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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龜毛的人,只有皇家才養得出來。
聽衛樂這麼一說,瑞麒心中好受了一點,怪不得先生也不去呢!估計也是不想和人搶肉,再加上和自己一樣不喜歡吃肥肉吧!
衛樂要是知道瑞麒的想法只會翻個白眼,不喜歡吃太多肥肉是有點,但也沒到一點也不吃的地步。至於跟人搶肉就更加不存在了,他根本不會伸幾筷子,又哪裡來的搶肉?主要是怕大家看到他拘謹,到時候連飯都吃不好,這豈不是他的罪過了。
“說起來,先生現在每個月的初一十五吃齋飯,還要去唸經誦佛,感覺先生身上多了一股讓人說不出來的感覺,鋒芒好像一下子就藏了起來,人也平和了許多<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更重要的是很久沒有說讓他滾蛋的話了。
“你這是嫌我對你太好?需要我對你非打即罵?”衛樂扯了扯嘴角,但怎麼看都不像是在笑。
瑞麒一聽心中暗叫不好:“不是,先生我不是這個意思。”
“那你是什麼意思?”
衛樂閒著也沒事做,逗逗人也好。現在衛家人都學精了,輕易不撩拔衛樂,不然就等著被他收拾吧!他收拾了還不算,易鋒還要再收拾一回,完了金管家接著來,總之家裡家外的人都會一齊上陣,包管把敢招惹衛樂的人修理得金光燦燦,以後再也不敢了。
“少爺,這是你要的金粉。”子浩的出現急時救了瑞麒,他跳起來往外跑去。
“先生,我回房寫信去了。”
“三公子這是怎麼了?好像被狗在追。”
子浩有口無心,被衛樂瞪了一眼。
他是狗嗎?會不會說話啊!
反應過來的子浩捂住嘴,他又說話不經過大腦了。
“你啊你啊,讓我說你什麼好?”衛樂讓他把金粉調好,他才在新的紅紙上寫字,這是貼在新人門前的喜聯,因是給新人的,所以衛樂專門用了金粉,看上去要高階大氣上檔次一些。
“對不起,少爺。”
子浩一邊拉著紙,一邊低頭道歉。
“下次小點心吧!”
初婚情侶成佳偶,一對妙齡結玉緣。
衛樂取下專門寫金字的筆,寫下了一對喜聯。
“是,小的記住了。”
子浩見衛樂沒有怪罪他,這才抬頭看他寫的喜聯。
“少爺的字越發的好了。”
他的字也不錯,卻不能和少爺相比,感覺裡面總少了一些什麼東西,不如少爺寫的字看起來舒服。
“你也可以,我並沒有禁止你練字。”家裡的筆墨都是隨便大家用的,金管家雖然給他們準備的筆墨只是一般,但用來練字卻是足夠了。衛樂現在用的筆墨紙全是上用的,這些東西都是皇帝派人送來的,皇帝可不想委屈了自己的忘年交。
這些也就算了,皇帝還送了衛樂一件大紅色的斗篷,是用火狐皮的毛制的。這樣一件斗篷,也不知道需要多少件火狐皮才能製成,價值肯定不用說,不過衛樂暫時一次也沒有穿過。
一個大男人穿火紅色的衣服,感覺好奇怪啊!又不是新郎,更不是壽星,也太花了點。
除了衣服衛樂大部分只穿上等細棉布制的外,別的東西他倒沒有收起來,像這書房裡用的,早就鳥槍換大炮,全是上用的一等貨。衛樂甚至還有一塊李墨,也是皇帝贈的,他自己也沒兩塊就分了衛樂一塊,上面還刻了一行小字,也正是這行小字,讓衛樂對皇帝越發的隨意,兩人形成了這種損友式的忘年交<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但是小的寫出來的字總覺得少了點什麼。”
子浩自己也弄不明白,但就是不滿意。
“把這個拿去晾起來,然後你來寫幾個字給我看看。”
衛樂擱下筆,擦了擦手走到一邊。
“是。”
子浩晾好喜聯,走到書桌前,拿起剛才衛樂用過的金筆,在白紙上寫下了幾個字。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衛樂走過來看了看,笑了。
接過筆在旁邊落下: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兩行字並例在一起,一眼就讓人看出了不同。
前一行字略顯弱勢,甚至帶著一絲不自信和自卑。
而後一行則是圓潤大氣,並且著有非同一般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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