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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破覺著他已經遇到過很多奇奇怪怪的人了,但老天爺還是不斷的將奇怪的人送到他面前來。
這黑不溜秋的胡人小子叫嘎嘎,你還不如叫哈哈呢。
看那苦大仇深的樣子就知道,肯定沒少遭了罪,不過到是挺聰明的,知道他們肯定不是突厥人,都是些冒牌貨,竟然還會說漢話,不容易。
“知道離這裡最近的部落在哪兒嗎?”
“知道,從這裡往那邊走,過去一片樹林,見到一邊海就有幾個部落,他們正在打仗,人很多。”
李破扶了扶有點小的帽子,揮了揮手,“傳令,往北走,劉景你個廢物,還不如個孩子,你知道已經讓咱們繞了多遠的冤枉路嗎?”
一個挺壯挺黑的傢伙嘟囔,“參軍,俺也幾年沒來北邊了,能知道哪條河在哪已經不容易了,再多的,您可指望不上俺。”
呀,還敢頂嘴,到了地方就讓你小子衝前頭。
這次出塞,總共一千五百人,李破帶五百人向北,李五帶五百人向西,另有一個營尉帶五百人向東。
雲內大軍的三千騎兵,放出來一半兒。
等到他們回去,之後就輪到李碧帶人出來了。
這次出來,既為練兵,又要給突厥人找點麻煩,所以,所有隋軍都穿的是突厥人的服飾,拿著的也是彎刀。
但就算大隋胡風再盛,到底也和北方草原部族不一樣了,連個沒見過世面的草原小子都能一眼認出來,就別說其他人了。
當然,只要不湊近了,不開口說話。一般來說,穿幫的機會也不是那麼大。
而即使被人認出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突厥人都要南下了,隋軍出塞也很正常。再者說,頭十年,這裡還是大隋的疆界呢。
草原上本就是無法無天的地界,到了這裡,對於騎兵來說,就像魚兒進了水一樣,可以撒歡的折騰了。
這是李破帶人出來遇到的第一個聚居部落,騎馬賓士了兩天的隋軍明顯有些興奮過頭兒。下的命令執行的不太徹底,一個人都沒放出去。
還撿回來個狼孩兒,瞧這滿嘴是血的樣子,吃什麼了這是?
不過漢話講的不錯,到是可以當個稱職的嚮導。
“參軍,裡面還剩下些女人和孩子,您看……”
這又是個不長眼,也沒心的傢伙,新兵啊,確實讓人頭疼。
李破兇兇的瞪過去。“長腦袋沒有?你這是想讓我下個把人全屠了的軍令是吧?”
“是,參軍。”
缺心眼的人在隋軍中到處都是,一個個都五大三粗的。腦筋卻不太好用,一看那表情就知道,根本沒明白李破的意思,李破嘆了口氣,完了,之前說的那些話,這些混蛋好像都當做了耳邊風。
要是他這次帶出來的是從遼東回來的那些人,哪還用他費這許多唾沫?
“傳令下去,一個不留。這事就交給你來做了。”倒黴的這個旅帥灰溜溜的走了。
“袁大朗,要不你也去練練刀?得。就當咱沒問成不?”
“俺的刀是要斬……”
天雷滾滾,李破弄死他的心都有了。
部落中漸漸什麼聲音都沒有了。死氣沉沉的到處都是鮮血和屍體,不會再有幸存者,這是標準的戰爭行為,容不下太多的人性。
李破早就明白了這一點,但他帶出來的這五百隋軍士卒,卻還要適應一段時間,此時此刻,他們好像在心目中再次印證了一番,李參軍是個魔王這個事實。
這些都是馬邑府兵,也就是說,新兵居多,因為和突厥人休戰多年的原因,當年和突厥人往來廝殺的老兵漸漸老去,他們的子孫從父輩手裡接過了盔甲刀槍。
他們年輕迅捷,彪悍勇猛,也並不缺乏作戰技巧,成軍之後也能很快的融合到一起,府兵制度的優點,在他們身上得到了完美的體現。
但他們的缺點同樣明顯,他們缺少冷酷的心腸和堅韌的作戰意志。
本來,李破建議將遼東歸來的一千人放出去一些,成為各部的軍官將校。
但卻被李碧否決了,府兵有著自己完善的建制,軍官將領都不缺,如果大肆安插軍官,無疑會引起府兵的不滿。
而且,每支大軍,都需要一支精銳,這一千人就是恆安鎮軍的核心,這個核心也許會分裂,但絕對不是現在。
在這個上面,明顯李碧更有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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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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