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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貞七年四月初的大朝會上。
朝中正式決定在今年五月末,將與突厥會盟於榆林北,黃河之畔。
在這之前,兩國使節已經來往了三次,商定了一些事情,會盟之期就是其中之一。
另外按照皇帝詔令,大唐將在突厥王庭設立常駐突厥使節,使節加鴻臚寺少卿,銀青光祿大夫,五年一個任期。
這明顯是個大有前途的職位,在突厥待上一任或者一任多些,應該是六七年的光景,回朝必得重用。
可話說回來了,有人願意去突厥王庭任職,一去就是六七年嗎?一個不對還可能變成第二個蘇武,半輩子就扔在草原了,能僥倖回來的話,封賞再是豐厚又能如何?
於是朝中討論了一番,人選先就擱置了下來,準備等會盟之後再說。
李破也沒辦法,這年月常駐國外的外交使節和後來可不一樣,出去了可能就沒命回來,有才能的吧,他有點捨不得,沒本事的派出去也白搭,還不如不派呢。
而且這還有個忠誠度的問題,別在突厥待上幾年,在人家那裡當上官了,或者轉頭把大唐給賣了,偷雞不成蝕把米,到時你上哪說理去?
李破回頭想想,覺著這事辦的有點急了,突厥來大唐常駐的那些人,在長安待的都不想回去了,好像突厥那邊也沒指望他們什麼作為。
能給後來人安排一下吃穿住行,知道大唐朝中說話算數的是哪位,衙門朝那邊開,府邸在哪等等就行。
至於瞭解大唐的國策,拉攏腐蝕官員,影響大唐內政外交等等大事,那純屬是異想天開。
唐使到了突厥會不會是一個樣子?不好說,可能比突厥人強點,應該也強不到哪裡去。
所以想要搞滲透,從突厥王庭開始並不是個好主意,那裡是突厥人權力最為集中的地方,只要稍微有點警惕性,就不會讓你得逞。
有鑑於此,還是得從草原上的那些部落開始,那裡才是突厥王庭管控力度最為薄弱的地方,見利忘義,暴躁貪婪的部落首領,是最容易被眼前之利所迷惑的群體。
想明白了這些,那麼之後幾年應對突厥的國策就會做出相應的改變,在突厥王庭設立常駐使節的事情倒也不用停下來,往來傳遞訊息,和王庭貴族交往等等還是得做起來。
…………
兩國是東亞地區的強國,鄰居,世仇,盟友之間的交往,道道多了,並不影響兩國會盟之事。
因為它們正處於並不算少見的蜜月期,什麼事都好商量,當然了,這樣的形勢自然與兩國的君主有著直接的關係。
他們本人的意向,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兩國交往的走向。
會盟之事一旦定下來,還有大致兩個月準備的時間,除了預先商量一下兩國需要談論的事項之外,皇帝出行,也要做好各種準備工作。
李破決定還是老樣子,不必大張旗鼓,兩國都輕車簡從的去見面,這次路途比上次要短一些,路卻不怎麼好走,一樣得提前半個月啟程。
只是這次去了,兩國要簽訂一系列的盟約,商談的結果都要錄於文字,蓋上兩國君王的印鑑,明顯比上次要正式許多。
算是大家對兩國長期關係的一種肯定,由原來的敵對,相互提防,再轉為相互合作,這就是以往這些年兩國關係的變遷。
實際上,在沒有蘑孤蛋的年代,這種盟約的約束力十分有限,即便是後來,弱國無外交也是常見的一個事實,何況是現在了。
兩國這種脆弱的平衡建立起來千難萬難,撕毀的時候卻一定會很乾脆,不管會盟多少次,也改變不了這個現實。
…………
朝會上宣佈的另外一件大事就是通商問題。
東海已成坦途,海易之事就可以在今年做起來了,朝中會出臺一些鼓勵海上貿易的政策,初期先看看效果。
這會海上來往通商,別說商路了,能沿著海岸線走一走的人都沒幾個,從秦漢到前隋,基本處於禁海狀態,海上只要出現中原的船隊,那一定是朝廷所有,不是去打仗的就是去出使的,不會有任何的例外。
東海海面上勉強算是來往通商的只有百濟,倭國以及琉球,大家也沒什麼規矩,時不時就扮作海匪搶劫對方的船隻。
通商環境極其惡劣,而且大家都很窮,產出的東西也是同類產品居多,沒太多可以用來交易的物品。
如今大唐平定了東海,那就不一樣了,其實還是之前說的那個問題,不怕大唐沒有好東西,就怕外人沒有東西來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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