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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古森林裡面旅行,遠比在古木荒沼容易多了。

這裡當然也有毒蛇猛獸,有危險的毒蟲,有兇惡的魔怪。但最最起碼腳下是堅實的土地,叢林中隱約還能找到一些小路,不至於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

絲蒂爾又在樹林裡面飛來飛去,認真地履行著偵察兵的任務,雷則老老實實地當他的“坐騎”,一邊和呆在他頭頂猶如綠色帽子的隋雄閒聊。

“到了太古森林呢,按說就該去一趟古精靈神廟,拜訪一下世界上最偉大的賢者。”他說,“可惜我們的位置距離古精靈神廟太遠了,它位於太古森林的中間偏東一些,接近千泉之國。從我們這邊過去的話……”他心中暗暗估算了一下,“大概需要半個月以上的路程。”

“那就算了。”隋雄一揮觸手,滿不在乎地說,“正事要緊,我們先去找帕恩騎士,把我聖地的領主給弄回去。然後就有閒暇了,到處溜達都沒問題。”

“那個帕恩騎士真的很厲害嗎?”雷有些疑惑地問,“值得您幾乎跨越整個主位面,去邀請他?”

“我也不知道,但我的教會發展肯定需要人才,無論這位騎士究竟是不是領地建設的高手,哪怕只是向那些懷才不遇的人們作個宣傳,我都有必要親自去邀請他。”

雷愣住了,沉默許久,說:“真想不到,您原來還這麼懂得我們人類的政治!”

“在某個遙遠的國度,曾經有一位國王,他想要得到名馬,於是就派出能幹的臣子去花費重金求購。那位臣子找了三個月,終於得到了一匹名馬的訊息,可當他趕到地方的時候,馬不久前剛剛病死。臣子花費了國王給予的一半預算,買下了那匹馬的骨頭帶回去。國王生氣地問他原因,他回答:‘一位願意花費重金購買名馬骨頭的國王,想要賣名馬人肯定會優先選擇他的,您很快就會得到名馬。’果然就像他所說的,不到一年,就有許多人陸陸續續給國王帶來了名馬。”

聽隋雄講述“千金市骨”的故事,雷沉吟了好一會兒,嘆道:“這段時間,陛下已經不止一次提到‘某個遙遠的國度’了。那裡有許許多多的賢人,留下了很多發人深省的故事,可我以前卻一個都沒聽說過……虛空假面陛下,那個國度究竟在哪裡?我能夠有幸去拜訪一下嗎?”

隋雄苦笑兩聲,說:“如果可以的話,我也想知道那個國度究竟在哪裡。如果我還有機會去的話,如果到時候你真想去的話,我可以帶你一起去。”

“只是……或許去了,就再也回不來了。”

雷無所謂地聳聳肩,回不來什麼的,對他而言根本沒有影響。他在這邊已經沒有割捨不下的東西了。

看他的態度,隋雄就知道了答案,不由得暗暗嘆息。

雷這傢伙貌似也是個王子呢,怎麼混成這樣?等教會穩定下來,自己要不要設法幫他挽回王族的身份?沒準還能讓他去當國王……

不知不覺,他又陷入胡思亂想之中了。

“我可以養這傢伙嗎?”絲蒂爾的聲音將他從思緒中驚醒,定睛一看,只見她逗弄著一直剛抓到的魔物,顯得興致勃勃<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那魔物隋雄略有些眼熟,是一隻史萊姆。

附魔、鍊金和醫療的三項全能大宗師特瑞安法師,生前也養了只史萊姆,那是一隻有智慧的藍色史萊姆,習慣於變化成嬌小長髮少女的模樣。特瑞安大師臨死前,給它取名叫“溫蒂”,並且將自己的遺產傳給了這位唯一的弟子。而這位史萊姆少女也配得上“特瑞安大師唯一傳人”的身份,同樣是一位附魔、鍊金和醫療三項全能的大師級人物。她不如自家老師的地方,在於孱弱的實力。

畢竟……是個史萊姆啊。

史萊姆是已知魔物裡面戰鬥力倒著數的弱雞種族之一,基本上絕大多數史萊姆都弱小到一個成年人能打四五個的地步。雖然其中也有一些強力的變異種,可不管怎麼變異,終究是基礎太弱,成長有限。

比如說溫蒂,她已經算是史萊姆中的超級高手,放在這個種族裡面真是拳打南山猛虎腳踢北海蛟龍的無雙強者,可如果不在魔法塔裡面,不用卷軸和各種輔助道具,全憑本身戰鬥力的話,頂天了也就跟一個初出茅廬的菜鳥冒險者打得有來有回,博一個“菜雞互啄”的評價罷了。

絲蒂爾抓住的這隻史萊姆也是變異種,體型比一般的史萊姆小了很多,不過巴掌大小。渾身翠綠得如同樹葉一般,就外形而言頗為美麗。但在隋雄的靈魂感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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