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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陸婷身體一震,停下步來,周魚連忙順著她的目光往前看去。

前面有一對二十出頭的男女並肩走來,女的清秀可人,男的英俊瀟灑,他穿著身剪裁得身的西服,材質名貴,戴著塊寶璣的皮帶手錶,價格應該超過了六位數,不算貴得離譜,但是和西服很配。

看到陸婷,他也愣了一下,微笑著迎上來,說道:“陸婷,你怎麼出來了,我以為會和你在七樓碰面,這是你男朋友?”

說著,他又向周魚伸出右手,說道:“你好,我是宋涵。”

“周魚,水裡流的那種魚。”周魚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不等他解釋,一旁的陸婷就點頭說道:“是啊,我們出去辦點事,你怎麼這麼早就來了?”

宋涵無奈的嘆了口氣:“聽說孫伯伯提前來了,正在商場裡逛著,我只好趕過來了。”

“那你趕緊去吧,可別讓孫伯伯等著,我們先走了,呆會見。”陸婷挽住了周魚的手臂,微笑著說道。

宋涵點了點頭:“行,呆會見,對了,周先生一會也會來吧?”

“晚點還有事,到時候看,如果事完得早我就來。”周魚苦笑著說道。

“儘量啊,儘量。”宋涵笑了笑,和身旁的女子一起,快步往大酒店走去。

簡短的幾句話、不鹹不淡的寒暄,邀請與模稜兩可的應答,四人在步行街上交錯而過,很平常,從他們的表情和言行來看,沒有任何不對勁的地方。

但是周魚知道,自己已經進了修羅場,而且現在還沒出來,因為陸婷還在身邊。

陸婷仍挽著他,往前走了四五十米才默默的放開,側頭看了一眼周魚,苦笑著說道:“抱歉,我沒想到他會提前來。”

“沒事,他不是你男朋友嗎?”周魚不得不問一句,如果情況和他想的一樣,那就絕對不能把掛鐘當作禮物。

果然,陸婷低著頭說道:“不,他是我前男友,剛才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把你說成是我男朋友,大概是……不想輸吧?”

說完,她自嘲的一笑,把一縷頭髮別到耳朵後面。

“原來是這麼回事,這也是人之常情嘛,可以理解。”周魚點了點頭。

話雖這麼說,他卻不是這樣想的,這件事疑點頗多。

素姐肯定不會把男友和前男友這種事弄錯,給男友買禮物和給前男友買禮物根本不是一回事,絕對是陸婷說是男友,素姐才會這麼說;

其次是她剛才看錶了,似乎是知道宋涵會提前來的,所以才不願意去酒店裡買掛鐘,不過這也可能是她不願意和那個孫伯伯碰面;

第三是宋涵的態度,帶著現任女友和前女友碰面了,他居然那麼坦然,換作是周魚,絕對做不到這一點,除非患了嚴重的失憶症;

最後是介紹問題,宋涵和周魚不認識,做了自我介紹,但是沒有介紹他身旁那個女的,這是很正常的,給一個陌生人介紹自己的女朋友才顯得怪異,可他也沒有向陸婷介紹,從陸涵的寒暄來判斷,這是個懂得禮儀的人,那麼沒有介紹的原因就只有一個——陸婷早就認識那個女的了,而且知道她的身份。

而且對前男友表達“養老送終”的意思也很不正常吧?

看來“前男友”這個稱呼也得打上問號,周魚不想打探這件事,可不弄清對方的身份,他就不知道該怎麼推薦生日禮物了。

想了一會,他開口說道:“既然是前男友,就不能送掛鐘了,容易讓他誤會。”

“那應該送什麼?”陸婷嘆了口氣。

“送傘吧。”周魚立即回答道。

“傘?為什麼?”陸婷回過頭來看著他。

“送傘可以表達兩種意思。”周魚解釋道:“如果你們關係一直不錯——無論是交往的時候還是分手之後——那就可以在傘把上掛個小標籤,寫上‘感謝你一直以來的呵護’;如果你們關係不怎麼樣,不是和平分手,只是為了兩家的關係或是共同的朋友裝作關係不錯,那就可以在傘骨上掛個小標籤,寫上‘你若不舉,便是晴天’。”

陸婷愣了一會,反應過來“舉”並不是指舉傘的舉,笑著搖頭:“這也太壞了,不行,我們關係一直不錯的。”

“那就用前一種吧,不過頂級的傘不好買,英國的傘是世界最頂尖的-y-brigg的傘被稱為可隨身攜帶的藝術品;也得到了皇家認證;james-smith-&-son的高檔傘可能要六七千一把,但是都不容易買到,讓人幫買或網購也得過好幾天才能拿到。”周魚撓著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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