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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活下去,我要照顧我的三個孩子。”繆馨說,“我甚至在想,我可以重新開始工作。”
“你要工作?”苗徐行很意外。
“嗯,我有律師執照,不能再做檢察官,我想做一名律師是可以的。”繆馨說。
“你要再做檢察官也是可以的。”據他所知,楊在春非常賞識繆馨。
“我沒想過再做檢察官,但是檢察官的工作強度很大,自由度不夠。現在我有三個孩子,不管怎麼樣孩子對我最重要,做一名律師或許會比檢察官自由一些。我既可以工作,還能照顧三個孩子。”繆馨說。
其實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繆馨不想跟楊在春有太多的瓜葛。自己就算做律師,她也只打算負責民事類的,不再負責刑事類的,減少跟楊在春的牽扯。
“聽著似乎不錯。”苗徐行說。
“我有一個師有兄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偶爾還有聯絡,他曾說如果我想出來工作,他的事務所隨時歡迎。”繆馨說。
其實現在繆馨是沒有經濟壓力的,她根本不需要工作。明懿留給她的財產,她十輩子都花不完。
然後對於繆馨來說,工作是能讓她迅速振作最快的方式。
“要不要說出來,我幫你參考參考。”苗徐行還是想替她把把關。
繆馨的這家律師所,叫恩和事務所,也有十年的歷史了。苗徐行查了一下,口碑還不錯。然而苗徐行發現了一個細節,事務所的其中一個合夥人叫袁恩和,跟楊在春是同學。
苗徐行立即跟繆馨說了這件事:“我知道你之所以不回去做檢察官是因為楊在春,我剛知道恩和律所的合夥人袁恩和跟楊在春交情很深。”
聽著這話,繆馨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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