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複雜的是人,宣傳司之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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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類,一為各地郡守,巡路使,巡域使,此三類,郡守可彈劾巡路使,巡域使,巡域使可彈劾巡路使,郡守,此類彈劾文書呈遞於丞相府,由丞相府權衡。”
“二為各地御使,此類御使直接奏報於御史大夫府,由御使面見陛下或在朝堂之上當著文武百官彈劾,此彈劾不管文武,不管罪責,皆可為由彈劾。”
“三為朝堂百官,即在朝堂之上的二等五流,九卿之下各司朝臣,皆可彈劾,此彈劾需有實證為舉,必須要在朝堂之上彈劾。”
“淳于越的為難是可以理解的,宣傳司並無彈劾之權,但其盤恆之下,將張良三人的彈劾,改為諫言陳書。”
不要說嬴城。
就算是李斯,王賁在旁邊也是聽的認真。
如果說早先馮去疾羅裡吧嗦的描述沒有目的,那麼此時,他們也明白了事情的嚴重性。
這件事聽起來簡單明瞭。
就是馬臺裡的宣傳員不滿縣丞佈政,層層上訴。
但是。
這涉及到了權力,也涉及到了國政。
如何處理,必須要認真權衡。
而最簡單的方式,便是駁斥,不管是彈劾文書也好,還是諫言陳書也好,判定宣傳司越權,便相安無事。
但是。
換而言之。
宣傳員所站的立場是什麼,考慮到宣傳員為什麼層層上訴,便要慎重對待。
朝廷剛剛下達重點發展鄉里的國策,整個大秦的國策,也將圍繞著鄉里來開展。
而面對驪邑縣縣丞極其保守的政策,那此事就耐人尋味了。
“之後呢?”嬴城眉頭的問道。
心中也是對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認真盤算。
如果將這件事看做是一件尋常的宣傳員不滿政令,那就太沒有政治敏感度了。
宣傳司要爭權!
宣傳司的人數基礎大,但其權柄僅僅在宣傳上面。
而符合宣傳司定位的,只有一個,對朝廷政策的諫言陳書。
宣傳本身有兩個重要的職權。
宣傳禮儀與法,為百姓解讀朝廷政令。
宣傳大秦思想,引導民間風向。
這兩個職權,均沒有實權。
也就是所謂的苦口婆心卻又落不到好處。
而與宣傳司職權貼切相關的,便有一個被朝廷忽視,卻又非常重要的權力。
朝廷政令會經過郡縣鄉最終至裡,這一步步一定會變樣。
恰巧。
朝堂並沒有對這樣的政令進行監督,通常情況下,只是將政令政令下達至郡,至於郡如何執行,朝堂只看最終究竟是變好還是變壞。
正如方懷購糧分糧,這件事朝堂並不關心。
宣傳司想要爭奪的,正是這部分權力。
宣傳司是直屬三公九卿的司署,參與在朝議之中,可以得到第一手朝廷政令,而後透過宣傳司內部直接下達到鄉里的宣傳司,只要不經過縣丞鄉主之手知曉朝廷政令,便能夠解讀第一手朝廷政令。
如此。
宣傳司會接到兩份朝廷政令,一個是縣丞鄉主下達到鄉里的政令,一個是朝廷直接下達至郡的政令。
兩相對比。
宣傳司的權力,便來了。
郡縣政令如果與朝廷政令相差甚遠。
以張良,林天,馮小天三人現在的動作。
直接透過宣傳司內部諫言陳書到丞相府,也就是朝堂之上,甚至於宣傳司司正直接遞到皇帝手中。
諫言陳書啊!
這可不是彈劾文書。
人家對朝廷政令的諫言,皇帝是聽還是不聽。
聽了。
郡縣政令嚴重背離朝廷政令,朝堂便會越過郡中派遣官員前去調查。
一旦查到問題,便是整頓。
如此。
宣傳司的權力便會直接威脅到郡縣鄉乃至里正這一層官員。
二等五流以下,皆要受到宣傳司的制衡。
這就是權力。
而現在。
朝廷對於張良三人一路從馬臺裡抬上來的事件處理,便決定著,朝廷是否要給予宣傳司這樣的權力。
駁回淳于越的諫言陳書。
宣傳司自然知曉朝廷拒絕賦權,暫時會平息下來,
可倘若朝廷接受淳于越的諫言陳書,就驪邑縣縣丞方懷對專項撥款處置方式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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