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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姑娘就這樣心情很好挽著小夥伴的手走了一會兒,突然覺得不對:“等等!你怎麼對這裡這麼熟?”說罷,她狐疑地盯著阮婉上下打量了番,“別跟我說你和你家錦年有在酒吧約會的興趣。”

阮婉頓覺哭笑不得:“瞎想什麼呢?”

她不是撒謊,無論她還是錦年,都的確沒有在那種地方約會的興趣。她之所以會這麼熟悉,主要是因為上輩子吧,嗯,有一段時間喜歡跟著所謂的“朋友”們往這地界跑。跑得多了,自然也就知道哪裡“安全”哪裡“最好不要去”。說到底,都是經驗啊——雖說好像沒什麼值得誇耀的。

她當然不會直接把事實說給錢錢聽,於是只說——

“現在公司聚餐的時候,有人拉著我來了幾次。”

“原來如此。”錢姑娘果然沒懷疑,只是“鄙視”地看著阮婉說,“有這種好事居然不叫我,給我差評啊!”

阮婉:“……”

好吧,這個鍋她背了!

五六分鐘後,阮婉帶著錢錢停在了一家店門口,然而……

“這……沒開吧?”錢姑娘湊近一看,“看公告,本週末停業。”

“的確停業了。”阮婉仔細看了眼貼在門口的公告,點頭,“不然我們還是……”

她一句“回去吧”還沒說完,就看到錢姑娘指著左側十來米外的一家店說:“那個看起來很漂亮哎!”

“嗯?”阮婉應聲看去。

只見一家酒吧的門口滿是藤蔓,它們在深綠色燈光的照射下顯得有些幽暗,幾隻豔紅色的薔薇從那些藤蔓中“鑽”出,隱藏在花心深處的小燈泡讓它們的色澤顯得格外紅豔。

綠與紅交織,勾勒出一種難言的誘|惑感。

“那也是酒吧嗎?”錢姑娘走出了幾步,讀出了店名,“‘綠’?看起來很棒的樣子,我們進去看看吧。”

“……喂。”阮婉一把沒抓住小夥伴,只能搖搖頭,快步跟上。

不知為何,阮婉總覺得這店的名字有點耳熟,不過她上輩子總泡在這裡時,這裡應該還沒有這家店。所以她一時之間還真想不起來為啥覺得它耳熟了,又加上探索欲強烈的錢姑娘跑得飛快,所以她也只能暫且拋下思緒跟上了——反正根據她的記憶,這裡的幾家店都是相對安全,沒有那麼多亂七八糟東西的。

進去後才發現,這家店的總體風格就是哥特範兒,店裡目前的主題就是藤蔓與薔薇,對一些愛追求刺激的年輕人來說,它們充滿了某種“暗示”。當然,這不重要。阮婉覺得自己唯一的任務就是——看好小夥伴,別讓她丟了。

好在錢姑娘雖然心情微鬱悶,卻也不至於到買醉的地步,興致勃勃地看了一圈後,她和阮婉一樣點了杯……咳,無酒精飲料。

“唉!”錢姑娘嘆氣。

“?”

“怎麼都沒人來和我搭訕呢?”

阮婉看著唉聲嘆氣的錢姑娘,無語之餘,算是明白為啥她非堅持要坐在吧檯邊了——電視小說看多了,所以以為只要是美女往這裡那麼一坐,兩條大長腿那麼一交疊,再百無聊賴地叼著吸管,就會有人來搭訕了。

“大概是我妨礙你了,要我退散嗎?”

“嗯,跪安吧。”

阮婉跳下高腳凳。

“喂,我開玩笑的。”錢姑娘連忙一把拉住她,“你真走啊?”

阮婉雙手抱臂道:“我這不是給你創造豔|遇的機會?”

“別鬧了,我可是有夫之婦。”錢姑娘翻了個白眼,非常有節操地說,“在正式甩了他之前,我是不會外|遇滴。”

阮婉不禁失笑。

正在這邊說話的兩人卻是沒有注意到,不遠處正有一道目光投落在她們身上,準確來說,是落在阮婉的身上。

看著她的人,正坐在角落中,拿出了電話。

而這人之所以坐在角落中,也實在是因為他的畫風與這間酒吧裡的其餘人不太搭。都說“物以類聚”,同理,什麼風格的店聚集地也應該是同一風格的顧客,比如來這家店的,大多數都是年輕人。而這人看來年紀卻明顯過了三十,且氣質悍勇,臉孔上還有著一道明顯的疤。

電話接通,他說出口的第一個稱呼是——

“沈少。”

“什麼事?”

“我好像看到嫂子了。”

“……”

這個臉上有疤的人正是曾與阮婉有過一面之緣的疤子,而被他稱為“沈少”的男子,自然就是沈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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