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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樂授權的委託書。

關於網路連載,還有周刊二次連載,於文樂都將其委託給南越武俠週刊處理。對於二次連載,價格低於千字五十元的紙媒報價,一律都給予拒絕。

反觀網路連載的話,英雄網方面給出的價格很豐厚,但是一次性買斷的價格。對此,秦嘯義也是跟於文樂聯絡之後,最終還是表示拒絕。

如果英雄網要連載的話,於文樂希望是分成的方式。這看似有些傻,可於文樂非常清楚,分成對他更划算。細水長流的道理,於文樂還是非常清楚。

一次性買斷,意味著小說網路瀏覽版權,全部交給了英雄網。將來二十年的利潤,幾乎都是英雄網的。這樣的傻事,於文樂又怎麼會去做呢?

對於分成簽約的方式,英雄網方面不是不同意。只是在分成上面,網站跟武俠週刊這邊,同樣沒達成一致。這也導致,於文樂至今尚末將網路授權賣出。

直到距離高考僅剩一月的時間,於文樂遞交的稿子也有九十萬時,英雄網方面鑑於書迷的強烈要求。最終跟武俠週刊方面妥協,答應了武俠週刊給出的三七分成。

網站拿三成,於文樂拿七成。每次網路下載的價格,實際跟實體書差不多。但這種下載之後,書迷便能隨時進網站觀看,不用再另行付費。

說的簡單點,在英雄網購買‘笑傲江湖’,更多類似於電子版的全本小說。而實體書的銷售,則更多面對一些,家中沒有電腦的書迷。

聽到秦嘯義打來的電話,於文樂也笑著道:“秦主編,既然他們同意了,那這網路授權就賣給他們。至於他們提出的入駐條件,我也答應了。”

或許是覺得於文樂的潛力大,英雄網方面,在答應三七分成後,提出希望於文樂能註冊網站作戰的要求。並開通一個英雄網作者公眾號,能跟下載的書迷進行一些互動。

在某種意義上,於文樂也知道,這是英雄網的一種炒作方式。畢竟,打從小說面世至今,於文樂在媒體上,沒透露過任何細節。有關這個‘文少’是誰,網上猜測多不勝數。

若是英雄網,能請到於文樂進駐。對於廣大的‘笑傲江湖’書迷而言,則有了一個跟其網上接觸的機會。而英雄網相信,這則訊息同樣有助提升他們網站的名氣。

而於文樂覺得,相比於將他的照片曝光於網路。這種網路互動,一來能避免曝光的事情,二來也能讓他,跟喜愛小說的書迷,進行一些互動。

透過這種互動,或許也能吸引一些忠實的書迷。這對未來於文樂在文壇的發展,還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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