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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吃的,有人想吃自會來買。也能賺到錢。”
現在城裡人人都是在家裡吃飯,外面根本沒有吃飯的地方,要是花紅能做第一個,或許真是個賺錢的買賣。
林言早就發現,同樣的東西,花紅做出來比她做的要好吃很多。這可能就是個人天賦,羨慕不來。
花紅不擅長織布紡線,卻在做飯上有天賦。現在的食物種類單一,就那幾種,城裡的人那麼忙,沒時間做飯的大有人在。
花紅一愣,認真想了想道:“真能掙錢嗎?”
在家做飯比去燒窯輕鬆多了,要是能掙到錢,她肯定選輕鬆的。
“可以試試。阿孃,你想城裡那麼多人,總有人忙著沒有時間做飯,也有不想做飯的人,阿孃要是開個飯館,這些人就有了吃飯的地方,當然願意出錢。等生意好了忙不過來,阿爹也留在家裡幫忙。”
花紅被說服了,和金仔麻利地準備好食材,讓林言用木板刻了個牌子,花紅飯館,掛在大門外。
讓金仔去找老黑買碗盤等用具,她挨家挨戶的串門,宣傳自己的飯館。
如此準備了五天,花紅飯館開張了。
廚房就用家裡的,在院子裡擺放幾張桌子和一些凳子,廚房門口掛著個牌子,寫著選單和價錢,一目瞭然。
炒鼠兔肉一盤2分錢,送一小碗肉湯;肉湯一大碗1分錢;烤肉1分錢5串;炒蛋一盤2分錢。
好奇圍觀的眾人,對著選單指指點點,有人大聲道:“烤肉咋還按串賣的,啥樣子的?”
“就是,從沒聽說過烤肉這樣賣。”
平日大家烤肉都是放在鐵板或石板上,或架在火上直接烤。
花紅笑著說道:“那是烤串,把肉串在木簽上,放在木炭火上烤。”
這是林言找到的新鮮吃法,說是為了給花紅的飯館增加賣點。
花紅也不是很懂,只知道沒見過的定然會吸引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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