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