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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貨第九天 (13日)早上,我還在睡覺中,董哥在房門外叫我,說:我要吃什麼早餐他去做。我被他叫醒,有點不耐煩,問他現在幾點了,他說七點多。我說我不吃,我等下自己吃饅頭。 過不了多少時間,又在門外叫,說:麵糊,麵條,雞蛋煮湯,三個中自己選一個,吃什麼?我說我吃白米粥。他說好,他去做。 被他叫醒,我只得起床,去專案部洗漱了,去到他房間。見桌上放了一碗厚厚的南瓜粥,沒有一點湯水,而他自己在吃的那碗已快見底了。見面他就說,為你專門做的南方人的稀飯。我說稀飯哪有這麼厚的。後來看資訊,他在七點十多分就有發信給我,說昨天早晨專門給我留的麵糊,我沒吃,他已把它吃掉了。其實昨天的早餐我是吃了的,只是做了兩碗太多了,只吃了一碗。 我坐下後,對他說:我把三十多隻眼鏡送人了? 他瞪大眼睛,大聲問:三十隻眼鏡送人了? 我說:三十一隻眼鏡,送專案部了。 他說:你咋那麼大方?送掉五六隻也就算了,怎麼送掉三十多隻?你給我錢呀? 氣氛有些緊張。 我說:賣不掉,我會把我自己的眼鏡還你的。 他說:你向他們要錢了嗎? 我說:送人的怎麼能會向別人要錢!你去向別人送二十多萬的禮,你還能向別人要錢嗎? 他說:自己都沒錢吃飯了,還給人家送眼鏡! 我說:這是兩碼事,人家幫助我,免費的給我用水——洗澡洗衣。你知不知道“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他不再說話。 我又說,昨天在碼頭上,沒有賣出一個眼鏡。 他說:你走錯地方了,昨天在海灘上人擠人的。 我當然有些不相信。 我說:你把那幾包眼鏡去退貨了吧,現在退貨還來得及。 其實他自己房間裡還放了二三包眼鏡。 他說:不用退,等到五六月份(天氣轉熱後),低價把它賣了。 我說:還能活的到五六月份嗎? 飯間,他看著我吃這滿滿的一碗厚厚的稀飯,說現在的菜,真是貴,黃瓜三塊五一斤,二條黃瓜要八塊錢。 又拎起一個半老的小南瓜說:這南瓜要七塊錢。 我吃著這碗飯,有點飽,說要不要分給他一點? 他說:你吃不完就分給他一點,倒掉可惜。 我說:吃是能吃完的,就是有點飽。 沒有分給他,自己把它吃完了。 他說:吃完飯,兩人去後海玩。 我說:是后海灣嗎?那裡我熟悉,我都待了一個月了,我不去。 他說:那去西洲島玩。 我說:西洲島我沒去過,以後有機會去。 他說:去西洲島坐民用船去,船票才幾塊錢。 並立馬給巴圖打電話,說我們三個人今天一起去西洲島玩。 我在旁邊說:我不去,我要去賣貨。沒錢了,能賣出一二個眼鏡也是好的。 飯後,我在洗碗,有個順豐快遞打電話給他,讓他下樓取快遞。取上來,我看到他拆了包裹,裡面又是一隻手機。 我說:你怎麼又買手機?不就有三隻手機了嗎? 他說:把那隻舊手機又賣了。三百元買的,一百二十元被那店家回收了。 我說:你就用了幾天,不就虧大了嗎? 他說:沒辦法,當時不買,那幾天就沒手機用。 我說:你直接買個新手機不就得了。 他說:在商店買要比網上買貴六七百塊。所以沒在商店買。 我說:那這樣算起來,你還賺了幾百塊錢了。 他邊擺丟手機邊說,就喜歡這種大屏的,拍照效果多好,比前面那個新手機好多了。 我問:多少錢買的? 他說:800塊。是個二手機。 但從外觀看,的確看不出來是舊機,像新機一樣。拿過包裝盒看到,是個4G的“菊花”M—20X機型,效能應該不錯的。 洗到最後一隻碗時,那碗裡還剩一點醬汁和幾片黃瓜。我問他:要倒掉嗎?他說:放著還可以吃。你不用管,先走吧。 於是我灌了水,離開他的房間。 (13日22時25分於三亞) 我收拾好貨物,去到農貿市場買饅頭,時間還只是十點多,我對攤主說,今天終於買到饅頭了。她說也快賣完了,剩下沒幾個了。 走出農貿市場,聽到門口的喇叭正在反覆播放“為建立文明城市,請廣大市民共同做好以下幾點。。。”。邊上,一班執法正在清理商鋪門口牆上的貼紙,包括那些一情必掃的“場地碼”。 走到海邊,三亞灣路上,照例開過來一輛執法車,在清理停放在路邊的共享單車。 我望了下海灘,感覺這個時候的沙灘上游人還是不少的,於是決定不去前面團結路口的公廁了,就在這裡下海灘,從這裡賣過去。 等岸上的執法走遠,偷偷地在裝展板上的眼鏡,一對老年夫婦過來問,有沒有老花眼鏡買?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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