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氏良家子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65章 我諸夏之族本應該走的歷史正路,霸王!,楊氏良家子,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這麼多巧合,就讓人不得不思考其中究竟有沒有什麼必然聯絡了。
在孫策看來,不管自己是否喜歡,在漢末,豪強的莊園經濟都已經是事實存在的經濟基礎。
如果自己一定要摧毀這個經濟模式,重新進行均田、授田,那就註定要與所有豪強為敵,引起天下豪強的蜂起反抗。
如果自己身後沒有一個強大無比的新生勢力,比如關隴軍事集團,不可能碾平這天下州郡無數的豪強。
所以與其跟所有豪強對抗,不如進一步完善莊園經濟,並設定與其相應的稅制。
漢室失統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稅收制度跟莊園經濟嚴重脫節,一方面田宅地產等財富都在豪強手中,一方面官府還在拼命對小民徵收苛刻的人頭稅。
而到了大唐,第一次施行兩稅法,按照資產來收稅,兩稅法推行之後,兩年內徵收的財富,甚至遠超大唐從立國之後,經歷貞觀之治、開元盛世期間上百年的稅賦總額。
當然了,自古以來,無論中外,都面臨著一個相同的問題,那就是“有能力納稅的人,也有能力不納稅!”
所以不立田制之後,最關鍵的就是稅收!
逃稅者死,是孫策必須立下的鐵律。就跟十惡不赦大罪一樣,犯者立斃。
孫策對所有人鄭重的說道:“江南凋敝,人口寥寥百萬,就算平均授田,對所有人都徵以十倍重稅,也不過是漢室稅賦的一成有餘而已。故而我免徵戶賦,核田歸稅。將以田稅為唯一農業稅收。”
在所有人沉思之時,孫策幫他們算了一筆賬:“江東不立田制,你們可以有良田千畝、甚至良田萬畝,哪怕繳納一筆賦稅,所能獲得財富依舊數倍甚至十倍、百倍於如今。”
“十倍、百倍富於今日!這利益殊異,哪怕蒙童亦一眼可見。所以我希望你們分清利弊,莫要為了蠅頭小利,而放棄了這百倍財富,及榮華富貴。逃稅者死,此為鐵律!”
“同時檢舉逃稅者,可得其稅金之半!官府與其共分之。”
最後一條,隨即讓所有豪強暗吸一口涼氣,只感覺背後都涼颼颼的。
他們每家每戶家中都有大量賓客、部曲,這一旦他們逃稅,被這些人中的某一個給舉報了。
他們的萬貫家財,良田千頃,以及嬌妻美妾都得分給這個檢舉者一半。而他們豪強本身,卻身首異處,被扔在荒野裡餵狗。
要是這樣的話,逃稅這件事,受益的是宗族裡面所有的其他人,只有豪強本身承擔了一切風險和惡果。
豪強們自然不會蠢到去做這種事情。
有人當即問道:“那孫郎打算如何徵收農稅?按井田一般徵田畝,還是徵實物?”
中原的徵稅體系一直比較混亂,井田制度就是把一畝地劃分成九塊,像九宮格一樣,周圍八塊歸為私田,中間那一塊則是公田。私田產糧歸百姓,公田產糧則納為賦稅。
徵實物則是當下比較盛行的。例如每名百姓每年要上交一匹布。曹操的屯田則是官吏稱量每畝田的產糧,按實際產糧徵稅。
但這些徵稅方案,統計起來就太麻煩了。
所以孫策說道:“我打算推行一條鞭法,將所有戶賦、稅賦、雜役等皆併攏於一條,計畝徵稅。每畝田稅收定額,有多少田,便按多少畝交稅。”
這項律法就省掉了很多亂七八糟的賦稅,也不搞什麼累進稅制。一千畝良田在百姓手中,跟一千畝良田在豪強手中繳納的賦稅相同。
可以省下大量官員,稅收官員們現在就只幹一件事,核對豪強家中究竟有多少田畝。
既能完善稅收體制,又省了小吏擾民。
至於每畝田徵稅多少,這就不是現在可以定下來的了。
畢竟孫策勢力現在算上吳縣,掌握的疆域也沒超過五個縣。疆域內的人口、田畝、產量更是近乎一無所知,至少得等張昭、顧雍等賢臣清查一遍,才能定下。
等宴會結束,離去的豪強們無不振奮。更是堅定了信念,一定要說服郡內親友,鼎力支援孫郎佔穩吳郡,推行黃老之治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