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涼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23章 重遇冤家,鬼服兵團,顏涼雨,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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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箏怒了:“你那是什麼口氣!不是我還能有誰!我整個人都撲你身上了你居然還能把我忘了?!”
五哥聞言偷偷低聲問小鳥:“什麼情況?”
小鳥言簡意賅:“他偷過風箏的錢。”
五哥:“……”
為什麼方箏的描述怎麼聽都像是某種始亂終棄不清不楚的關係啊!
這廂五哥混亂,那廂“前扒手”也有點亂:“真是你?怎麼瘦了這麼多?”
方箏:“……呃,一直在減肥啦~\(≧▽≦)/~”
全場觀眾發誓,他們都看見了團長周身的正義之火“噗”地滅了。
“為什麼又跑回來?”眼看方箏沉浸在“減肥成果”裡不能自拔,小鳥只好幫他問。
鄭溪撇了一下嘴,半晌才不情不願道:“那天的住院費是你們付的吧。”
小鳥搖頭。
鄭溪愣了:“不是?可郭愛民說是你們付的啊?還把你們電話給我了讓我記得還錢,13xxxxxxxxx,不是你們手機?”
“是我們的手機,”小鳥慢條斯理道,“我的意思是我們不光付了住院費,還付了急診錢。”
知道自己被耍了,鄭溪不太高興地“靠”了一聲。
這聲“靠”把方箏拉回現實,總算把眼前的人和那天晚上摔完鍵盤又偷錢的暴躁扒手合二為一,再結合他之前的問題,推理出一個不太可置信的答案:“所以你現在是想還我錢?”
話問出口方箏自己都不信,真想還會揣著他電話過了個年還不冒頭直到今天好死不死麵對面?
結果鄭溪的回答更讓他氣絕:“我沒錢。”不光直截了當,還理直氣壯。
方箏這叫一個崩潰:“那你現在扒著我家門框不撒手到底想幹啥!”
鄭溪白淨的臉上忽然閃過一絲紅,快到方箏斷定那百分百是錯覺。
這貨要是知道什麼叫做羞愧,那你大爺都能做和平使者了!
“我第一個月不要工錢,”鄭溪終於開口,難得的,帶上一點請求,“你試試吧,覺得不行再趕我走。我把身份證壓你這兒,再丟錢,你就抓我,或者你現在就給郭愛民打電話,告訴他我在你這兒,讓他幫你監督。”
方箏皺眉,雖然對方說得似乎很誠懇,但是前車之鑑過於慘痛……
“方哥,”常小虎忽然走過來,拉了拉他的衣服,小聲道,“我想進屋跟你說<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鄭溪雖然有罪,但常小虎是無辜的,而且這傢伙一天到晚沒幾句話,難得想說點啥,所以方箏想了想,還是跟他進了裡屋。
進屋後方箏關好門,才看向常小虎:“說吧。”
讓他意外的是常小虎居然先道歉:“我不知道他那次偷錢是偷的你們,對不起。”
不過更讓方箏意外的是:“你倆好到他把這種事都跟你講?”
常小虎組織了半天語言,才慢慢道來:“我倆是發小,以前老在一起混,後來我家搬家,聯絡才少了。但是他這個人沒什麼朋友,所以我偶爾還會通通電話,上個禮拜聊天他知道我在做代練,就問我能不能介紹他一起,但是當時工作室不缺人,然後我倆就聊了別的,我才知道,他奶奶去世了。說是年前就一直病著,他本來想偷點錢回去,結果錢沒偷到,他進了局子,等拘留結束出來,奶奶已經沒了。我也是剛才才知道,被他偷的是你。方哥,他其實挺苦的,兩歲的時候他媽就跟了別人,剩下他爹根本不管他,全靠他奶奶帶,現在他奶奶也沒了……其實他本質不壞,就是一時糊塗,你要是不相信他,你把我的工資也壓著,如果他真的做了什麼對工作室不好的,他跑了,我當牛做馬也給你賠!”
方箏知道常小虎拉他進屋就是為了給鄭溪說情,也打定主意哪怕對方磨破嘴皮子也他絕對要堅定立場不再動搖,可眼下他就是動搖了。俗話說的好,浪子回頭金不換,雖然這世上能回頭的浪子真是比大熊貓還稀少,但相信,總是比不相信要讓人心裡快樂一些。況且還有句話叫人不可貌相嘛,滿臉寫著好員工的侯聰卷錢跑路,從頭到腳洗剪吹的常小虎卻反而踏實,興許,那個洗(有)盡(點)鉛(可)華(疑)的鄭溪真的已經改過自新?
經過十五分鐘的天人交戰,方箏和常小虎走回客廳。
小鳥、五哥、鑽石依然坐在椅子上,鄭溪則不再緊扒門框,改為立正站好低頭研究自己腳尖。
見方箏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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