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水月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41-142章 大鬧年夜宴(12000+),傾君策,隱身貴女,浣水月,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其實,寫出初稿的人,並不是沈家薇,而是沈容,就連記錄的人也不是她,而是沐霞。
到底是什麼時候,她與沈容疏遠的呢?是從一年半年前,每月出一冊《地府遊記》,可有一次,沐霞來送初稿,她出門參加賞花宴,沐霞找不到她,就直接去了桂花詩社。
那日萬十七娘竟在桂花茶樓見朋友,沐霞無奈,想著自己離寺一趟不容易,從報國寺到京城可得好遠一段路,若是步行更是大半個時辰,而她不能因為送書稿再來一趟,她也是見過萬三娘、萬十七娘的,最後想著:不如將書稿交給萬十七娘。
萬十七娘接過書稿,翻看了幾頁,以前每次都是沈家薇將書稿送來,所有人都以為是沈家薇寫的,可今日才發現,似乎不是這麼回事,驚奇地回道:“初稿是你寫的?”
沐霞笑道:“我家姑娘講述,我只記錄,其實不算我寫的,是我們家姑娘寫的。早前姑娘還說要圓潤,可是想著詩社不是有十二釵的大才女,也就不圓潤。今日初稿送到,奴婢得回去與姑娘覆命。”
萬十七娘翻看了一遍,這才明白,原來過去若干期,真正在寫的是沈容,而沈家薇居然搶了別人的才名,非說是自己的,韋十七娘聽過沈容的琴音,那是自己聽過最高潔的音律,這樣的女子藏有大才。她曾幾番試探,可沈容除了琴藝,旁的都不接招,反而弄得她猜不出底細。
萬十七娘心下有疑惑,故意試探似地說道:“這樣可好,往後每月十五午後,我著我家婆子侍女去報國寺取初稿?”
應是商量的話,萬十七娘卻帶了幾分肯定的語氣,頓時令沐霞生出七分不快,“下次姑娘遣人來時多備些筆墨。你們出話本子,想來賺了不少銀子,不會連筆墨錢也不給吧?不是說詩社最多的銀子,怎的還讓一個住在寺裡的姑娘貼筆墨錢?”
自家姑娘就該白白乾活,要勞累一場不說,還要自貼筆墨錢,這是哪裡的規矩,就算是幽蘭詩社,也沒這麼幹的,萬家不是大周首富,自恃最多的就是銀子,怎麼還佔自家姑娘的便宜。
萬十七娘身邊的侍女墨香立時道:“怎麼沒給,我們詩社每月給了沈八娘二十兩銀子的筆墨錢。”
沐霞苦笑,原就不快,也不多想,張口就道:“我們姑娘一文錢都沒收到。我一直在姑娘身邊服侍,有沒有我還能騙你們。”
萬十七娘一驚,沐霞沒必要說謊,這說謊的便是沈家薇。
因著這事,萬十七娘喚了沈家薇去問話,沈家薇聽說她知曉此事,一個月二十兩,也難怪沈家薇自己昧下,“我五姐姐不差銀子,她素來根本就不計較錢財之物!”
“不計較,不計較你就可以昧下!你搶人聲名不說,還昧下詩社給她的筆墨錢。沈八娘,你真令人失望?沒有才華,搶他人的才華;搶了他人的功勞不算,還把詩社給沈五孃的筆墨錢也昧下。”
萬十七娘的語調很犀厲,萬家也有人入仕為官,宮中還有一位受寵的麗昭儀,她才不會怕誰。
早前敬重沈家薇,是愛惜她的才華,而今才明白,一切都是假的。
沈家薇這樣的女子,哪裡值得她敬重。
“我怎沒有才華了?萬十七娘,你亂給我安罪名,我可不依。”
“墨香,將前幾日沐霞來詩社的事告訴她。”
叫墨香的侍女便繪聲繪色地將沐霞與韋十七娘之間的對話說了。
沈家薇身子搖了又搖:她們都知道了,一直以來,她都說故事是沈容講敘,是她在潤筆整理、記錄,還時常叫苦。
就算她沒動腦袋瓜子,但她每次都將沐霞送來的書稿進行一番抄錄,從來不曾修改過文字,是她認為上面的文字已經很美,不需她修改,她抄錄一遍,就當是自己用心了,拿了每月二十兩銀子的筆墨錢,她也覺得心安理得。
她抄錄,是怕人知道那不是她寫的;她抄錄,便有了理由拿到二十兩一月的筆墨錢。
萬十七娘道:“我在想,你五姐姐在寺廟,你每月去的日子與你交稿的日子並不能完全對得上,原來是你在冒他人之功,還爭著要將你的名字寫在前頭!”萬十七娘氣憤地拊掌一拍,萬三娘、副社長、梁五娘等人都出來了,帶著鄙夷的目光冷視著她。
原來,這就是試她。
待她承認實情,她們立馬就譏笑她。
梁五娘道:“沈八娘,沈五娘去了寺廟,手頭原就拮据,昔日是她帶你入詩社,她待你可不薄,你怎能如此待她,連詩社給她的筆墨錢都要昧下,你著實太讓我們失望。”
從那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