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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義軍上下嚴陣以待,請完顏康作好準備。

很快,蒙古大軍便來了。

比起立國日久的金、夏兩國,蒙古的人口是少的,部隊的人數也是少的。夏、金兩國互毆了這幾年,剩下的家底子還是比蒙古人要豐厚的。這裡面金國又要比西夏更豐厚一點,以至於完顏康以一部之兵而非全國之力,居然與蒙古、西夏在這一片戰場上,呈現了鼎立之勢——雖然他這一部兵馬數量上少於夏而與蒙古持平。

人數上的優勢,並不能減輕完顏康的心理壓力。照他的評估,一個金兵,戰鬥力能有0.8個蒙古兵,就已經能算是精兵了。在他的手下,0.8的有,1的也有一少部分,還有一些只有人家0.5個戰鬥力、其實並不慫、但是一對比就慫了的對照組。西夏那邊,比自己也好不到哪裡去。不過李德任親軍,戰鬥力應該高出普通兵馬一截。

這一仗,一是靠主帥身先士卒鼓舞士氣,二靠命來填。

這仗打的乍一看並沒有過多的技術含量,主攻的一方,根本不會啟用什麼戰陣。而是像潮水一般往前湧,乍一看一團亂麻,細分辨,卻是三五成團,十分有規律,乃是在不斷的征戰中以經驗結成的。簡單,有效,十分有殺傷力。

完顏康沉著臉,第一次感受到了直面蒙古軍隊的巨大壓力。他們像是天生的戰爭機器,遵循著最簡樸有效的法則。完顏康渡過黃河,這奔流而至的鐵騎,如洪流一般湧來,竟然隱隱令人覺得像在面對大自然的偉力。

地動山搖。

蒙古人的長弓射程比一般的弓箭更遠一些,遠遠先來一輪遠端打擊——如果有可能,多幾輪——將對手士氣壓下,將對手排在最前面的精銳給予最大限度的殺傷,然後就是衝鋒。

出色的武力值令這一套簡單的辦法所向披靡,很難突破。事實上,據完顏康所知,在軍事史上,在熱-兵-器的技術成熟之前,能對付這樣的騎兵的,只有正面騎兵對抗。靠步兵,那純屬拿命填,還填不贏。

【還好,咱們算狗大戶。】

完顏康眯起眼睛,分辨著對面的旗幟,朮赤。這個對手不太難對付,可能會頭腦發熱……

估算著射程,完顏康慢慢揚起了馬鞭——踏-弩先來一發!

長弓的射程是很遠,很不幸,踏-弩的射程更遠。只可惜踏-弩的限制也很多,想要射程遠,上箭等等就比較麻煩,頂多三排輪射,對手不怕死的前鋒殘餘就能衝到面前了。而且,弩的構造更復雜,等價更高,也容易損壞。完顏康在勇義軍,以秦法制弩,也只得這一部,再多了,用處也不大,錢也不夠了。

蒙古兵衝得比他估計的更猛一些,預定的三排輪射,只放了兩排,第三隊箭未上弦,眼看蒙古兵並不顧著身邊中箭落馬的同袍,揮著馬刀衝了上來。

他們身上的衣服新舊不一,有些還顯得不那麼合身。他們的盔甲也不整齊劃一,並沒有“制式”一說。完顏康說他們窮,自有依據。然而他們有限的盔甲上帶著兵器劃擦過的痕跡,他們計程車氣並不因這五花八門的裝備而低下半分。縱然前隊受到了打擊,依然前仆後繼,不見絲毫懼意。

他們的口裡大聲喊著蒙古話,完顏康經過粗略的學習,已經能聽得懂一些了,他們喊的是:“前面是狗王的兒子,殺了他!”金國的王爺很多,在敵國那裡,每一個都可能被稱呼一聲狗王。然而自從完顏洪烈坑了鐵木真一把,這個詞就成了他的專屬代名詞了。

完顏康:……是趙王。

面無表情地將馬鞍連拴的狼牙棒取了過來,放到手裡掂了掂,完顏康大喝一聲:“前面是鐵木真長子!拿下他賞千金!”

他一身武功,放眼江湖,可與五絕一戰。然而放到戰場上,竟沒有一招半式是適合戰場作戰的!不拜丘處機為師,不認楊鐵心,自是學不到戰場上極厲害的楊家槍的。拜大將為師,學的也是兵法,偶爾與將領切磋,也是金國的將領,大家……慣用狼-牙-棒。

完顏康如今內力豐沛,一身的蠻力,連狼-牙-棒都比別人的大一號,遠遠地看著都沉。

風騷又炫目的金色戰馬,錦袍銀鎧,後面還跟著個扛大旗的,手裡的傢什都比別人的長。這麼醒目的目標,不打他簡直對不起他身打扮!朮赤揮著馬刀,遠遠地迎了上來。

完顏康輕而易舉地敲碎了衝在最前面的蒙古兵的腦袋,反手一搗,將第二個人掃下馬。萬馬奔騰之下,跑在前面而掉馬的人,須臾便被無主的戰馬吞沒了。直面蒙古大軍的一點點恐慌,與恐慌帶來的過度亢奮,令已經不完全是戰場菜鳥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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