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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唱片收益分成上,於文樂也特別註明,這一條同樣按照行業內的規矩來。只是在這一條上面,於文樂沒寫的太詳細,似乎知道這兩年內幾乎不太可能。
如果發行唱片的話,就會涉及到一些演出跟採訪。以趙甜甜這種懼場的情況,無論是演出還是採訪,估計都不太可能成行。所以,這一條寫不寫還真不重要。
結果趙甜甜看到這裡,卻有些不滿意般道:“還開公司的呢!怎麼連這一條,都寫的這麼模糊呢?發唱片,不是每個歌手都擁有的機會嗎?聽說,這個也能賺不少呢!”
面對趙甜甜說出的話,劉思雅很直接的道:“那你覺得,發了唱片之後,你應該做什麼呢?是不是覺得,錄製了音樂唱片,就沒你什麼事情了?
人家公司灌注一張唱片,所需花的費用,肯定不是一點半點。就你的性格,你是能參加公眾商演還是電視臺邀請呢?你敢在公共場合下演唱嗎?”
被劉思雅毫不客氣說了一句,趙甜甜立刻嘟了嘟嘴道:“現在不敢,以後說不定就敢了呢!這一條,為什麼不寫清楚一點呢?”
‘人家在這一款後面,不是特別註明按新人標準分成來嗎?如果你真能發行唱片的話,據我所知道的情況,唱片收入你最多能拿一成。甚至根本沒有!’
‘不會吧?我聽說,那些歌手每出一張專輯,都能賺一大筆錢呢?’
對於趙甜甜的話,劉思雅苦笑道:“你聽說的那些歌手,那個不是成名的歌手呢?人家出唱片,都是有一定銷量保障的。而你呢?純粹的新人一個!
做為經紀公司,他們簽約藝人,都是希望賺錢的。如果給你發行唱片,最終卻沒有收益的話,人家公司是要賠錢的。更別說,你存在的問題,短時間能改善嗎?”
說完這些話,劉思雅根據合同一條條跟趙甜甜分析。至少在劉思雅看來,這是一份對趙甜甜而言,確實很優厚的簽約合同。
‘真的嗎?聽你這樣一說,我好象佔了他不少便宜嗎?’
‘你只要知道,將來別被他佔便宜就好。如果你真簽約當音樂主播,只怕你就要搬出宿舍了。那你想過沒有,到時候你去那裡居住呢?
據我所知,音樂主播都有專屬的主播室。如果你簽約的話,他肯定會給你租一個房間,做為你的主播音樂室。在那裡,算是你的專屬房間。
我現在突然覺得,也許他對你的性格分析很準確。換成現場舞臺,只怕你那種一上臺就緊張的毛病,肯定是無法正常發揮你的水平。
相反,如果是這種電腦前的音樂主播間,你反倒能夠一個人玩嗨。加上你的容貌跟氣質,還有他的原創作品。在網上,只怕你會快速獲得歌迷的喜愛。’
‘真的嗎?你也覺得,我能紅?’
看著一臉興奮的趙甜甜,對於這個閨蜜有時自信爆棚的情況,劉思雅也不知道說什麼好。只是她也覺得,若是趙甜甜搬出宿舍,到時她怎麼辦呢?
可很快劉思雅還是道:“傻甜妞,先別光顧著高興。關於簽約這樣的大事,你還需要跟趙叔趙嬸好好談談。若是他們不同意,只怕學弟也不會跟你簽約!”
‘為什麼?’
對劉思雅說出的話,趙甜甜顯得非常不解。做為成年人,涉及這種簽約合同,她完全有做主的權利。那為什麼,還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呢?
對於趙甜甜的詢問,劉思雅又道:“別問為什麼!等雙休日,你把這份合約,帶回去跟趙叔趙嬸他們看了再說。還有,你必須說說你自己的主見。
合同一旦簽定,你也算是學弟公司的藝人。身為藝人,就必須要具備一個藝人應有的職業素質。這不是玩笑,你必須做好心理準備才對。明白嗎?”
其實看到這份合約的時候,劉思雅也有些替趙甜甜高興。經過幾次接觸下來,劉思雅也知道於文樂,是個值得信賴的人。
如果將趙甜甜簽約其它人,或許劉思雅會擔心這個傻甜妞吃虧上當。不過,若是簽到於文樂的公司,她也算是傻人有傻福吧!
當然,這些話劉思雅是不會說的。偶爾叫她‘傻甜妞’對方都會覺得非常不滿。真要說出這些心理話,估計趙甜甜會覺得更加不滿。
可很快趙甜甜一句‘後天你陪我一起回家幫我當說客’的話,令劉思雅頓時覺得有些無語。這說明,看似‘傻白甜’的趙甜甜,其實還是很聰明的。
至少知道,把她拉上的話,說服父母的可能性更大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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