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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賣貨第三天——三亞灣 我去到哥房間,董哥告訴我,他今天要去給朋友開車,讓我把他的電瓶車騎走,方便點。 我騎著他的電瓶車,想今天能走遠點,看看整條海灘上,哪裡人流更集中點。 我先到了海月廣場的沙灘上售賣,分別在十點十五分和十一點以二十元的價格賣出了兩隻眼鏡。又騎著車往前一段段賣過去,已過了上次那個售賣小鏟子的人說的龍興廣場了,雖然各段沙灘上也有人,但總體來講,還是在海月廣場這段沙灘上游人更集中熱鬧,在別處也沒有賣出一個東西。 中午回到海月廣場邊的樹下石凳上休息,一會過來兩個敞著衣領的執法,估計也是在順帶著休息的,看到我後,嚴厲地說,這裡不能賣東西,趕緊走! (9日12時00分於三亞灣) 我離開廣場,又在沙灘上走了一圈,也沒生意,心想休息一下後,再到沙灘上走一圈後,打算在5點左右回去。 走到離開海月廣場二三百米的一個小廣場上。這裡的小廣場就是路邊的樹林中彎進一塊幾百平方,地上鋪有石板,上面有石凳,供人休息。這些小廣場往往有一個二三米寬的鋪了水泥磚或石板的小通道通向海邊沙灘,兩側也有整條二三十分高,四五十公分寬的路邊側石供遊人休息。而這些側石上也有不少人是臥躺著的,這些往往就是流浪客,或是找不到工作的外地打工者,真正的遊客或是當地人很少會去臥躺的,他們都會選擇上面小廣場上更舒服更檔次的石凳上坐著休息。而這些小廣場在早上或傍晚,也會有玩樂隊的老年人過來演奏唱歌。 我在小廣場的石凳上坐下。小廣場上也來了一群十幾個穿著志願者服裝的人,這群志願者小的二十來歲,像是大學生,老的四五十歲,甚或五六十歲的也有,也在樹下的石凳上坐下休息。 這裡的小廣場已不屬於海月廣場的範疇,而應該也算是幾公里長的濱海帶狀公園的一部分。 董哥有發信過來,問我在哪裡?他已回家了,想用下電瓶車。我說我在離海月廣場二三百米的地方休息,而電瓶車停在更近的團結路口公交站附近。問他急不急?急的話,現在就給他送回去。不急的話,等我走一圈後,再回去。他回覆說不急。 正在跟董哥手機聊天,也正想離開時,面前圍了一群人。抬頭看,一群穿制服的執法,轉頭往路上看,路邊停了一輛執法車。 這群執法有五六個人,站在我面前,其中一個人在舉著小相機對我攝像,一個執法過來搶奪我靠在身邊石凳邊的眼鏡展板。其它三四個面前看著不說話。 (現在下午二點,一輛執法車又來小廣場和沙灘執法。) 我第一次碰到這場景,有些不知所措。 那搶奪的說,這裡有一個(攤販),把東西拿走! 我說我沒賣東西,我在休息玩手機。 他說你眼鏡掛出來幹什麼! 我說我是廠家的,我在展示。(真是撒謊也撒不像) 他說不要認為我們不知道!現在給你攝著像!你把眼鏡拿走。 我有點懵!我去拉展板,但他依然拿著展板不放手。 在拉扯展板和辯解中,我終於聽清楚了他的意思,他說讓我把眼鏡取下拿走,但展板他要拿走沒收。並說這是第一次,先算是教育。 好吧。我開始取眼鏡,他依然捧著板。取了一大半,我說你先放下板,我都取了這麼多了,肯定會把眼鏡取下,把板給你的。他這才鬆了手。 我取完眼鏡,他們再警告幾句,拿著板離開。 這時是下午四點三十五分。沒展板,我也不能賣也不敢賣了。我給正在跟我聊天中的董哥發了資訊,告知他展板剛被收走了。他回覆說“回來吧”,於是我收拾東西,準備離開回去。 小廣場上在我邊上的那群休息著的志願者開始站起來,變戲法似的每人亮出一塊寫著標語的牌牌,大小正跟我的展板差不多大小,看材質也是一樣的。站了一排準備拍照,最前面兩人還拉了一塊橫幅。 其實我也很崇尚志願活動的,看到他們也感親切。我見他們擺完POS,就拿出手機先給他們拍了一張。 一個坐在隊伍前面在取景的女性對我說,“帥哥,幫我們拍下照”。然後把拍照手機給我,告訴我用這個角度拍,她自己也站到拍照隊伍中。於是我給他們連續拍了好幾張照片。她們拿去手機看,說拍的挺好的。 拍完照,她們收了橫幅,開始一起向海灘走去,應該是去沙灘展示牌牌了。我對他們說,我也挺想做志願的,能不能把牌牌給我一塊?我也去展示。 其他人都不作聲,只有一個排在隊伍後面的二十多歲的男的說,你頭上戴了這麼多頂帽子,你是賣帽子的。我說我不是。 他們離去,也沒人再搭理我,也沒人給我牌子。想到阿Q那句名言“。。。他不許我革命!” 回到董哥房間,我告訴他了事情經過。說展板沒了,得再去文印店買一塊,又要花十五塊錢了。他說他決定不賣眼鏡了,把他的展板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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