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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名義出兵周邊哀牢、占城、寮國、高棉等國家和地區,使安南從紅河流域的小國變成中南半島上的大國。
是以,堂堂“中華”大國,怎可輕易對一萬里之外的番邦小國行割地之舉?太跌份了,咱丟不起那個人!雖然,這個番邦小國也是來自北方王朝的“遺民”所建,但畢竟是居於偏僻蠻夷之地,自然也屬夷狄。
賠幾個錢,開放自己的市場,做做貿易,儘管多少也有損臉面,但無礙我大越國領土完整。可要是割地,那就會嚴重打擊鄭氏的威信,對於志在統一安南,建立一個盛世王朝的鄭梉而言,也是萬萬不能接受的。
“另外,貴國要割取我大越國禁江和太平江之間那塊沿海土地(今越南海防市),乃屬我國精華地帶,人煙稠密,百姓眾多,兼之,此地距離升龍城太近。故而,此項割地條款是萬萬不可。”黎朝禮部尚書鄭仲愈正色道:“若是貴國一意為之,我大越國必將全國動員,不惜為之傾力一戰!”
賀雲峰轉頭看看牛虎,心中也是暗自凜然。若是將鄭氏逼急了,對方很可能會不顧南方阮氏的威脅,先調集國內大軍將他們給圍在升龍城,那可大為不妙。莪們是為了應對可能發生的漢荷戰爭,而提前做出敲打鄭氏的軍事行動,可不是要來滅國佔地的。
雖然打了對方一個突然襲擊,攻破了升龍城,但安南好歹也是一個數百萬人口的大國,更有一套完整的治理體系和國家政權,遠不是帝汶島上的土邦小國可比。
“那莫若取消割地?”牛虎悄悄地與齊大陸說道。本來與鄭氏談判,他們也沒真的想從安南割取一塊領土,只是想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然後等安南人討價還價。如今看來,對方確實不願意割地,那不如就此作罷,早點結束這次軍事行動。
鄭仲愈面色沉靜地看著面前坐著的三位身著黑色軍服的齊國軍人,但心裡卻有些緊張。昨日從南邊傳來的訊息,阮氏叛逆透過數十艘小船,跨海於𤅷江以北的奇英登陸,使得鄭軍防線再次出現動搖,讓𤅷江南岸的阮軍大隊人馬趁勢過江,並擊破了當面鄭軍防禦,正在向北方突進。
而北方苟延殘喘的莫氏,聞知升龍城被齊軍攻破,隨即也蠢蠢欲動,出高平,進逼北幹𣴓,威脅太原。
鄭梉為應對目前不利的局勢,曾婉轉告知鄭仲愈,若齊國一意割地,不妨做一定讓步,在北方附近,尋一偏僻之所,或者沿海島嶼,交與對方,但合約中不許出現割取字樣。
鄭仲愈口中威脅齊國,會動員全國之力,與之傾力一戰,但實際上根本做不到。對於鄭氏威脅最大的是南邊的阮氏叛逆,若要讓他們攻了過來,統一安南,或可就此滅亡了鄭氏一族。而這齊國,遠在萬里之外,就算謀得一塊地盤,也不至於會吞滅整個安南。因而,對他們一些要求是可以稍許讓步的。
最終,齊國因為安南人的堅決要求,取消了割地的要求,但是將賠款數額,從二十萬兩白銀提高到三十萬兩,然後與安南匆匆簽訂正式合約。
一、自簽訂合約後,雙方結束戰爭狀態,齊國軍隊退出安南境內,相約彼此友睦,各住他國者必受該國保護身家全安;
二、大越國開放鴻基(今越南下龍市)、南定兩地為通商口岸,恩准齊國民眾帶同所屬家眷寄居、通商、往來,並予以人身保護;
三、大越國酌定齊國水陸軍費白銀四十萬兩,酌予償補,並於合約簽訂後,三個月內交付齊國。款項交付前,齊國可暫據婆灣島(今越南下龍灣吉婆島),以為抵押之物;
四、大越國自合約簽訂後,驅逐一切外來所僱夷人,並保證不與任何第三方國家(勢力)行針對齊國之敵對行為;
五、凡有齊國商人等赴各口貿易者,勿論與何商交易,均聽其便,不得設定阻礙商貿之限制;應允齊國商人在通商口自行建立商站,大越國應妥善予以保護和尊重;
六、雙方就貿易通商一切事務,應納進口、出口貨稅、餉費,均宜雙方秉公議定,以便齊國商賈按例交納;
七、雙方自合約簽訂後,均應各自釋放對方軍民。
合約簽訂後,齊國軍隊隨即開始撤離升龍城,近百艘大小船隻和無數的木排,滿載掠取的物資金銀,在紅河之上,綿延數里。
9月15日,船隊抵達紅河入海口,與守候在此處的齊國艦隊匯合。又花了兩天時間,將木排和小船上的物資、金銀和婦人轉移至大船之上。隨後,調轉船頭,一路向南,返回南平(今越南金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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