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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顧澤拍拍他的肩膀:“我是來陪女朋友的。”
mark:讓我死了算了。
=_=
在兩個助理每天深感自己生不如死、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時候,這兩隻已經遊遍霧都,並且乘火車跑了不少不列顛的著名城市,比如初初一直嚮往的牛劍,再比如顧澤偏愛的北部的蘇格蘭。
她們到蘇格蘭最大的城市愛丁堡的時候,霧都的時裝週已經結束,那天,初初沒有理會john給她定下的行程,十分任性地連夜定了機票,拉著顧澤飛到了這座歷史悠久、依山傍海的城市。
“我會給你帶個羊毛圍巾的。”初初給john發郵件:“到時候你可以選顏色。”
*
愛丁堡很是安靜。
雖然人多,卻完全沒有霧都的喧囂,街道上人來人往,卻彷彿能聽到風的聲音。城市的一端矗立著依山而建的古城堡,另一端則是有海鳥飛翔的一片碧藍。
不列顛的城市都不大,一兩天便能走完,初初對已然景點毫無興趣,於是找了個新的娛樂方式:每天午後,在一座教堂前面的廣場上喂鴿子。
廣場兩側有長椅,她與顧澤坐在椅子上。
顧澤看書,她就拿著麵包屑喂鴿子。
這裡的鴿子不怕人,總昂著頭在廣場上悠閒散步,偶爾有不懂事的孩童跑去嚇它們,結果總是會收到“愚蠢的人類”如此的眼神。
即便一句話都不說,初初也覺得很滿足。
拋棄一切凡俗的冗雜,她終於體會到了古人所說的歲月靜好。
臨走的三天前,初初中午吃得有些多,為了消食,下午只好跟顧澤多走了幾步,到達廣場的時候已經臨近傍晚,以往成群的鴿子也沒剩幾隻,她頗有些意興闌珊:“可惜了我的麵包。”
“susan會很欣慰。”顧澤莞爾。
他說的是他們居住的小旅館的主人,為人和善友好,每次見到初初都會說她實在太瘦,故而早晨段早餐的時候,總會多給初初一片面包。不過她不曾想到的是,麵包都被初初藏起來餵了鴿子。
初初看著灑著夕陽光輝的教堂,挽著顧澤的胳膊道:“那我們去書店坐坐好了。”
兩人正要走,一管溫和悅耳的嗓音響起,那語氣裡還帶著些許不可思議與好奇:“顧澤?”
他們一同轉過頭,看到不遠處立著一個長相清秀、長髮及肩的女生。因為城市中風大,她黑色的風衣下襬隨風擺動,露出穿著牛仔褲的修長雙腿。
初初的第一反應是:粉絲?
畢竟在國外的華人很多,認識顧澤的也不少,在霧都的時候,他們就曾被粉絲認出過,之後不外是合影簽名什麼的。於是初初輕聲同顧澤道:“啊影帝,你的粉絲又來了。”
讓她沒想到的是,一向對其他女生高冷漠然的顧澤在看到對方後,露出了些許驚訝的表情,然後走上前,跟那女生伸出了手,說:“好久不見,梓夜。”
大概就是那一瞬間,初初突然感到,那個每天在廣場上吹風笛的藝人其實長得沒有她之前覺得那樣帥,而他吹出來的風笛聲仔細聽起來,似乎也有些悲愴悽然的感覺。
但這樣的感覺到底也只持續了一瞬,下一刻,初初笑容燦爛地走到顧澤旁邊,大方地問他:“朋友嗎?”
顧澤點了點頭,沒有絲毫不自然,與她介紹:“高中時就認識地一位老友了,周梓夜。”
初初一把握住女生的手,笑得從容淡定:“你好,我叫沈初初。”
周梓夜生得清秀,是典型的中國美人,衣著是典型的英倫風,看起來頗有幾分文藝氣息,即便長髮被風吹的有些凌亂,整個人仍舊顯得安靜平和,看起來氣質斐然。
她同初初握手,笑容有些許勉強:“你好,初次見面。”
初初面色不變,內心卻無奈道:怎麼是初次呢,當然不是初次了。
周梓夜與沈初初或許是初次見面,但與原本的她——沈卿,卻是高中的同班同學,雖然因為活動的圈子不同,沒能成為好朋友,但兩人在平日裡也算友善,屬於見了面一定會點頭致意或者打個招呼的關係。
在高二的時候,她們還曾因為座位變動坐過一段時間的前後桌。
這些初初都記得分明。
只是她不明白,周梓夜如何能成為顧澤的舊友。
思索間,周梓夜已經鬆開她的手,轉而問顧澤:“你來不列顛,怎麼不跟我說一聲?來了愛丁堡,為什麼也不曾聯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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