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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認識的人的名單裡,多了七八個歪瓜裂棗。
程知節也可以把著元朗的胳膊稱兄道弟了。
讓李破比較欣慰的是,元朗平日裡看著愣頭愣腦的,出來之後,卻不會見人就叫哥哥,身上自然而然便露出一種大門戶人家出來的人特有的傲氣。
李破索性大手一揮,一頭羊也是趕著,一群羊也是放著,腰包比較充足之下,豪氣的宣佈,都走著,吃肉喝酒去。
這一句,比千言萬語都強,李破立即便暫時得到了和程知節平起平坐的地位。
近十個人,簇擁著李破和元朗浩浩蕩蕩湧出了郡府,行人側目之下,讓李破也正經威風了一次。
這樣的一群如狼似虎的漢子同行在一處,在馬邑城內,差不多也就沒多少人敢於招惹了。。。。。。。。
之後又去城南軍營,找到羅三,生拉硬拽的將尉遲以及幾個手下都弄了出來,這一下,隊伍頓時擴大到了十幾個人。
李破掂量了一下腰包,尼瑪,這一次請下來,兩個多月的馬伕估計是白乾了。
李破摸了摸老頭給的那塊小銀錠,心中稍定。
銀子這東西,很少見,如今主要流通的貨幣還是銅錢,金銀兩物,幾乎也就成了身份的象徵。
能用金銀者,必有來歷,幾乎是人們的共識。
如果一個穿著,或者舉止都不怎麼樣的人,卻掏出一塊銀子來,必會有人報官捉拿。
這樣一來,也就表示,金銀並非正式的流通貨幣,但商家卻不敢不收,當然,收了到也不愁去處。
從這裡也可以看得出來,老頭挺體貼,要是帶著銅錢,天啊,這許多人的吃喝,李破估計得背上個大包裹,才能付的了賬。
沒有紙幣的年代,有錢也很痛苦呢。
當然,這年頭賒賬的比比皆是,不過商家也不傻,只有那些熟客,才能賒賬,李破顯然不在其列。
而帶著一群人出去,賒賬卻要靠旁人的臉面,這頓飯估計也就白請了,會讓人看輕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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