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找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97部分,魔法小流氓,沒事找事,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牛眼,很不滿意的咆哮著。
“哦哦。”
我像在臺北哄小狗似的拍了拍他碩大的腦袋,“現在好了吧?快帶我去冥界!”
偉大?尾巴大才是哦!只是,這隻衰神進化得挺徹底的,沒有那個東東掛在後面而已,呵呵。
尼耳瞪著我,再一次強調道:“活人是到不了冥界的!雖然我沒有吃過豬肉,但是也看過豬走路啊。沒有騙你!”
暈,豬妖族的肉可以吃嗎?
我沉吟了一下,道:“是不是要靈魂出竅什麼的啊,才能到冥界去?”
尼耳癟笑道:“用靈魂去,那可就是送豬入虎口了。嘿嘿。”
倒,這傢伙懂的諺語還真不少啊,八成是從我腦袋裡A過去的吧!
看到我有點不爽了的神情,尼耳收斂了嬉皮笑臉,指了指天空,道:“知道現在為什麼是白天嗎?”
“你秀逗了?”
我沒好氣地罵。
尼耳一本正經地道:“那是因為有太陽!而黑暗神族,是不可能在太陽下獲得力量的,相反,太陽還會給他們巨大的傷害!”
這我倒是懂了:鬼怕陽光啊。我兩歲半時便知道這個道理了,聽大人講鬼故事時明白的啊!
“可是,黑暗神族統治死亡空間,而活著的生命的死亡卻是不分黑夜與白天的……你明白我所說的是什麼意思嗎?”
尼耳認真地對我上課。
第277章 比光還快
我愣了一下,“什麼什麼意思?”
“唉!”
衰神嘆了一口氣,說:“你還真不是一般的笨啊。”
拷!我在心裡罵了他一句。
還好,賣弄學問的衰神正洋洋得意得很,沒有發覺我在罵他,熱情地告訴我:“黑暗神族必須要不分晝夜地接引死人亡靈到冥界去,而陽光卻又是對他們有強大傷害的,所以,他們就練就了一件特殊的本事!”
“什麼本事?是隔離衣嗎?”
我好奇地加了一句,腦海中浮起牛頭馬面,黑白無常穿著太空服的樣子,好像有點怪異啊。嘿嘿。
尼耳重重哼了一聲,道:“你以為那些文明產生的玩藝是自古就有的嗎?那最古老的亡靈黑暗神族就只有在白天干瞪著眼了?沒聽明白啊,我說的是他們練就了一件本事,不是一件太空服,狂暈!”
我才要狂暈哦,乾笑著:“嘿嘿,那是什麼本事啊?”
尼耳鄭重地說:“比陽光的速度還要快的本事!”
“比陽光的速度還要快?”
說老實話,我一時沒有聽懂尼耳話裡的意思。
尼耳點點頭,說:“不錯,在我們看來,白天就是白天,晚上就是晚上,但在黑暗神族看來,白天就是由無數不停降落在大地上的陽光光線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