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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繼歡點了點大概是小鼻子的位置:“忘了給你衝奶粉的水是這裡的,看來黑蛋也很努力的在適應環境了呢。”
白環眼扁了扁,黑蛋伸出小爪子提了提新換上的紙尿褲。
魔獸的肉幾乎無法儲存,必須在兩天之內吃掉,所以從這天開始,繼歡過上了每天固定在光輻射最強烈的時間段去集市“買菜”的生活。
漸漸的,繼歡將集市上出現的魔獸都認全了,他知道了每種魔獸肉的平均價格,除此之外,繼歡還能一眼分辨出哪個攤位上的哪種魔獸肉最新鮮!
他最常買的魔獸還是第一天買的卡爾特拉——阿瑾喜歡吃,然後就是巴倫,這是阿爺喜歡吃的——阿爺果然比較好養。
不過,不知道是不是初來異界給他留下的印象太深,每次去集市的時候,繼歡總會下意識尋找那頭矮小魔物的身影。
那頭魔物果然經常過來擺攤,每次都是在人堆裡最不起眼的地方,隨便用爪子在地上畫個框就是攤位了,糖果只出現過一次,後來繼歡過去的時候,他的攤位上就只有一兩隻小小的獵物了,大部分時間攤位上僅有的獵物都是“骨”。
和其他魔物的獵物一樣,矮小魔物的獵物同樣髒兮兮的,不過他抓到的“骨”身上全都只有一道切口,乾淨利落,買回去後非常好處理,不像其他人賣的“骨”,身上破破爛爛的,有的時候還會有牙印。
現階段繼歡的主要食物還是這種最初級的魔獸,意識到這一點,繼歡就經常去他的攤位買了,只有他不來的時候才去其他人的攤位。
他們之間從未有過交談,小魔物不愛說話,只在第一次比價格的時候伸出了三根髒兮兮的手指,阿瑾沒有和他還價,繼歡也沒有,以後每次買“骨”的時候,如果個頭和之前差不多大就給一樣的錢,如果更大一點,還會多給他一兩枚,久而久之,那頭小魔物大概也覺得繼歡他們的生意比較好做,後來有一次繼歡在逛街的時候,斗篷被人從後面扯了扯,就在繼歡以為自己惹到什麼麻煩的時候,回頭才發現在他腿邊扯他斗篷的是那頭矮矮的小魔物,一隻小髒爪子扯著他的斗篷,另一隻爪子裡則舉了一頭“骨”。
繼歡也算成了這頭小魔物的vip買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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