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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再也看不到了。

做為一族之長的嫡長女,賈惜小姑娘的身份算是賈家姑娘中最高的了。哥哥的繼室是沒有辦法,也不夠身份撫養她的。

再加上小史氏臨終的話,這位寧國府的大姑娘,便被寄養在了榮國府史氏的身邊。隨著幾位族姐妹的名字,小名也喚了‘惜春’。

惜春一來,便住進了元春的房間。同時張氏作主將元春無法帶進宮的那位宮裡出來的教養嬤嬤指給了惜春。

而這個時候趙姨娘和邢氏才注意要這位教養嬤嬤的存在。

要不怎麼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呢。兩位賈政的大小老婆們,在元春進宮這件事情上,兩隻眼睛都盯在了元春的嫁妝銀子和屋中的各種私房上面了。

然後,其他的精力又被房中新來的寵妾佔了一半去。

等到張氏做主讓惜春住進元春的房間,並將嬤嬤指給惜春後,才一臉懊惱不已。他們二房的三姑娘探春還沒有教養嬤嬤呢,怎麼能夠便宜給了外人。

說是一筆寫不出兩個賈字來,但那也要分的清裡外吧。可惜了無論邢氏和趙姨娘怎麼說破天去,也作不得張氏的主。而且史氏也不認為在嫡出和庶出之間需要分出什麼來。

惜春的母親可是史氏孃家血緣最近的侄女,父親又是丈夫親侄兒。哥哥是賈氏一族的族長,無論是從身份上,血緣上,還是從其他地方來講,三姑娘探春還真的沒辦法和四姑娘惜春比。

不服也得服。

元春對於邢氏和趙氏那是打心裡憤恨和瞧不起的。在她看來,那些東西便是都丟了,扔了,也不會給這二人一絲一毫的。

在將小件的都送出去給人後,元春便將貴重和大件的東西都裝箱準備交給唐朝。和寶玉原來的那些財產一般,都交給唐朝管著。

考慮老太太的年紀,將來有個萬一,這些東西很可能又落到邢氏等人手中。交給大伯母,分家時,大伯母愛惜名聲也不一定保的住。此時託給自由身,又是官家女眷的李嫉嬤嬤。看起來卻是唯一可行的。誰讓打小她就非常親近和信得過她呢。

至於自己的親大嫂鳳姐,呵呵,都是從小一起長大的,誰不知道誰呀。

銀票隨身帶著,進了宮,也好打點。至於莊子和鋪子的地契,元春卻是又為難了起來。這些不比死物,最費精力。而且這些東西也不能賣,誰知道以後是什麼情況呢。

可是交給別人,她還是有些不放心。老太太老了,大伯母倒是個好的,但大伯母明擺著是不想插手財產的事情了,估計更是不可能幫著保管了。而大嫂鳳哥,元春又是第一個將她排除的。

唉!鳳哥哪都好,就是喜歡金銀財物。這些東西,以鳳哥兒的心性,估計會著手買下來吧。可她並不想賣。

賣了再多的錢,也只是一筆子買賣。留著再手,卻是可以錢生錢的。將來她出宮,也不會坐吃山空。

“若是姑娘信得過我,這些財產也都交給我。我給姑娘立個字據。姑娘的這五個鋪子,四個莊子,就算是我和姑娘合夥子。姑娘是物主,得九層利潤。我是出力的,得一層利潤。這樣可好?”

唐朝覺得雖然合夥子與人幹買賣,最容易壞交情。但一層的利潤也不過是高等的工資罷了,又拿壞到哪裡去。

而且元春這一進宮,就算是先期不太好,但後期卻是不錯的。又有張氏的支援和賈家一眾出息的兄弟,將來一定比原來好。跟元春搭上邊。可不就是做了順風車一般。

以後在宮裡用錢的地方還多著呢。不先錢生錢,如何支撐宮鬥耗費。現在的榮國府和二房是不會允許,也不可能做到大把的為元春花錢的。所以只能靠她自己了。

現在幫她一把,也是在為自己一家多謀一條出路。何樂不為?

元春對於唐朝,那是深信不疑的,不然也不會將財產交給她保管。對於唐朝的說法,元春也是認可的。不但如此,元春還大方的提出要與唐朝,二.八分層。並將自己手中的人手都交唐朝暫為管理。等到寶玉長大,或是自己出宮,再交給自己。

這一件雙贏的決定,現在看不出來什麼,但在以後卻給元春帶來了不少的方便。尤其是元春封妃後,唐朝將分紅,按月按季送進宮給她進行打點的時候。

兩人談妥後,在宮裡嬤嬤的提點下,還正式去官府備了案。等到邢氏知道的時候,看唐朝的眼神都像是淬了火。時不時的總要刺上幾句。

可惜了,還沒等邢氏找到對唐朝和寶玉下手的機會。李狗蛋在大西北還是因著馬養的好,在一場戰事中,又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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