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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她老孃的事情。

這也是元春尋這家買人的根本用意。女人一但有了自己的孩子,就不好擺弄了。如果沒有孩子,又生不出來孩子。一心抓住男人的寵愛和銀錢便是生活的重心。

這位青倌的作用,一是將賈政的寵愛牢牢的抓住,打壓趙氏一脈。二是在梨香院製造成三足鼎立的局面。讓趙姨娘和邢氏都沒有辦法將眼中放到寶玉的身上。

當然,這一次為了安全起見,元春是從頭至尾都沒有露面的,用的人也是分工合作的。一人去青樓贖人,一人去鄉下買丫頭。另外一人在將打扮成村姑的青倌託給人伢子,賣給榮國府。

最後將真正的村姑送到周瑞兩口子所在的莊子裡。而那份青倌的真正賣身契卻被元春妥善的收好,藏在一支空心的簪子裡。

雖然這些事情,一夥人便能全部辦妥。但元春卻是吸取了教訓。讓每個人幹一點,而三人卻是從來不相識的,分屬各個莊子上的。

每人的活計幹完,立即回到自己所在的莊子。所以,除了最後的人,誰也不知道那青倌的下落。而最後的人,雖知道有個人進了榮國府,卻又不知道真正的身份。

一重重下來,很簡單的事情,便讓元春弄得非常的複雜化。也不知道這麼做真的會一如她所想的萬無一失嗎?

不過至少可以保證,進府的那位小清倌至始至終都不知道她能進府,是有元春在背後操作。

而張氏一干人,竟然也在這樣那樣亂七八遭的情況下,忽略了元春在裡面做的手腳。若是知道元春的行動,勢必要將元春回爐重塑的。

張氏會告訴此時還洋洋得意的元春,這樣的事情,就應該只找一個人全全出面負責,而非故作神密的多此一舉,畫蛇添足。事分輕重緩急,方法也應選擇最簡單穩妥的才好。事情的步驟多了,環節上就很難更準確的把握。也更容易出現紕漏。

拿著清倌的賣身契,又能有多大的約束力。此事想法很好,做法和重點卻是沒抓住。幸好這次進宮,有張氏保駕護航,少走了許多的冤枉路。不然有她吃苦頭的時候。

十五歲的元春,還是太年輕了。畢竟閱歷和經驗,是沒辦法去教導的。他只能在實踐中慢慢領悟和掌握。

當然這世上還有一種人,能將陰謀走出陽謀的程度來。也許元春便繼承了這種體質,一如原著中的王氏……

對於賈政又納新寵的事情,唐朝是沒放在心上的。誰讓這位二老爺在唐朝心中的下限值,一直不是很高呢。再做出什麼超過下限的事情,在唐朝看來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但是當二房當家主母不慈虐待新人,致使新人暈厥。得勢的老人仗著有兒有女,欺負新人的事情一出,二老爺賈政猶如‘天神’一般出現,英雄救美等等的訊息傳出來後,唐朝就算再想淡定也不能了。

這位新寵竟然在短短數日內,將賈政這個老學究變成了咆哮帝,卻是眾人始料未及的。

不過這也讓唐朝等人更堅定了遠離二房的心。

過完年,唐朝的重心仍是在寶玉身上。誰讓這是她用心奶大的孩子呢。這些年,在唐朝的以身作則,在加上三年母孝的情況下,終於讓原著中那個有些嗜紅的寶玉板了過來。

至於吃胭脂的毛病,也在唐朝發現後,先是稟告了史氏和元春,攆了那個小丫頭出院子,然後又將寶玉餓了兩頓。讓小小年紀的寶玉知道再吃姑娘嘴上的胭脂便要餓肚子。

在條件反射的情況下,這一毛病不治而愈了。史氏那裡自然是不知道她的寶貝孫子就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被收拾了幾回。但元春卻是知道唐朝餓著寶玉的事情。

可惜了元春還是個大姑娘,對於如何教養男孩是沒有什麼心得的。所以便對於唐朝的做法聽之任之。

不但如此,她還覺得唐朝是非常的盡心盡力。若不是真的為了寶玉好,誰會冒著讓主子責罰的危險如此做呢。

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可大可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事情。可是唐朝卻站了出來,怎麼能不讓元春感動。

於是乎,有了幫兇的唐朝,可是變得猶如鬼畜一般,凡是她看不順眼的事情,都是要讓寶玉板過來的。

紅色衣服?可以,但必須是過年,過節和生日。

吃姑娘嘴上的胭脂?可以,但吃一次,便餓上兩頓飯。

……

三歲後,還想要丫頭嬤嬤.陪.睡?可以,但必須用布條綁住全身以板正骨頭。

不過這一點,寶玉倒是沒有犯在唐朝手上,因為自一歲左右,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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