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們之間早就兩清了
這魚不吐泡泡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二十三章 我們之間早就兩清了,古穿今:他的公主殿下炸翻娛樂圈,這魚不吐泡泡,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這場庭審,被告方敗得太快了。
所有人都猝不及防。
在原告方拿出早就準備好的證據之後,被告方律師本人也驚詫不已。
他的當事人並沒有告訴過他,對方手裡可能已經掌握瞭如此完整的一系列證據,包括但不限於通話錄音、轉賬記錄,以及私下會面的各種照片。
而是告訴他,這是是走一個過場,對方不可能拿到任何對她不利的證據。
可現在呢?
聽見對方律師以侮辱罪、被告律師恨不能當場甩袖離去,這輩子沒受過這樣的委屈。
最後,黎雲夢因為僱傭水軍在網際網路公然侮辱他人,嚴重影響社會秩序,且造成較為嚴重後果,證據確鑿,被判定為情節嚴重的侮辱罪,陳志鑫為從犯。
兩人分別喜提六個月和八個月的拘役。
反倒是立禾經紀公司夾縫裡求生存。
立禾經紀公司的準備是充分的,他們一開始就準備以公司不知情原告在公司的全部遭遇,讓陳志鑫完全扛下所有。
那所謂的合同自然也作廢,原告從此和他們立禾再無干系,以及他們願意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陳志鑫和黎雲夢即將被當場帶走。
冰冷的手銬銬在手上的時候,陳志鑫才猛然回神,他突然對坐在法庭上的法官大喊:
“法官,我要上訴!我要告黎雲熙屈打成招,那些證據都是她逼我偽造的!都是假的!”
然而本案已經當庭宣判,方才的法庭辯論環節陳志鑫無法舉證,現在所說的話也沒有任何作用。
法官面無表情的離開後,年輕的書記員似笑非笑的告訴他:
“您有繼續上訴的權利,如果手裡確實有對方偽造的證據。”
“證據……”陳志鑫喃喃道。
突然,他兩眼放光的握住架著他的法警的手,“我有證據!”
“律師,律師呢?我有證據!”
他不要坐牢!
他要是坐牢這輩子就完了!
趙亮和公司的律師還沒走,那律師正憋屈著,聞言只看了他一眼。
可陳志鑫就像是抓住了什麼救星一樣,“律師,我有證據!”
“那天晚上這個女人帶著她的保鏢把我打了,就是為了逼我偽造證據,還拿走了我手裡五百萬的銀行卡!銀行卡就是證據!還有傷情鑑定,我腿上的傷現在還沒好!”
趙亮和律師對視了一眼,前者給律師使了個眼色,律師這才不情不願的跟法警交涉了一番,朝著陳志鑫走了過去。
黎雲熙好心情的圍觀著這兩個欺負原主的罪魁禍首喜提鐵窗淚,聽見“五百萬的銀行卡”的時候下意識地轉頭看向身後的保鏢。
謝時縉則是微微頷首,“放心,我們沒有拿那五百萬。”
黎雲熙眨了眨眼,糾正道:“是我沒有拿那五百萬哦~”
謝時縉:“……”
很好,良心餵了狗的小東西。
另一邊,
黎雲夢也不捨的緊緊握住賴夫人的手,抹著小眼淚。
“媽,您一定要相信我,我對妹妹沒有惡意的,我都是為了她好!”
“娛樂圈沒那麼好混的,我自己吃過的苦不想妹妹再吃一遍啊媽,媽您一定要相信我!”
賴夫人在看見那所謂的證據之後,心情也很複雜,但聽見養女的話,她也覺得養女說得有道理。
夢夢年紀也小,她一時之間沒想到別的妥當法子阻止雲熙進娛樂圈,才採取了這樣的法子逼她退圈,也是用心良苦。
於是她眼眶微紅的看著女兒,安撫的拍了拍她的手:
“夢夢你放心,我馬上就去找你爸和二叔,一定儘快把你撈出來!”
黎雲夢也可憐巴巴的重重點頭,一副全然信任媽媽的模樣。
女法警看她們母女竟然當著法庭就敢說什麼“撈不撈出來的”,簡直是對法律的漠視,神色不虞的推了黎雲夢一把。
“快點,走了。”
她最討厭這些有錢人,仗著自己有錢有勢就為所欲為,肆意踐踏法律的尊嚴。
黎雲夢被推了一個踉蹌,她狠狠地瞪了法警一眼,然後看向抱著手臂站在一旁看她笑話的人。
她臉色蒼白,仍舊一副知心大姐姐的無奈神情:
“雲熙,你誤會姐姐了,姐姐真的沒想到,你竟然……”
她說一半留一半,又重重的嘆了口氣:
“以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