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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俊明覺得自己從生下來就是有罪的,是不可寬恕的,他曾經在古書上看到過這樣一種花的描述——它生於罪惡,長於罪惡,用鮮血染成,盛開之時必是掙扎於罪惡鮮血之中,越深的罪惡,花朵便會開得愈發豔麗。

然而它卻有一個十分美麗的名字——曼珠沙華(大誤)。

曾經一度他以為自己與曼珠沙華極為相似,同樣生於罪惡,同樣艱難存活,他以為這個世界上只有他擁有這般骯髒的血脈,所以他變得“懦弱”變得“自卑”,他不想讓任何一個人看到他,看到他不同於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一個人。

而那些責罵欺負什麼的,他就無所謂了,他的身體完全可以承受那些。

然而這個世界上,總會出現一些救贖,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們如果見到光明,那麼渴求光明的人們就會虔誠地祈禱光明的到來,而如果光明不願接觸黑暗的人們,那麼這些人就只好改變自己,讓自己披上光明的大衣撲向光明的懷抱了。

如此,他,丁俊明,一個卑鄙的人們就披上“光明”的外皮去接近光明瞭。

他生來有一雙極為靈敏的眼睛,這雙眼睛可以看透一切的障眼法,不論是機器還是異能還是精神力,在他的面前統統都無所遁形,這是丁氏一族的獨有的能力,而且只有隔代遺傳,代價是生下他們的父母,都會在他出生的那天死去。

所以,他的生是用至親骨肉的死換來的。生來便克殺父母,他被視為不詳,所以雖然他的大伯對他非打即罵,但也確實是他力排眾議保下了他,讓他活了下來。

而就是這樣一雙眼睛,竟然看不透這個叫做曲昀的男子,他看任何人都是一種透著血霧的感覺,唯獨此人,周身的祥和都要溢位來了,他不由自主地靠近他。

於是他開始“居心叵測”地接近他,用盡一切可以讓人同情的手段,而也許是他的偽裝真的太過出色,計劃都實現得分外地順利,他開始被他喚作小丁,被他收入店鋪做了店員,他有了他的終端號,他開始憧憬未來。

還沒等他畢業投奔,噩夢就降臨了,一切都源於……他的血脈,骯髒的血脈。

他最後還是妥協了,名譽他不在乎,金錢他不在乎,畢業他更不在乎,但他確實在乎撫養他長大的大伯和……老闆。

這份感情無關風月,他覺得自己更多的是渴望成為他這樣的人,生於光明,長於光明,活得耀眼放肆。

走進這座被黃沙覆蓋的地下城市,丁俊明就沒打算活著出去,用他的血液激發的怪物,那肯定是比他還要骯髒的存在,就算是為了這個世界吧……剛要烙印下自己的精神印記,幾乎是一瞬間的時間,他的神智陷入了沉睡。

等他再度醒來,他看到了無數張他再也不想見到卻無法忘記的臉,也看到了一張時常忽略卻從不忘記的臉,鬼使神差地,他竟然覺得在這裡說話可以被對方聽到,出於這樣詭異的想法,他輕輕開口吐露自己最真實的自己。

冥冥中有一股力量襲來,於是,沉睡再度襲來。

**

“我靈魂出竅了?”他不是真身進去的嗎?他怎麼一點感受都沒有,這太不科學了!還有那個類似圖騰又像是文字的圖案,它究竟代表著什麼呢?

哮天犬大呼了一口氣:“自然是靈魂出竅了。”要不是為了替你看身體,他才不會這麼傻趴在沙漠上呢╭(╯^╰)╮!

靈魂出竅果然對他的身體耗損很大,曲昀很確信這次出竅並不是出於他自己意願,但若不是他的意願,這個星際竟然有能夠操控他意志的人……他不相信,除非是那些大能們醒來了。

黃沙漫天,身後是巨型的仙人掌,曲昀忽而福至心靈,捧起哮天犬的狗頭:“哮天犬,看著我的眼睛。”

“……”什麼鬼?

“看我眼睛裡面的圖案,你有沒有覺得很熟悉?”熟悉,卻怎麼也想不起來!這種感覺真是非一般的不好,就好像本來固守在自己手心裡的東西悄悄從手心溜走了一般。

二狗子想你這個人真是太無理取鬧了,這個世界他怎麼可能會有熟悉……“曲昀,這是鳳族圖騰。”聲音竟然一點都不蠢萌了,凜然的樣子與曾經楊戩出征時一模一樣,不過下一刻就原形畢露了:“鳳族的審美就是差,醜得這麼新奇,就算再過一萬年我都記得。”

==應該是你的審美奇葩吧,這明明很華貴美麗而神秘好不好!以你的審美圈了圓圈掛兩根肉骨頭肯定已經美得沒邊了吧。

不過……鳳族圖騰嗎?他去洪荒的時候連封神都結束了,龍鳳大劫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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