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21個口紅印記(求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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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頭髮,笑著分析:“我估計,可能是那個攝影師認出你的。”
張宣覺得在理。
理由很簡單,只有攝影師才天生對人物的線條和輪廓敏感。
第一本書寄給米見。
張宣在上面簽上送出序號和名字,還附贈一句心裡話。
後面三本分別送給杜雙伶、艾青和杜靜伶。
這次就不寫序號了,只簽名和送上一寄語。
等到他把書郵寄完,陶歌一臉意味地說:“看來米見在你心裡地位最重。”
張宣沒承認也沒反駁:“雙伶和她差不多。”
“呵,真多情。”
“謝謝誇獎。”
“莉莉絲呢?”
“都是我女人,不分彼此。”
“嘁,誰信?”
張宣問:“我要回去寫作,你去哪?”
陶歌說:“這麼大太陽,我回去午睡算了。”
張宣想起什麼,問:“羅琳家離這裡遠不遠?”
陶歌看他:“你想幹什麼?”
張宣如實說:“她邀請我去做客。”
陶歌笑道:“黃鼠狼給雞拜年,沒安好心。”
張宣說:“到時候帶你一起去。”
陶歌指著東邊方向:“不是太遠,走路大概15分鐘。”
張宣順著她手指看過去:“那比以前還近了一些。”
“確實。”
陶歌應一聲,道:“莉莉絲說你們想買房,羅琳那個區域倒是有很多好房子,又安全,還安靜,就是有點貴。”
張宣直接說:“貴不是問題,得看莉莉絲喜不喜歡。”
陶歌點頭:“也是,畢竟是金屋藏嬌,得先讓她滿意。”
張宣:“……”
回到家,廖芸她們還沒回來。
沒蹭到午飯,陶歌大失所望,對他說:“出去吃,還是家裡吃?”
張宣也懶得大動干戈了,問:“下面給你吃怎麼樣?”
陶歌伸個懶腰:“我還要吃蛋。”
張宣問:“一個?還是兩個?”
陶歌拿起沙發上的抱枕就砸了過來。
張宣伸手捉住抱枕,放一邊:“荷包蛋?還是煎蛋?”
陶歌說:“最好是鵪鶉蛋。”
“這不能給你吃。”
“給姐滾。”
“誒,好的。”
廚房沒有國內的拉麵,而是泡麵。
把麵條煮好,弄8顆小青菜,還有20只皮皮蝦,兩個煎雞蛋,然後分攤到兩個碗裡。
最後還炒了一碟花生米。
張宣把麵條端她身前:“你試試,味道怎麼樣?”
陶歌拿起筷子吃一口,一臉滿足,誇讚道:“雖然嘴皮子油腔滑調,但手藝還是靠譜的。”
張宣翻翻白眼:“咱倆半斤半兩,你就別說我了。”
陶歌咬著筷子頭凝視他會,問:“你那書新書進度如何?”
張宣回答:“還好,目前寫了33萬字。”
陶歌問:“有名字了嗎?”
張宣告訴她:“有,叫人世間。”
人世間,陶歌品味一番,說:“這名字不錯,有意境。”
說完她又道:“昨晚我接到了企鵝出版社的主編電話。
對方直接詢問我關於你的下本書情況,聽其意思是怕你跑了,還想跟你合作。”
張宣樂了:“前面半年可不這樣。”
陶歌跟著樂:“那是。前面半年一直跟我拖著,一副愛搭不理的樣子。”
張宣好奇:“說到這個我一直想問你,按你的性格,不應該委屈自己這麼久啊?”
陶歌坦誠道:“姐也不想,可也沒辦法。
“發條女孩”我先後遞了13家出版社,幾乎把英國有頭有臉的大出版社犁了一遍。
但除了企鵝出版社外,無一例外都拒絕了,包括牛津、劍橋等知名出版社。
我不想把“發條女孩”交給二流出版社和書商,就只能和企鵝出版社不斷扯皮。”
張宣沉默半晌,說:“這些日子辛苦你了。”
陶歌伸出筷子把他碗裡的煎雞蛋夾走:“確實辛苦,需要兩個蛋犒勞。”
她特意把“兩個蛋”咬的很重。
張宣假裝沒聽到,“不過話說回來,現在日子好起來了,也算時來運轉。”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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