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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的年青軍官,把他的話翻譯成漢語。
立在甲板上的甘輝聽了哈哈大笑,說著:
“談判就不用了,太浪費時間了,既然你已經過來了,那就直接簽字吧,條約已經給你準備好了!”
什麼?
不用談判了?
直接簽字?
看著甲板中央的那張桌子,塞義德王子有些懵。
他過來不是和這些明國人進行談判嗎?怎麼他們又說不需要談判了。
現在怎麼辦?
在塞義德王子發懵時,甘輝又問道:
“丁校尉,條約準備好了嗎?”
“回提督,條約已經準備好了。”
丁雲的手裡就捧著那份以平等自願為原則制定的條約的文字,文字分別用漢字和天方文字寫成。
甘輝一揮手,
“那你就唸一下吧。”
“是,提督大人。”
丁雲就開始宣讀這份平等條約了。
條約的內容當然也是“格式化”的,雖然大家都是第一次作,可畢竟也有一些參考。
因為亞里巴蘇丹國並不是大明的藩屬國,更不是什麼諸侯,所以呢,大明和他們交往自然和諸侯藩屬不同,在大明的文化體制之中,自然是高出蠻夷一等的,況且這些還是“不受教化的化外蠻夷”所以,條約上的文字自然也見不到什麼友好啦、協商啦。
不過儘管如此,還是有些場面化的文字,比如什麼為了和平之類的字眼,當然這不重要,重要是條款。
第一,割讓穆桑達姆;
第二,向大明賠償商人損失以及軍費共一百五十萬兩銀元;
第三,大明商人可以在亞里巴蘇丹國自由行商,蘇丹國需要保護明商。
第四,蘇丹國不得向大明官商徵稅,不得阻撓大明官商的自由貿易。
第五,大明臣民在蘇丹國犯法,要交給穆桑達姆的大明官府審判。
第六,當然是在要設立租界,這個可是大明的傳統啊,長崎不就有大明的租界嗎。
……
一共就這麼幾條而已,也不是照抄唐國的格式條款,不過大致上差不多。總之一句話,就是割地、賠款,再加上治外法權。
而且這個還是平等的,自願簽字的條約!
廢話,國與國之間簽署的怎麼可能不是自願的?
不願意的話,你們籤個屁字啊!既然你們已經簽字了,那肯定是認同這個條約是平等的。
從法理上說,這肯定是既平等又自願的了!
至於有人說不平等……那也是必須的,天朝上國和這些蕃邦蠻夷來往,又怎麼可能平等呢?
“你們,你們怎麼比葡萄牙人還貪婪!”
聽完了翻譯,塞義德王子的臉色都青了。
“無知蠻夷,葡萄牙葡萄蠻夷,焉能與我大明天朝相比!”
甘輝沉聲道。
“王子,你給我說,哪一條不該啊?”
塞義德王子道:
“割地沒有必要吧?”
甘輝哼了一聲:
“割地,那也是你們自己的行為造成的,你們的搶劫大明的商船,襲擊天朝艦隊,如果不就近駐兵,我大明又如何保證貿易?就近駐兵,你們不割地,我們駐到什麼地方?難不成駐紮在這裡?要是你們不反對的話,本提督倒也沒有什麼意見。”
不管有沒有道理,反正地總是在割讓的,而且這塊地還是甘輝在地圖上找到的一塊戰略位置非常重要的土地!
那地方位於天方半島最北端,北部臨霍爾木茲海峽,與波斯隔海相望,佔領了那個地方,就等於掌握了波斯灣的大門,將來行商也好,駐軍也好,對大明有利無害。
駐紮在這裡?開什麼玩笑,這可是國都所在,讓這些人駐紮在這裡,不定會惹出什麼亂子來,反正那邊兒也就是一片沙漠而已,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那賠款,你們之前不是說一百萬兩嗎?”
“之前是之前啊!現在我們又打了這麼長時間的炮,打了那麼多炮彈,難道不要錢?你們沒的抓住機會,還怪我漲價?”
不過分啊!又打了一通炮,這軍費的開支肯定是要增加的啊!增加的軍費也不多,不過才區區50萬兩而已。
“那,那沒有商量的餘地了嗎?”
“商量?”
甘輝反問道。
“怎麼你們還想要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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