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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但本桉所需各種賠償,都從他家產中支付。
姚大郎並不感激自己的無罪釋放,他更擔心是兒子的判決。
死者曹二的家人在一旁等候,這時,司法官悄悄把曹二的兄弟曹泉叫到一旁,低聲道:“你們需要做一個選擇,一個是以罪為罰,一個是以錢為罰,要麼判決姚松有罪,你們拿不到賠償,要麼判決姚松過失殺人不追究,你們拿錢財作為補償,兩者不可兼得,所以需要你們選擇。”
曹泉想了想道:“如果認罪,姚松會是死罪嗎?”
“不可能,你兄長有過錯在先,毆打別人父親,又先動手砍人,姚松只是自保過當,屬於過失殺人,最多流放三百里,充軍一年。”
“那賠償呢?”曹泉又問道。
“給你們三百貫錢的喪葬錢。”
曹泉回去和家人商量片刻,回來道:“我們決定了,要賠償!”
雙方達成了協議,耶律乞顏做出了判決。
不多時,司法官站起身高聲宣讀道:“殺人者姚松,十七歲,因其父被人陷害,無辜被陷害人毆打致傷,出於激憤,姚松欲保護父親,和死者曹二發生激烈衝突,被曹二舉刀砍傷在先,遂拔刀自保,一刀刺中要害,致死曹二當場死亡,本府認為,姚松雖殺人致死,但事出有因,且屬於自保殺人,念其救父之心,本府決定不追究其罪責。
死者曹二,奉命陷害姚大郎,雖不是主謀,但為主事人,且率眾逼債毆打姚大郎,殺傷姚松在先,對自己身死負有五成責任。
主謀者杜順,身為縣尉,卻勾結無賴做傷天害理之事,逼良為娼,對曹二之死負有重大責任,本府決定,從其家產中撥付三百貫錢作為曹二喪葬錢,賠償給曹家,判決由此生效,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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