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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羅蘭也是問過維格拉夫才知道答案——寇德神殿壟斷了這門生意。
寇德神殿是官營機構,寇德牧師只向貝奧武甫和娜塔莎夫婦效忠,這是他們夫妻倆之所以能夠坐上領主寶座的基本盤,遺憾的是他們並沒有打好這張王牌。
寇德牧師熱衷於傳教,製造魔法物品則是順帶的工作,目的是滿足廣大信徒的需求,體現神殿的仁慈與慷慨,他們把魔法物品價格定得很低,賺取的利潤只夠維持神殿運營成本。
羅蘭對寇德牧師們高尚的品德很是欽佩,但是從商業角度講這種做法十足的愚蠢。
既然神殿壟斷了全城魔法物品市場,既然市場情況是供不應求,理應利用大好形勢提高利潤,使供求關係達到一個新的均衡。
當然,考慮到維護神殿的道德形象,直接漲價並不是一個好主意,所以羅蘭在他的運營方案中提供了一種更高明的玩法——產權分離,飢餓營銷。
首先,他要求神殿經營的魔法物品店鋪即日起歇業,對外宣稱是為了配合競技大賽進行經營調整,以便儲備更多更好的貨物提供給參賽選手。
其次,對寇德神殿進行體制改革,宗教與商業部門產權分離。
前者確立為非盈利性公益機構,因其無法再從商業部門獲取利潤,可以名正言順的接受信徒捐獻饋贈;後者組建新的公司獨立進行商業經營,由貝奧武甫和娜塔莎夫婦直接控股,也可以出售一部分股份給城裡的名流權貴,結成利益共同體。
最後,將改制後的商業部門搬遷到競技中心內部,設立一排門面店,號稱精品店,把最好的魔法裝備都擺出來充門面,大賽期間優先為參賽選手提供服務。
既然商業部門脫離神殿獨立經營,也就不用揹負道德壓力,所有魔法物品參考市場供需變化重新定價,利潤翻上兩番問題不大。
上述改制過程中必然會遇到阻力,如果是私人經營的店鋪,每家店鋪老闆都有各自的利益訴求,以行政命令干涉其商業運營是很麻煩的,無論賺賠都要落下諸多埋怨。
神殿系的店鋪好就好在屬於“國企”,維格拉夫無論是以領主抑或主教的身份都可以名正言順的對其進行“政策性指導”。
經營店鋪的牧師類似體制內的公務員,店鋪產權並非他們所有,賺錢或者賠本與他們沒有直接關係,所以對改制也不會特別的抗拒,服從上級命令就是政治正確。
透過神殿改制,羅蘭打通一個新的財源,距離盈利目標更進一步。
盈利方案的第三條同樣需要藉助政府公權力來執行——賽會期間為了營造良好的城市形象,避免遊客陷入詐賭騙局,應當立法禁止私人開設賭局,嚴厲打擊地下賭場!
嚴禁私人設賭不等於禁止賭博,事實上基特蘭德人的守護神寇德就有“競技”神職,競技總有輸贏,有輸贏就要打賭,禁止賭博與人們的信仰不合。
所以羅蘭建議將全城的賭莊收歸國有,交給寇德神殿的商業部門運營。
既然競技之神也可以稱之為“賭博之神”,賭博這個活動就有了某種程度的宗教儀式色彩,歸屬神殿管理合情合理。
除了一般的官營賭場,還要設立一家公益性質的福利博彩機構,獨家出售賽會彩票,所獲利潤全部用於補貼全城的教育、環衛、醫療、防務等公共事業,以此佔據道德制高點收買民心,再行嚴厲打擊黑賭場就師出有名了。
盈利方案第四條,羅蘭打算逮住參賽選手剪一頓羊毛——建議修改賽制,設立積分制度。
預選賽獲勝者獲得1分;晉級八強獲得2分;晉級四強獲得4分,晉級決賽獲得8分;奪冠獲得16分。
1個積分可以兌換1000金幣,奪冠團隊積31分,等於團隊每人獲得獎金。
賽會裁判應當允許參賽雙方抵押積分作為賭注,贏家通吃輸家賠光。參賽者當著數萬觀眾的面,怎肯拒絕對賭輸了志氣?
那麼這些積分如同滾雪球一般朝著極少數幾個贏家手裡集中,如果讓他們把積分兌換成金幣帶走,對賽會舉辦方沒有任何好處,所以還得設法讓他們把積分留下。
準確的說,是消費掉。
積分兌換金幣不是重點,重點在於積分可以在競技場的精品店中直接兌換魔法裝備,而且比用金幣購買更便宜。
折扣不需要太大,那些需要補充魔法物品應付下一場比武的選手,通常沒有渠道跑到千里之外的其他城市去購買,既然積分可以兌換所需物品,還有一些折扣,那還有什麼好猶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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