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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上淮市。

這座在近現代崛起的港口城市有一種復古的奢華。白日裡高樓林立,洋行、百貨、服裝店、珠寶行鱗次櫛比,路上車輛不多,在每個轉彎或者紅燈時候的驚鴻一瞥,總能看到車中人低矮寬大的帽簷,甚至女子紅豔嫵媚的唇角。

道旁黃包車伕招攬顧客,有面目不清的男人穿著長衫,一手戴上帽子,一手扶著西洋傳來的文明杖自車上下來,轉身進了路旁看起來與周圍喧囂格格不入的舞廳。

日薄西山,晚霞熠熠。

日光投下的影子掠過無數里弄,落在各家窗邊晾曬的白色被單上,有風來,吹起的卻是裊裊炊煙。

白天整座城市的熱鬧時髦在此時彷彿被陽光帶走,只餘下尚有餘溫的空氣,折射著這一日最後的光輝。

舞廳門口的燈光亮起,宣傳板上穿著旗袍的美麗女人的照片也發起光來,女人們身上的香氣彷彿暈染著一種容易令人沉醉的氣氛。

與正門的霓虹爛漫相對的,是舞廳冷寂的後門,男人從小門走出,摘下了頭上的帽子,露出一張不再年輕卻仍具風華的臉,眼眸中墨色沉沉,彷彿蘊了無盡山水,與這一市銷魂格格不入。

賀方祁。

他順著後門的弄堂走著,長衫風流,腳下卻是沉穩。

而與豐茂洋行、百樂門舞廳相距極近的警署門口,站著的是一個身著制服、格外英挺的男人。

舞廳的樂聲靡靡,似乎在警署裡也能聽到,這個男人卻是恍若未覺,拿著自己的警棍,看向警署裡面。

他似乎在等人。

未幾,一個穿著警服的年輕人一路小跑出來:“宋哥,久等了。”

被稱作宋哥的人笑得爽朗,原本身上的幾分肅殺之氣頓時淡了:“你第一天夜巡,我是你師父,自然是要帶你的。”

那年輕人看起來並不眼熟,宋哥卻是極易被認出的——方徹。

兩個警察腰間別著□□與警棍,一路朝深巷裡弄走去,宋哥的聲音似乎有些模糊:“大街上總是太平,弄堂裡不□□全,你要當心……”

“啪——!”

宋哥的話還沒說完,槍響的聲音在一片寂靜中異常明顯。

年輕的警官臉上寫著滿滿的驚恐,宋哥眉頭緊鎖,掏出了□□,疾步走向槍聲傳來的地方,他輕聲對徒弟說:“你走我後面。”

兩人一路疾行,繞過的巷子不知凡幾,小警察滿頭汗水,宋哥握著槍的手也愈發緊張,百樂門的音樂聲似遠似近。

始終沒有人影。

“哥……”小警官的聲音微微顫抖:“要,要麼我們先回警署?”

宋哥比了個噤聲的手勢:“噓——”,他指了指左邊拐彎處:“有人。”

此時天色已然完全黑下來,幽深的巷子中竟似沒有半個活人,安靜得有些詭異。宋哥一個健步衝到左側,一腳踢開散落的竹籠,用槍指著下面隱約的人影,聲音沙啞:“別動。”

他動作極快,旁邊的年輕人還沒反應過來,走了幾步,只看到有個人影緩緩站起,那人身上穿著辨不出顏色的衣衫,短髮糾結凌亂,身軀卻是高大。

“出來。”宋哥低聲喝道。

那人也不反抗,將方才用於隱藏的竹籠挪開,緩緩走出了里弄。

他年紀不大,臉上髒兮兮一片,眼神卻清正明亮,在夜色中似乎能照進人的心裡。

“警察連乞丐也要抓嗎?”他問。

是顧澤。

鏡頭逐漸抬高,最終照到深藍的夜幕之上,星月皆無,夜色如同化不開的濃墨。

字幕緩緩出現。

空城。

開頭短短几幕,便將一個白日浮華喧囂、夜晚平靜詭譎又波濤暗湧的城市展現在人眼前,三個主演輪番登場,似驚鴻一瞥,形象卻深入人心。

賀方祁是儒雅風流的舞廳老闆,方徹是正義勇敢的警署官員,而顧澤是流浪街頭的乞丐。

這大概是顧澤第一次扮醜出演。初初想到,他之前的所有角色似乎都把他[顏值高]的特點發揮到了極致,沒有不帥,只有以何種方式帥的差別。

不過這回出演一個乞丐,卻讓人忽略了他本身的相貌,轉而去關注他的眼神、細微的表情,甚至幾個顯得他素質極低的小動作——沒有一絲不合適,他就像一個長期生活在城市底層、見慣無數骯髒的乞兒。

旁邊的座位突然凹陷,有人來了。

初初下意識壓下帽子,身子微側,眼睛仍對大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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