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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翔問清原委後,立即組織公關團隊草擬宣告。
“……行,就照這個來。”
“高總監!靳祈元發微博了!”
高翔眼神一緊,三步並作兩步繞到辦公桌後。
靳祈元V:本人與韓朔僅合作關係,請【娛記小八】刪除微博,停止造謠。目前已委託【京都紅楓律師事務所】處理侵權事宜!
簡潔強勢,這很“靳祈元”。
兩分鐘後,【京都紅楓律師事務所】轉發微博並評論——
律師函已經在路上,【娛記小八】請接好。
“靠!一聲不吭直接走法律程式,靳導666。”
“男方已經站出來闢謠,女方還要繼續裝死嗎?”
“聽靳導的語氣好像很不滿,某些人的如意算盤要落空。”
“吸毒biao,炒作狗,活該被打臉!”
“拒絕惡意炒作,抱走靳小哥哥。”
……
高翔看完網友的評論,不由捏了把冷汗。
突然想起韓朔電話裡那句反問——“你能說服靳祈元裝傻充愣,幫忙炒作嗎?”
如果他一意孤行,那麼現在韓朔已經淪為笑柄,連帶整個星輝都可能遭人詬病,那這件事就不僅僅是“公關危機”而上升到“公關事故”,只怕他頭頂烏紗不保!
高翔牙齒打磕,隱約後怕。
“總監,《宣告》檢查無誤,什麼時候發?”
“……現在。”
韓朔已經棄用微博,只能由公司出面。
星輝好萊塢工作室V:抵制造謠,絕不姑息!
附圖:《嚴正宣告》
具體內容:XX月XX日凌晨,某娛樂大V惡意編造事實,傳播韓朔小姐與靳祈元先生的謠言,引發大量不明真相的網路使用者相繼轉發評論,影響極其惡劣。
鑑於上述,為維護韓朔小姐的合法權益,本工作室嚴正宣告如下:
1、照片斷章取義,純屬惡意造謠,有誹謗之嫌,使韓朔小姐的社會評價及公眾形象嚴重受損。
2、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釋出、傳播以及擴散上述惡意不實資訊的行為,涉嫌嚴重侵犯公民名譽權,相關侵權者須依法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相關法律責任,嚴重者將承擔刑事責任。
3、針對此次惡意侵權事件,本工作室已委請XX律師事務所緊急取證,並將第一時間啟動訴訟程式,堅決追究造謠者的一切法律責任,絕不姑息。
相比靳祈元的言簡意賅,工作室宣告雖然磨嘰了點,但效果還是不錯。
至少,網友買賬:
“雙方都出來闢謠了,看來另有隱情。”
“幸好沒急著站隊。”
“我朔哥拿個影后就這麼招黑?”
“堅決抵制惡意誹謗,不輕信,不謠傳。”
“【娛記小八】這種垃圾居然還有臉在圈子裡混,趁早閉嘴滾蛋。”
“我朔哥和靳導也是rio耿直,說告就告,支援維權!”
……
事已至此,按道理來說,風波也該平息,沒到最初造謠者竟然在微博公開怒懟。
娛記小八V:有些人言之鑿鑿,那麼請容我再提一個問題,某影后和某導為什麼會同乘一部電梯?就算是送人回家,有必要送到家裡,且一晚上不出來嗎?
此言一出,不等網友再掀風浪,某小八就被華麗麗打臉。
靳祈元V:難道只有韓朔可以住那個小區那棟樓?我就不行?[二哈]
配圖:業主門卡(塗掉了樓盤名稱和房間號)
然後,評論區變成了這樣——
“哇塞!你們是鄰居嗎?”
“好一個大烏龍。”
“居然這麼巧,嚯嚯嚯……”
“不一定是鄰居,但一定是樓友。”
“聽說很多明星都在這個樓盤有房子,說不定還能湊成一桌打麻將。”
“偶爾涮涮火鍋。”
……
在此事件中一直沒有露面的趙秋轉發並評論——
“還請靳導以後多多關照我們家阿朔。”
靳祈元V回覆:“好說好說。”
短短兩天時間,“疑似同居”的迷霧散開,露出真面目才發現不過是一個大烏龍。
如此一來,之前被大家忽略的“陳琳事件”重新受到關注。
網友紛紛表示,新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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